拿人钱财就要帮人办好事,她可是有原则的狐狸精。
“咳咳”,潘艳娘清清嗓子,“是这样子的,今个早上宋大呆子的身子忽然不舒服,躺在床上爬不起来,所以叫我传活。”嘻,这个理由够充分了吧。潘艳娘满意地想,却看到林易笑那依旧怀疑的眼光而泄了气。不多费力气了。潘艳娘举起手来晃了晃,一抹紫光从手指尖溢出,将林易笑罩住。
看着那双已由清醒转为迷茫的眼,她懒懒地下达了命令:“现在,到天字一号房去。”
※※※
“唉……”福喜托着腮帮子,第一万次哀悼自己的失策。
上次把林易笑打昏过去,竟忘了检查一下他腰际上的红斑究竟是不是她的法器,结果错失良机。
“唉!”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没别的办法了,下次再把那林易笑打昏一次吧。反正打都打过了,再多打一次也没什么要紧的。
正在这时,“吱”的一声房门打开了。只见那个她一直想着的人呆呆地走进屋来,然后呆呆地走过她的身边,再呆呆地靠近床旁,最后又呆呆地翻身上去,睡起觉来。
福喜合上因惊讶而张开的大嘴巴,向她那已被霸占的床凑近身去。揉揉眼睛,真的是林易笑!在判断她所见到的人不是幻觉后,正确的决定在福喜的脑子中形成。伸出狼手,扯开林易笑的衣服。目标:红斑。
嗯,没错,的确是她的法器!
中口念咒,福喜高兴得浑身发抖。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观世音菩萨……她终于找到她的法器了!
呜——
痛哭流涕,痛哭流涕。
咦,怎么收不回来,福喜歪了歪脑袋,难道念错咒了?没关系,重来!她福喜大仙是百折不挠的。可是,可是,在她连续试了几十次,却依然失败后,福喜终于了解到她高兴得太早了!再也没有半点耐心了。她气急败坏地伸出“禄山之爪”,对着那块红斑又扯又掐又扭。但是不管用,怎么做都不管用。福喜伤心欲绝地抬起头来,却看到了一张已经痛到龇牙咧嘴的脸。
好痛!林易笑痛得差点掉下英雄泪。这个女人,上次偷看他,这次又轻薄他,还敢说对他没企图!哼,他终于确定了。她一定是喜欢上他了,就像以前那些看了他就脸红的丫环一样。不然的话,她一个神仙,又不能从他这一介凡人的身上得到什么好处,老是跟着他干什么,还老是嚷着要帮他改运。没有好处的事,只怕是神仙也不会做!不过,人丑手也笨,这家伙轻薄人还又掐又扯的,只差没揪下他一块肉来,真快把他给痛死了。
林易笑坐起身来,想骂那笨蛋几句泄泄愤却看到那女人已然呆了。哼,大概是事迹败露,被吓得傻了吧。他抽了抽嘴角,心中暗暗计量起来。
她是个神仙,虽然呆了点,但法力应该不错。要是能够得到她的帮助,一定有利于他夺回家业的大计。虽然自小到大,只要遇到这个笨仙,他就没撞上什么好事。但是,她是喜欢他的,虽然她一直不愿承认。所以只要他娶了她,并且对她稍微好一点,那么她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帮助他的。
下定了决心,林易笑开口了:“既然你这么喜欢我,好吧,我娶你!”心中突然闪过一丝窃喜,他是在期待什么吗?
“你娶我?”福喜傻傻地重复着他的话,“为什么,你娶我?”
“因为你喜欢我呀!”林易笑非常慎重地指出这一点,“不然,你干吗到现在还死盯着我的身子瞧。”死要面子的神仙,明明喜欢他还不敢承认,“你都看了半天了,应该很有感觉吧。”他邪邪地笑了,“我的身子,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福喜觉得自己的脑子像生锈似的转不过弯来。想了半天,才理解了他话中的含意。不会吧,他不会指她垂涎他的身子吧。直觉地,福喜想跳起身来大声地反驳他,告诉他事实上她只是为了法器才看他的,她一个神仙是绝对绝对不会对凡人的身子有企图的。
可是,当她的眼睛由那块红斑处移开到其他地方的时候——
如同女子般白嫩的肌肤,纹理清晰的条形肌肉,清瘦却不失活力的身材……
如入迷似的,福喜的眼光竟再也挪不开了,脸也燃烧了起来,火辣辣的。全身的血逆流涌上了头部,一股热浪直冲鼻子。
“啪嗒啪嗒……”
红色的液体从鼻孔流出,滴到了那雪白的肌肤上,开出了一朵朵艳红的花……淡淡缭绕的晨雾悄然退去,一日复始之初,瑰丽万千的霞光缠绵在驿道之上。不多时,夺目炫人的旭日冉冉东升,刹那间,金光掩覆了整个山头,驱散了漫山遍野的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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