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之於他,就像是唾手可得的物品,随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曾几何时,他要为他的女人寻找出路,甚至是为她挂心?!
等等!他又叫停。
他刚刚闪过的字眼是什么?!
他的女人?!
她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女人来著?于稟庆愈想愈心惊,因为他的思绪远远超过他所能控制的,他愈动脑筋,思路就愈脱轨,他不喜欢这种失控的感觉,索性闭上眼,什么都不想了。
HHHHHHHHHHH
「于大哥。」于稟庆才刚休息,正要睡著,没想到那个才出去一会儿便又冲回来的小麻雀已经冲到他的面前。
「瞧瞧我带什么回来给你?」
他就算闭著眼睛,仍然能感觉到她的兴奋。于稟庆不怎么情愿的睁开双眼,觑了她一眼,只见思苗把手里的东西拿高。
是一套衣服,布料看起来不怎么好,俨然是农家人穿的衣裳,而更重要的是,它是一套女人家穿的衣服。
「那是干什么用的?」他的眉头皱得死紧,心里的警钟正在作响,他知道他会得到一个石破天惊的答案,果不其然,她告诉他——
「这是给你的。」
「给我的!」他的声音拔尖了两度。「你给我女人家的衣服做什么?」
「给你穿呀!要不然,你这样没个衣物可以遮身,咱们怎么走出这里,回到云霄洞?」思苗说得振振有词。
于稟庆也认为她说的话并没有错,但是,「你既然要买,何不买套男装给我?」
「这又不是买的……」她的钱全让青青拿去打敌人了,现在她身上哪有银子给他买衣裳呀?
她捱著他小小声的说,像是怕人偷听了去似的告诉他说:「这是偷的。」
「偷的!」
「嗯——而且不只如此喔!瞧我还顺手偷了什么回来。」她提高另一只手,手里正抓著一只活蹦乱跳的鸡。
那也是她偷的!
这下子于稟庆的脸色变得再难看不过了,他从没想过,他堂堂一个王储之身,竟然有一天会落草为寇——唔——东西虽然不是他偷的,但他现在与她简直就像是生命共同体,而他也知道要不是为了他,她是不会去偷那套村妇穿的衣裳,更不会顺手偷人家的鸡。
于稟庆想叫她把东西还回去,但想到全身光溜溜的自己,又想到自己已有一天不曾进食,於是,到嘴的话他又硬生生的吞回去。
他告诉自己,那是她自己要去作贼的,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夺下她手中的衣物,背过身子,极不甘愿地穿上那袭布衣布裙。
而思苗则跑到外头去升火,烤起那只偷来的鸡。
不到半个时辰,她就把鸡给烤好了。有了吃食,她头一个想到的不是已经快饿扁的自己,而是还待在山洞里生闷气的于稟庆。
她把整只鸡送进去给他。
他已穿上衣服,好整以暇的坐在地上闭目养神。
思苗一进山洞,便看傻了眼。
对啦、对啦!她本来就知道他长得不错,又高又帅,但她却没想到他穿起女装,扮成女人家也是这般好看。
瞧他眉是眉、眼是眼的,要是她是个男人家,铁定把他掳回家当妻子。
「对了,我再帮你梳头吧!」才说著,思苗的手已经爬上于稟庆的发间,要对人动手动脚了,而且嘴里还念著,「要梳什么髻好了?垂云髻会不会太老气了?」
垂、垂云髻!
于稟庆骇白了一张脸,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她……想帮他梳个垂云髻?那不是女人家才会梳的发型吗?
他猛地抓住她的手。「我为什么得梳妇道人家的发型?」
「因为你现在著女装呀!要不,你会变得不伦不类,走在路上别人看了也会觉得你怪。」而重点是——
她好想看他穿得美美的样子喔!思苗一向最喜欢美的事物,尤其是看美人儿。她一想到她的于大哥即将会变成一个倾城城国的姑娘家。「嘻嘻……」她就忍不住偷笑。
于稟庆皱著脸,张开眼觑了她一眼,眉头上的皱褶更深了。「你流口水了。」真是难看。
他啐了她一声。
真的吗?思苗急慌慌的提起衣袖,擦擦嘴角。
啊咧!还真的流口水了耶!真不好意思,她赶紧擦擦。争执
宜阳城下草萋萋,
涧水东流复向西。
芳树无人花自落,
春山一路鸟空啼。————李华《春行即兴》
「你带回个姑娘家,要给你姊姊当相公?房思苗,你有没有脑子啊?」思苗的现任姊夫——燕九霄对著她大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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