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鹤书自认刚才的话对于舍命救己的恩人来说,的确是过分了一些。可不知怎地,看到床上病得半死不活的乌清商,她的心情就郁闷到了极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算了,天大地大病人最大,暂且容忍他~时,等他病情有所好转,她再将今日的郁闷还给他。
在她呆愣间,大鼻鸦已经慢慢用汤勺将药喂到乌清商的嘴巴里,他似乎很有照顾病人的经验。
“小乌鸦,你知道吗?这世上有一种男人,当他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不会用甜言蜜语来表达,却会为你去死。这话听起来或许有点儿可怕,但真的能做到的人,能做到的男人——你口中的乌鸦又有几个?”
言外之意就是,遇到这种男人赶快拔掉他的羽毛塞进笼子里放到身边吧!错过这一村,可就再也找不到此等绝色的乌鸦了——白头乌鸦不就是这样被大鼻鸦关了起来吗?
牙鹤书噘着嘴大方地坐在床边,像是与乌清商相处了多年的老夫老妻,丝毫不计较旁人的眼光,“乌清商,虽然你真的对我很好,可是你呆得让我受不了。天下乌鸦一般黑,你若真长着白毛也就不是乌鸦了。而且……”
“而且你不相信自己能跟一只洁白的乌鸦过一辈子。”喂完最后一勺汤药,大鼻鸦收起碗,故作镇静地让出身。
这一句看似平常的话却刺中了牙鹤书的心。不愧是相处近十年的人。大鼻鸦可以轻易洞穿她的心思,她却无法看清她自己。
八岁被会长从妓院里买回来,她被训练成一只小小的乌鸦,不断地穿梭于人群中,寻找银子的味道。忘记人性,忘记单纯,甚至忘记活着的纯美,她所追求的只是财富——说文论经——说的是纹银,论的是金子。
乌清商或者是只她瞧不上眼的乌鸦,或者是只长着白毛的圣鸟,前者对她毫无意义,后者只会让她自觉惭愧。手臂撑着头,她趴在他的床边,“乌清商啊乌清商,我到底该拿你怎么办才好呢?”
决定了!她头也不回地向外走,继续飞向有银子的地方。只因,那对瘦弱的翅膀承担不起两个人的重量。
大鼻鸦默默地摇了摇头,小乌鸦还没长大,想要看到她起飞,有人可要辛苦喽!
牙鹤书穿过院子,向五雅堂走去,远远地看见伊人与椅相依。是贾正经?不想见到她,牙鹤书没有任何理由地转身向后走去。
“牙先生……”
我不想见你,你干吗死缠着我?“贾小姐,你怎么会来这里?看乌清商吗?”那死鬼临死还有人来送终,也算不枉一世。
贾正经羞怯地摇了摇头,又快速地垂首。牙鹤书原本就认定她来是冲着乌清商的伤势,瞧她这含糊不清的模样更是确信无疑,“他尚未清醒呢!你要找他恐怕得再过几天。”出殡的时候我通知你,给你披麻戴孝的机会——她坏心眼地想着。
贾正经拿出大家闺秀仪态万干的举止,对牙鹤书又是微笑又是聆听,终于在牙鹤书不耐烦的前一刻轻启唇舌,“牙先生,您和乌堂主似乎很熟?”
怎么?想探听虚实,确定她是否有资格做大家闺秀的情敌?这辈子,牙鹤书不想当女人,却偏生托了个女儿身,生性爱计较的她也就只好同她争一争高低喽!
“贾小姐,您看我和乌清商同住一个屋檐下,早晚不离。那天的情形你也看到了,他竟然为了我连命也不要了。虽然我作为一代先生,对儿女之情不甚在意,但他的一片心足以感天动地,相信换了你也不会辜负他喽!”
鼓掌!怎么还没有人鼓掌?能把对情敌的挑战说得这么委屈,问世间谁有此能,惟她牙鹤书是也!
卷起袖子,她兴奋地开口唱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好词!妙词!真是天地间最动人的曲词。”贾正经大力地鼓掌,听起来有点儿像在逗狗,“没想到牙先生也会此等妙语,果然是当世的秀丽才子。”
“哪里哪里!”牙鹤书被捧得有点儿找不着北了,她所唱之曲乃坊间流传的小凋,听说是哪个文人写的,好像叫元……原来很好问,现在不好问——这是谁给起的名字?文化档次太低。“没想到这文人如此重情,情人死了,竟能写出如此雅文以作祭奠。”
“非也!”贾正经翘着兰花指摇了又摆,“这并非为祭奠情人而写,当日元好问回乡途中看到一对大雁停在路边,母雁鸣啼而欲亡,公雁匍匐在路旁做生死泣。元好问遂作此曲,以作悼念。”
为大雁写的?这么深情的曲子居然是为大雁写的?有没有搞错?这元好问果然该好好问问自己的脑子平究竟长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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