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我死后,一定要去跟大神求情,求它别再让我有这些丑恶的记忆,干干净净重生,与你在一起……
但万一我还是个奴仆,是个“罪子”的话,你还会不会要我?
我会!不论你变成什么样的人……就算你是白痴丑八怪,我都会要你……
异乡人!
异乡人……长安城街景繁华,屋舍俨然,行人往来如潮。在这块天子所居的王城里,人人安居乐业。
今日,“锦绣庄”摆起了喜气洋洋的满月酒,东道主正是“锦绣庄”的张二当家。
“锦绣庄”顾名思义,便是经营、贩售各色布匹织料的地方,丝绸绫罗锦绫布帛,只要能喊得出口的,这儿全数俱全,任客挑选。
“二当家,恭喜!”
“谢谢王世伯赏光,请上座。”
张二当家张仲亚露出俊美的笑容,长袖作揖。“不好意思,今日只是些薄酒便饭,请随意。”
“二当家恁地谦让了。”王员外呵呵一笑,接着便左右张望,讶道:“怎么没看见大当家?”
“家兄身体微恙,不便见客。”张仲亚从容应道:“王世伯找家兄有事?”
“有事——也没什么特别的事儿。”王员外捻胡,喟然叹息道:“只是,我好一阵子没看见冠儿了。他——还是那模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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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那模样。
浓眉、峻眼、抿唇、绷脸,面容锁着一层深深的阴影。
再加上左半脸严重的火焚灼伤,不笑时教人瞧得窒息,一笑起来教人想拔腿就逃。
一袭黑衫,腰际只简单佩挂一只玉块——那是他唯一能拿来睹物思人的纪念。
将玉块慢慢捧在手掌心,握紧,任玉块的冰凉贴在他的肌肤上,仿佛这样做,自己内心滚烫的火焰便不会燃烧得他痛苦窒息。
异乡人,异乡人……
缓缓阖眼,七年来如一日,他眼前浮现的,便是那张时而娇泼、时而甜笑的小脸,总是那么逼真好像近在他眼前了,但猛一张开眼,却仍只看见一室的清寂空虚。
这教他好失落,这感觉格外深沉,却又格外轻盈虚空。
“蜜丝……”失眠的眼,血丝赤红,张伯冠仰首泣啸:“蜜丝——蜜丝——”
声声响,声声悲,透墙破门,传遍整座冠居,教人听得为之欷吁不已。
七年前,张伯冠到天竺做纱丽交易,短期留居异地,学习那里的织造法,在停留在那儿的半年里,他娶了天竺姑娘为妻,妻子即将临盆,待学成与孩子平安生下来之后,便会一家人返回中原——那时张仲亚光从鱼雁书信中便可读出兄长对嫂子有多疼爱宝贝,东一句蜜丝、西一句蜜丝的……
难怪铁铮铮男儿如他,也会承受不住一夕发生的变故……
“大哥,你在里头吧?”张仲亚意思意思敲两下门。实际上,这句话真是白问的,因为七年来大哥根本不肯踏出冠居一步。“我进去罗!”
门扉“咿呀”一声开启,张仲亚举高手中灯火,照亮仅透过一束窗边月光的厢房。
背着门口,反手身后,张伯冠凝然不动的身影伫立在镂空窗栏前,英姿飒飒中带着教人鼻酸的凄然,以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
“大哥,你晚膳又没吃了吗?”看看桌上原封不动的饭菜,张仲亚也只能老调重弹了,“多多少少吃一些吧,不然身子会受不住的。”七年来,张伯冠简直是用精神意志来支撑体力的,一餐饭有一餐饭没的,如果身旁没人盯紧,他是一口也不会去动,就像今天,虽然是张仲亚新生儿的满月酒,但他仍是一边对着客人招呼寒喧,一边还得挂心兄长的情况,老弟难为呀!
张伯冠没吭声,只是缓缓转身,露出清癯的五官,来到桌前坐下,扬手举筷,东挟一口、西挑一嘴,张仲亚紧盯着他,强逼他至少吃完一碗的饭菜才能罢休。
“王世伯今天也来了。”张仲亚坐在兄长旁边,叨叨念念——七年以来训练下来的,他都觉得自己都快变成一个婆婆妈妈了!“他挺关心你的,大哥,而且给我提了个美意……”
边说边察颜观色,张仲亚这些年来已可以从张伯冠的沉默中读出喜怒哀乐。
“他知道你不愿再娶,想为嫂子守丧的心意。但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正妻不娶,侍妾总行吧?他有个丧夫的表侄女,据说长得娇美动人——”而且,一个成熟的妇道人家,应该不会如豆蔻少女般,轻易被兄长的破相吓坏,能和兄长相处得来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