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多让人不好意思啊。这个人也是,怪宠孩子的。
上官雪儿开始垫话:“我和师傅在找到他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地宫,但是因为带着一个人,所以我们没有探索,怎么样?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有个地宫你们也要管吗?”
“当然,毕竟是峨眉地界。”
陈格端起浓汤一口闷:"事不宜迟,咱们快点走吧,我们还要赶路去京城呢。“
其他的几个人猛然站起,将碗向上举了一个拳头距离,转头对视,一口吞下:“走。”
几个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迈出客栈,顺便嘱咐花无缺带着小孩别乱跑,等他们回来,你燕叔叔陪着你,你们一起把剩下的那半锅喝了。
身后的食客悄悄低语:“他们是不是在聚义啊?”
“是了,我看说书的先生都是这么说的。”
“聚义”完毕的陆小凤悄悄给陈格说:“我感觉我舌头有点麻。”
陈格:“没事,这个功效还是有的,等我们回京城了我给你做肥宅的至高美味,宇宙无敌超级香螺蛳粉,算算时间笋子泡的差不多了。”
“一言为定。”虽然还没吃上,但是陆小凤已经能猜出来啥味道了,反正肯定香香的。那就吃完再去潇洒吧,他这一段时间都太操劳了。
几个人又到了玄坛庙,独孤一鹤指着那个地陷,道:“就是从这里进去,小心地下河。”
陈格读词条,道:“这里的阻隔随便砍几下一下就会淹掉地宫。”
“没错。”独孤一鹤道。“得看看这里有什么东西了,要是有人住就让他们搬走。”
”老爷子真是优秀掌门干部。“陈格竖起大拇指。
独孤一鹤懒得理他,一马当先,几人跟在他背后。发现这个地宫大的非比寻常,都是用巨石雕刻而成,气势恢宏,富丽堂皇,陈格一只手摸着下巴,以他鬼吹灯骨灰级老粉的资质,他率先下了判断:这里应该是哪个王侯将相的墓地吧,坏了,没买糯米和黑驴蹄子。
正在他皱巴着脸的时候,阿飞扯了扯他的衣角,问到:”要不你们等我一下,我下山去砍两头驴?”
陈格:好兄弟,我俩想到一起去了。
“我仔细想了一下,我觉得咱们应该比驴蹄子管用。”
其他人:为什么要把我们和驴比?
【地灵宫:“当世人杰”欧阳亭建造居住之地】
天爷,真有人住地宫啊?真是不嫌晦气。
可能是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大了,完整词条到现在才显示出来,之前都是地砖石雕什么的。陈格正打算把火折子当蜡烛放在西北角,他才刚走了一半,就看到了词条。
啊这,有点尴尬了。
陈格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打算回去,随后对上了阿飞疑惑的眼神:不是哥们,你为啥不点啊?
就在两个人眼神交流的时候,一个穿着常见粉色春衫的男人摇摇晃晃的冲着他们的火光走了过来,这人面色苍白,眼下挂着巨大的黑眼圈,阿飞看到他第一眼就对陈格道:“你要是放在西北角火光现在就变色了。”他还没见过绿火啥样呢。
陈格:“这不是粽子。”
阿飞:真的吗?我不信。
只见这个男人上下扫视了一下陈格,冷笑一声:“呵,以色侍人,能得几日好?”
陈格:你孙子在说点什么?
那个男人环视一圈,道:“真真是各有特色呢,连老的都有。不过没有用,这里最重要的是真情。”
陆小凤拉住独孤一鹤:“老爷子冷静,不要和一个疯子一般计较。”
阿飞用控诉的眼神看向陈格:你还说不是粽子,这一看就是给帝王殉葬的宠妃吧。
陈格回他眼神:这是个男的,男的怎么当……好像,好像不是不行哦,在古代还挺正常的。
基于这两个人已经练成了眼神交流大法,别人都没看出来这两个人在干啥。
“你们为了争宠不择手段……”
陈格:好烦,我不想要这种背景音。
“粉色娇嫩,你如今几岁?”
“我,我老吗?”
陈格点头:“这种颜色只有鲜嫩水灵之人穿着才好看,比如……”陈格的手指向后随手一指。
被指到的陆小凤一个大跳外加空翻。
他真的很想用指头撑开陈格的两只眼皮:你说谁娇嫩?我有胡子,你看见了没有,我有胡子,啊?是我精心留出来的胡子不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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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年底忙的团团转,等忙完这一阵子恢复日更
第96章 番外 皇帝的故事
他,单名一个标,国姓,是天生的皇帝。
这句话并非是自满,而是事实。
咱从小就觉得自己的出生不凡,是该干一番大事业。
咱,开了天眼,凡只要接近咱二十米之内,我就能看到这个人的形容词和一个条形图,哪个领域越强,数据便越突出。一般人有这个东西,第一反应也一定同我一般。
虽然咱现在是一个在京城还在租房住的宗室,但当年汉昭烈帝没发迹前不还是在买草鞋吗?
他的大脑里记着一个身影,看不清楚脸,那人摸着他的头,道:“我儿,记着,你只要手中掌握着兵权,有两三个能干的大臣,再有一二十个酷吏,什么都能做得成。”
赵标不知道说话的那个人是谁,但他直觉那是他爹,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
他对他爹的话深以为然,毕竟他是有神通的人,他不需要什么都会,只需要把有能力的人挑出来便好。
在此之前,他只要蛰伏。
咱偷偷地练兵,偷偷地发展自己的人脉,偷偷地干所有事情,然后一鸣惊人,起兵造反,杀向皇宫,夺了那个鸟位。
学武的人练到极致总会有一些神异之处,他这个先天就有能力的人也不奇怪。
“任官惟贤才,左右惟其人。”
虽然是一个简单的面板,但他还是把这个能力玩出了花,花了几年时间,发展规划出了一些势力,结交几位还没发展起来的大贤。
他现在别的干不了,就大半夜的先去把汴京西北角的太湖石给偷偷挖掉吧,啥都不做浑身不舒服。
他可能是个天生的劳碌命。
现任皇帝宋徽宗遗传了老赵家人的子嗣艰难,他好像还更严重一些,直接不孕不育了,无奈,只能偷偷寻医问药,最后一个老道士给了他法子,把汴京的西北角垫高,名为“万岁山”。
垫在下面的石头还有讲究,必须用南方的太湖石,“木”需要“水”来生炁,才能生生不息,改变无子的命格。
因而皇帝下令,进贡太湖石,作为皇室贡品。
这样长距离的运输,不仅劳民伤财,官员为了讨好上级,更是层层加码,苦不堪言。
这时候大规模运输,一般用船只,十艘船为一纲,因此,从南方运来的石头也被称为“花石纲。”
这玩意管用吗?
似乎还真管用,至少现在皇帝生了好几个孩子,还都立住了。
赵标不知道宋徽宗一生一共生了八十个孩子,所有宋朝皇帝加起来都没他一个人生的多。
现在的他带着自己的手下,每个人在脸上蒙了个汗巾子,绕了一圈系在后脑勺。
火克木,他这就带着人去把里面的太湖石一点点换成煤炭。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
还没等到他把人带到地方,皇城钟声敲响。
这个节奏?
“啊?”他奇怪的转头。“咋回事?谁嘎了?”
他派去监视皇宫的人跑来:“相公,相公,出大事了,”那人指了指皇宫的方向,做了一个虚掐脖子翻白眼的动作。
“嗯?”他的眼中有着四分不可思议,四分疑惑,两分喜悦。
压住心里的那个猜测,目光灼灼的回视线,大半夜熬夜挖坑的疲惫感一扫而空,整个人开始亢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