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事qíng是我做的,不要怪在其它人头上。
——当年明明是你求着我坐你男朋友的。
——那时候我是可怜你喝醉了而已。
——结果现在厌倦了,嫌我脏了?嫌我不够高贵勾引了白莲花一样的你了?
——你要这样想,我也不拦着你。
——我真的看错你了!
原本以为是七年之痒,后来发现,其实自己就是个笑话吧。
沈越,你赢了。
可惜笑话活到最后,都还是个笑话,又哭又涩,但除了努力扬起嘴角,他也找不到什么表qíng来面对现实。
程啸然最后的生命里,他去了从前的约会圣地香港,坐过曾经在后排偷偷拉手的当当车,穿过灯红酒绿繁华似锦的夜中环,尝过曾经大大方方喂到对方嘴里的鱼丸,漫步于jiāo错复杂忙碌热闹的小路中。
最后去了最喜欢的那家黑玫瑰酒吧,找到一个笑起来又七分像他的男人,颇为满意地搂了出去,准备共度chūn宵。
然后……
陆涵之站在黑玫瑰酒吧旁的那条yīn暗的小巷中,仍然觉得背后会突然想起枪声,然后自己会感到脑后一阵冰冷,再是灼烧一样的疼,再是鲜血喷涌而出的无力。
那天出门还没有两步就听到了不对劲的声音,喝多了反应有些迟缓,却也的的确确准备夺到墙角,伺机返回酒吧。黑道火拼,通常不回去砸那种有大人物罩着的场子的。
谁知道结果会是这样。
之间触碰冰冷cháo湿的墙壁上,仿佛那里还有斑斑血迹。
自己当初就是倒在这里的吧,他想,既然不知道前世的墓碑在哪里,也只能来这偏僻的小巷里荒唐地祭奠了。
这回是真的要摆脱过去了……哟。
再见,程啸然。
陆涵之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多愁善感,一路走出红灯区,一路充斥着幽怨哀愁的莫名qíng绪。他甩了甩头,努力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现在作为陆涵之的他,只能依靠自己,以前的教训,那就是吃一堑长一智,铭记在心就足够了。
陆家给他们兄弟两个预订的酒店,在最为奢华的尖沙咀。现在不过八九点,大好时光,陆涵之也不想直接回去躺着。
沿着广东道往南走,维港沿岸,风景独好。
懒洋洋地趴在栏杆边上,任风把头发chuī得造型全无,陆涵之心qíng却出奇得不错。他本来就是大俗人一个,爱热闹,爱美人,更爱花花绿绿的东西。维多利亚港的沿岸高楼林立,晚上更是灯光闪烁,又不会太拥挤太闹腾,正符合他的心意。
对,魔都外滩或者陆家嘴沿岸也不错,两个城市在这一点上出奇相似。
“谢谢你的项链,我想我在明天的酒会上又可以大出风头了。”
“能得到您的喜欢是我的荣幸。”
“别这样客套,我们应该很熟了呢,文森特。”
“我说的是实话,珠宝不过是让美人的光彩更明亮的点缀。”
……
文邹邹又客套的对话在身旁不远处响起,一男一女,说的普通话,而且还有点译制片的对白风格,颇有喜感。陆涵之背对他们,听着越发ròu麻造作的语言笑得浑身颤抖,gān脆偷偷瞄一眼这是什么样的一对qíng侣。
当他回过头是时就后悔了。
深色休闲西装配上银色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即使在笑也一本正经的那个男人……分明是萧珩!
抚额,他怎么忘了呢,萧珩的鸟语名字应该就是文森特,这说话的腔调他好像也不是第一次见识了。
这里是香港最làng漫的地方之一,萧珩和他身边那位小鸟依人的美女大概是来约会的。那姑娘一袭香槟色的裙子,典雅又不失楚楚动人的风qíng,不过竟然能把普通话说成这副德行……好吧,配他这个洋鬼子也算是相得益彰。
陆涵之保持着那个有些痞气的姿势,随意地倚在栏杆边上,盯着这对男女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其实自己很失礼,就被认出来了。
“陆先生?好久不见。”
萧珩朝他打招呼。后者恨不得挖个地dòng把自己埋起来,他真的不是故意想惹得这个人主动跟自己搭话的。
“这么巧在香港也能遇见你,萧总裁。”没办法,只能迅速让自己进入社jiāo标准状态,仪表、风度、礼貌,缺一不可。“维多利亚港的夜景美丽làng漫,正适合陪着身边优雅的小姐一起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