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友年纪不小了,也是杀人入狱。当年年轻时,前女友被个疯子□□致死了,因为对方有个什么精神病病史没办法判刑,他难以忍受,跑去把疯子杀了,由于情节恶劣,也判了个无期。
“像我,十几年了也没个人来看,有时候也有点无聊啊。”狱友笑嘻嘻道。他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全靠自己在外打拼混口饭吃,好不容易交了个女朋友,后来要结婚时因为他出不起彩礼钱,最后被对方父母棒打了鸳鸯,刚分完女友就出了这事。
后来判刑出来,那疯子什么事儿也没有,赔了几十万就不了了之了。他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拿了把砍刀就去把那人砍了,当街砍的,据说见过那场面的人多数都被弄去做心理干预了,可想而知场面有多吓人。
方一问过他后不后悔,毕竟那女人都死了,他却那样赔上了自己的一生。
狱友摇摇头:“她等了我五年,是我自己没得出息娶不起她,但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任何一个人愿意为了跟你在一起等你五年都是很不容易的,五年不短了。”说罢,顿了顿,又加上一句,“我以前自卑不相信她爱我,后来才晓得,时间这几把东西宝贝的很,一个人能花五年时间去等另一个人,那这个人不管跟你是什么关系,都一定爱你的。”
“有例外吗?”方一问。
“你就那么想成那个例外吗?”
方一不说话了,他像往常那样静静地看着外面那人送来的手语书还有小人书,一页一页地翻过。他想,那个人就是个例外。
而就是这个一直被他认为是例外的人,等了他一年、两年、三年、四年,眼看就要到第五年了,那人不来了。
没有丝毫预兆,说不来不来了。上一次来的时候,听狱警说,那人是冒着鹅毛大雪来的,穿着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套着个羽绒服,耳朵冻得通红,手里提着一个保温小饭桶,里面装的是他亲手煮的面。
那一次男人没有要求见面,只跟狱警说把面提给他,然后就走了。那面是真的好吃,好吃得他眼泪都下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那时候就有种预感,男人不会再来了。果然,后面的一年,那人都没有再来。
那人……他后来问了狱警那人的名字,狱警说,那人身份证上的曾用名是王大秋,前两年改了名,叫宿郢。“郢”字他不会写,狱警还教了他。
狱警说,那个宿郢很厉害,靠卖画起家,不过四年过去,却已经靠着出神入化的操作成了商界鬼才,一举成名,被各大名企争相招揽,但不管别人怎么做,宿郢就是不挪地方,非要守在这座小城市里屈才。
狱警还偷偷告诉他,如果不是宿郢,他在监狱里的日子不会有那么好混,但他不识好歹,把人家气走了。
不过现在走也好,长痛不如短痛。
“做我们这一行就太了解了,见过得多了就知道了,什么亲情友情爱情,在时间面前,屁都不是。”
方一觉得也是。就算减刑也要十几年,谁等得起?
这么想着,似乎也没什么接受不了的。他以为他自己的表现已经足够平静镇定,以为那个四年不见早就忘记长相的男人在他心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力,直到一年后,狱警再一次传来那人探监的消息,眼泪下来的一瞬间他才知道,他自欺欺人了多久。
什么不在乎,都是假的。
他的父母,第一年的时候同样也经常来看他,同样也被他拒绝了,但不过一年,就再也没有了他们探监的消息,偶尔有一次,他不见,对方也不坚持,再后来就没有了。那两人早已有了各自的家庭,就算没有他,也能活得很好。
这个世界上还有谁真的记着他?只有那个只认识了两天的人。他还记得他摔倒的时候,那人飞快地垫在他后脑勺的手;他还记得他被人欺负时,那人挡在他面前的身影;是他背着他一步一步地走,走得汗流浃背也不放下他;也同样是他,在他最后被警察带走的时候不顾一切地冲过来。
方一经常想,一个只认识了两天的人,凭什么这么对他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