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站在城墙最高处的瞭望台上,银发如瀑垂落,在烈日下泛着冷冽的光。
纯白制服严丝合缝地包裹着修长的身躯,金色肩章折射出刺目的锋芒,黑色皮带掐出一截窄腰。
墨色腿环勒在大腿外侧,金属卡扣上别着一把改装手枪。
风吹起白兰暴君的衣摆,何止甚至能看清他脚踝苍白的皮肤和凸起的骨节。
高傲,冷淡,
睥睨众生,不近人情。
兰矜微微垂眸,冰蓝色的瞳孔扫过城墙下的每一个人,目光像刀锋刮过咽喉。
何止笑了笑,犬齿咬碎了嘴里的饼干。
那不是漂亮的花。
是裹着霜雪的毒,是悬在头顶的铡刀,是碰之即死的禁忌。
那个时候,何止脑海里浮现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当真是,
性如白玉烧犹冷。
当然是喜欢的。
可是,其实这么一点好感,这么一点喜欢,也不足以成事。
但不知道为什么,何止看到暴君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
或许在何止无意识的时候,他也在走向暴君。
他看到了很多暴君杀人的场面,暴君责怒的场面,暴君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冷冷淡淡地巡视的场面。
毫无疑问,白兰暴君是一朵锋利、危险的荆棘花。
可是,
这一朵荆棘花,
越是危险,越是叫人心痒难耐。
好感,就像扑面而来的风沙一样,方向不可控,但是却暗中一点一点的累积。
等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满身的风沙了。
风沙迷人眼。
何止靠近了白兰暴君。
这么危险、锋利,碰一下都得被毒个半死的荆棘花,拨开它坚硬残忍的外壳,里面会不会有柔软的血肉与孤独?
果然啊,越是危险,越是迷人。
用最简单易懂的话来形容何止,这个人的性格里就是带着一点欠。
手欠,嘴欠,什么都欠。
何止喜欢刺激感,喜欢危机感,偶尔还会懒惰,但果然还是喜欢那种恐惧到极致的、血肉喷张的感觉。
从荆棘基地的新晋超凡者,到加入巡逻队,再到在胡墨手底下出任务,再到白兰暴君身边的守卫,被白兰暴君看见、怀疑、认可。
说是刀口舔血也不为过,但是,在这样的末世里,哪一天、在哪里不是刀口舔血呢?
何止用了三年。
终于有把握对白兰暴君展开追求。
这种把握一半来自于暴君逐渐软化的态度——就算是块冰,捂了三年也快化了吧。
这三年里,何止顶着暴君一开始刀割一半的态度,但凡是稍微靠近一点,就要被割的满手鲜血。
到第二年才终于好一点,何止被暴君允许能安安静静地呆在暴君身边,属于稍微信任了一点。
其实暴君也不只是暴君啊,暴君是兰矜,兰矜是个人,总共会有脆弱的时候。
何止见过那么几个瞬息。
孤独的、落寞的、渴望死亡作为解脱的暴君。
用何止的话来说,其实白兰暴君平等地厌恶包括兰矜自己的在内的所有人。
所以,在几乎是榨干式的使用能力来镇压叛乱者之后,暴君呈现出对自己伤口的不在乎,甚至是对身体的几乎是自毁性的放任。
像是伤痕累累的人鱼。
剥开冷酷的外壳,兰矜骨子里依然是个会痛、会倦、会对着残阳发呆的普通人。
何止见过他罕见的脆弱时刻。
镇压叛乱后的兰矜,浑身是伤,却对汩汩流血的伤口毫不在意。
白色制服被染红半边,银发黏在苍白的脸颊上,整个人像一柄折断的剑,锋芒犹在,却透着支离破碎的倦意。
他带着何止来到荆棘基地外唯一的海岸线。
这片海早已被污染。
浑浊的水面泛着诡异的荧光,死鱼腐烂的腥臭随风飘散,礁石上黏附着变异的藤壶。
夕阳却不管这些,依然将天空烧成壮烈的赤红,云层如熔化的铁水倾泻而下,灼烧着兰矜暴露在外的苍白皮肤。
疲惫的暴君沉默地站在礁石上,只留一个背影,海风掀起他的衣摆,露出腰间缠着的渗血衣料。
何止站在他身后半步,同样沉默。
没有言语,没有询问,甚至没有眼神交流。
但那一刻,何止清晰地感觉到,兰矜稍微接受了自己。
不是作为下属,不是作为超凡者,而是作为一个……可以共享沉默的人。
他们在看着同一个夕阳。
在同一片天空下,站在同一片海线上。
毫无疑问,暴君是冷酷的。
他亲手制定荆棘基地的规则,用铁血手段裁决生死——让该活的人活,让该死的人死。
他的命令不容违逆,他的威严不可侵犯,他是这片废土上最锋利的一柄剑,悬在每个人的头顶。
但他终究只是个人。
一个强大到令人畏惧,却又脆弱得近乎透明的人。
何止从未想过,自己这种粗枝大叶的性格,竟能从兰矜的背影里读出两个如此清晰的词:
孤独。
死亡。
这两个词太文艺,又太粗俗,像是被文人墨客用烂了的陈词滥调,却又在兰矜身上展现出最原始、最赤净的形态。
那一刻,夕阳将暴君的背影拉得很长,银发被海风吹散,染上赤红的光晕。
他的肩膀微微塌陷,像是承载着无形的重量,脊背却依然挺直,仿佛哪怕下一秒就会倒下,这一秒也绝不弯折。
沉默比语言更有力量。
那一刻,何止看不见他的脸。
看不见那张半面神明、半面恶鬼的面容,看不见他冰蓝色瞳孔里是否藏着情绪。
可这个模糊的背影,却仿佛将一切都摊开了。
这个灵魂早已在无数次杀戮与权衡中,磨损得千疮百孔。
有些东西,不需要刻意自寻,也无法刻意忽视——比如爱。
爱的本质是看见。
看见对方强大背后的脆弱,残忍之下的孤独,冷漠之下的渴求。
何止对兰矜的关注,始于见色起意。
初见时,他被暴君的美貌和危险吸引蛊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不为过。
后来,这份关注持续于征服欲。
何止想撕破兰矜高冷的面具,想看他失控、看他颤抖、看他冰蓝色的瞳孔因自己而燃烧。
可最终,这份感情凝固于怜爱。
当他看见兰矜独自站在污染的海边,背影孤独如将倾的塔;当他发现暴君对自身的伤痕毫不在意,仿佛血肉之躯只是可利用的工具。
那一刻,欲念退居其次,爱成了主宰。
爱是欲的王。
爱凌驾于征服、占有、情和欲之上,成为最原始、也最崇高的本能。
在强者生存的末世,
爱是最大的奢侈品。
末世第十年,也就是何止来到荆棘基地的第三年。
荆棘基地的冬夜。
白兰暴君和何止打了个赌。
外面又是一场暴乱,铺天的火光将兰矜的银发染成琥珀色,他坐在窗前,不慌不忙。
“赌什么?”暴君懒洋洋地问。
——“赌您会爱上我。”
这是他们之间最危险的游戏。
像两头互相撕咬的野兽,每一次交锋都游走在生死边缘。
爱上就是输,爱就是赢。
何止步步紧逼,用暧昧的言语挑逗,用温暖的体温诱惑,又在兰矜即将沉溺时狡猾地纵容。
兰矜则偶尔纵容他的放肆,偶尔用匕首在他颈侧划出血痕,仿佛在测试他的忠诚与胆量。
猎人?猎物。
早已分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