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一定是模特儿!
所以当每个人赫然发现,妳不但不是模特儿,还是那个帮模特儿拍照的摄影师,而那些被妳拍的女人都还长得不如妳美时,妳就会开始收到许许多多的疲劳轰炸!
「曼曼,妳长得这么漂亮怎么不自己下来做?模特儿比摄影师好赚啦!」--这些属于无聊闲建议的等级。
「如果让我当妳的经纪人,我保证妳能在两年内赚到生命中的第一个一千万。」--这个是主动出击的。
「曼曼,我介绍个case给妳,有一个工作现场很需要人,那个导演正在等妳,我已经帮妳打点好了,妳赶快过去。」然后等她到了现场,才发现人家不是要找她拍照,而是等着拍她--这是自以为好心的却让最她厌恶的。
听多了她的抱怨,那个号称青梅竹马、兼女儿的爹、兼死对头、兼老朋友的安可仰,笑道:「谁教妳每次都要打扮得比主角美,妳扮丑一点不就好了?」
「拜托!我是个摄影师,我是靠眼光和美感吃饭的女人,我为什么不能像其他职业妇女一样,拥有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权利?」她抗议。
就是在这时候,一位资深的模特儿好友约她一起创业。
于是她想:有自己公司的好处似乎不少。一来不会再有人来挖角,二来她仍然留在娱乐圈这行,随时开放在更多摄影的工作机会之下。
想一想一举数得,于是她同意了。
结果呢?
别说接什么摄影case了,过去三年来她连自己公司的DM都没空拍,所有醒着的时间全在处理经纪杂务了。
「我是个摄影师,我是个专业的摄影师、我是个摄影师、我是个专业的摄影师……」凌曼宇边在树林里前进,边念经。
她的求职之路为何如此艰难?她只想当一个单纯的摄影师而已。
「我只要求一次就好。」她停下脚步,仰头跟老天爷打商量。「就此一次,让我做一些我真正想做的事。」
轰!
刷--刷--刷--一阵热带暴雨毫无预警地当头淋下。
凌曼宇低下头,吐掉口中的雨水。
「谢谢,我接收到你的旨意了。」这样的拒绝起码清楚明白。
「那个见鬼的市政府究竟在哪里?」她想尖叫了。
他们的外景许可证三个星期前申请完毕,照理说今天一到塞国就可以直接动工,可是刚才请导游到旅馆柜台一问,没有任何文件等着他们,还得他们派人走一趟市政府去拿。
雨越下越大了。
草帽毫无挡雨能力,她的DKNY衬衫黏在皮肤上,PRADA的凉鞋跟陷进泥土里,如果刚才的她只是被烈日晒融,现在就是把这团烂泥再和水捏成落汤鸡!
「先找个地方避雨再说。」
四面八方全是树,水气茫茫地漫成一片,天!她才走离正路十分钟而已,为什么彷如置身在蛮荒森林里?
一阵风雨突然吹掉她的草帽,雨水打得她眼睛都睁不开!凌曼宇惊叫一声,缩着颈子往树影间钻去。
砰!
她一头撞在某个极为坚实的物体上。
「啊……」她捂着额头,头昏眼花地坐倒在地上。
天!这这、这是什么?
「……:」她一张脸又青又白,呆呆望着眼前的巨大物体。
这是熊、熊吗?
它乍看之下没有五官,只有一头又浓又密的棕色杂毛,遍布在头顶与下巴上。丛丛浓毛中,一双泛着野兽光芒的锐眼停在她身上。
它的体格起码是凌曼宇的两倍大,天知道一米七五的她已经不算矮了,而那身破布根本不能称之为「衣服」,比较像一堆破了又补、补了再破的拼布。
最令人震撼的,是它手上提着一只--断了颈子的死羊!
凌曼宇的手紧紧按着喉咙,彷佛下一秒钟,揪在它巨掌中的断脖子会变成她的。
她发出一声无声的尖喘,猛然往后爬去。
「站住!」平地里一声大喝,比天上的雷更响。
她陡然发现自己双脚腾空了!
这个原始人竟然只凭一只手,便将她从衣领的地方提起来。
「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她尖喊一声。
嘶的一声,名牌衬衫从他拎起她的地方裂开来。
「啊--」她狼狈不堪地跌回地上,紧紧抱着被撕裂的衣襟,大喝:「你想做什么?」
原始生物看看手中的破衣领,再瞧瞧跌落在脚边的女人,眸中闪过一丝类似歉意的眼光,但是消失得太快,凌曼宇决定说服自己是她看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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