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害了你。”肩头被制住的我,无法更靠近他半步。我被带到旁边的房间里,一扇很重的门关上后,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接下来很多不堪的问题出现在我面前,很多我听不懂的法律术语,不管我怎么哀求,他们就是不肯让我见恒峰。
警察局完后就是到他检署,我好冷好渴,想换一件自己的衣服也不成。他们给我喝的水都有着厚重难闻的塑胶味。检察官比警察还凶一点,却愿意让我讲讲话和问问题,我知道杀人罪最少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满十八岁或基于义愤都可以减轻恒峰的刑责,他答应我会尽量帮忙,但那是我跪在地上把头磕破后的事了。问完话后他找来了—个法院义工陪我走出门外,恒峰的爸妈亲友、还有恒峰的车友“火、雷、电”都在当场。
“早叫恒峰不要跟你在一起,你这扫把星。”火用力给我一巴掌,旁边的人连忙把他架开,他不断地叫骂,“婊子、贱货。一放他出来,是我干的,恒峰是帮我顶罪的。”大家都哭成一团,妈偎在爸怀里,远远哀伤地看着我,我终于把头低下来,眼神不敢再面对众人,我仿佛听见从心里骤然震起巨大的关门声,就像是警局那扇门一样,闭合上就能够摒除所有外界的声波,如同真空似地连自己的呼吸声都被吞没,让我彻底地聋了哑了。
从法院出来后,我被临时安置在义工的住所,等候恒峰杀人罪的案子开庭审理。阿姨—她是我妈的么妹,从妈嫁给爸后就没再跟阿姨有联络,后来我们又搬了无数次的家,所以连我也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亲人在世上。案件发生后,经过警方的联络,她才跟姨丈火速从台北赶下来想接我回家。但,等他们到了的时候,我已经被县政府社会局送到县立医院的精神科住院就医。
那晚之后,我不再开口说话,医生判定我精神状况出现异常,在取得阿姨的同意后,我被送进精神科病房接受诊治。没多久我被判定为“重度忧郁症”,不宜出庭作证,必须继续住院观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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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房的那段日子,我和阿姨正式相认。来看我的除了警察跟检察官外,就是恒峰的爸妈。我没办法说话,只能在会客时间静静地听着他们告诉我恒峰的近况。他们帮我带来电话卡、糖果饼干、一些零钱,换洗的内衣裤。我自杀过,用头去撞水泥墙、拿手去割床缘的铁架、扳断电话卡割腕,不知因此被施打了多少次的镇定剂,四肢被束缚关在禁闭室多少次,我睡不着,不停地哭着,心里喊着恒峰的名字,“对不起”最少被我默念了几十万次,我的脑子会一直听到恒峰对我说“跑,快跑!”还有火的责骂“婊子、贱货”,那是捂住耳朵也停不下来的声音。
因为抗拒吃药,我每天都要被护士架住强行灌药。很神奇,持续用药的一段时间过后,慢慢地,声音就不见了,应该是说我的人不见了。药好像给了我一个固定的情绪和新的个性。我不再情绪低落,愁苦哀伤的表情被一张木然的脸取代。
我还是挂念着恒峰,只是痛苦被挡在胸口,再也上不去脑子里,像是没有浪花的海,没有风跟雨的台风夜。当我发现原来是药物夺走了我的恶梦、自责、愤恨时,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我开始依赖起药物,早中晚三餐后的用药时间,不需要再有人逼迫我,我会乖乖跟着病友到护理站吃药,然后在这个封闭的空间里,在沉重铁门与无数铁窗陪伴下,消耗日光、月色,跟自己。
我是没有浪花的海,没有风雨的台风夜;我是被雕塑的人偶,除了丝线外,你再也牵动不了我一丁点的情绪。我是人,却又不是人。
在阿姨坚持下,恒峰的爸妈不再被允许来探望我——他们的悲伤表情,恒峰的消息与问候,可以轻易地在瞬间化解药效,几乎他们每来一次,我就会情绪失控进而出现自毁的举动。
从县立医院到台北荣总,随着用药的改变,心理治疗师的介入,我逐渐开口说话,虽然常是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但是医生似乎认为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难道你不想赶快好起来,离开这去找你心爱的人?”“他能无怨无尤地为你做这么大的牺牲,我相信他一定不愿意看你活得如此痛苦。”“你们都还年轻,可以重新开始不是吗?一如果他在监狱里,也是这样虐待自己,你不伤心难过吗?”
这些话带给我很大的鼓励。的确,除了出院外,我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见到他。我们都还小,欠他的,我可以慢慢地还清。正如医生说的,要是他看到现在清瘦憔悴的我,一定会忍不住大动肝火,会数落臭骂我一顿。我要离开医院,为了他我要赶快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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