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业,你的个性真的很烂耶,难怪朋友没几个。”她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幸亏我脾气好,从来不跟你计较,不然我们哪能做那么久的好朋友?”
“谁说我没朋友?我的朋友全是精挑细选,哪像你人人好。还有,我什么时候承认过你是我的好朋友?”他嗤之以鼻。“只要把你从小到大给我添的麻烦说出来,绝对没人会反对认识你根本就是──”
“衰神附身。”罗蜜鸥翻了个白眼。“厚,听你讲了八百遍,我都会背了!我也不过就是夺走你的初吻、看了你还没发育的小鸡鸡,在全校师生面前露屁屁的事不能怪我,又不是我撕你裙子,而且我不是很讲义气,立刻用双手帮你遮小屁屁──”
厚,有火花!
“啊,暖暖棒空着也是浪费,我还是去用一下好了。”她讲得正起劲,眼尾余光瞄见身旁男人的双眼快喷火,立刻聪明地转移话题,“你买完票再过来找我,bye。”
她从他手上拿过三个购物袋,溜之大吉。
“笨蛋!”
朱立业盯着她火速闪人的身影,火气和笑意同时在胸口流窜。
那-幕真的是“经典”。
她一双小掌巴在自己屁股上的画面!事后从照片上看来,明明是让群众哗然的咸猪手,她的表情却象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慷慨赴义一样壮烈,完全没想到用她比自己高的身体遮住也好过伸出那双手。
这类的蠢事,之后仍然是有增无减。
从小到大。他不知道骂了她几遍“笨蛋”,但是她非常有恒心地一路笨下去,丝毫没有长进。
她有一颗聪明脑袋,神经却可能比水管还粗,-旦认定他是朋友,就算是故意恶意使坏想让她讨厌,也迟钝到根本没察觉,只当是朋友问的恶作剧笑笑混过,一样继续玩掏心掏肺的死党游戏。
当然,她也一样三不五时以自己的逻辑挖坑给他跳,让他常会气到想将她绑上火箭、射向火星,终结这段孽缘。
可是,她很真。
不扭捏做作、不耍心机,不因为出身地方望族、家财万贯,就像个被宠坏的千金小姐,眼高于顶,只挑门当户对的朋友、娇滴滴地撒钱指使人做事。
相反的,她的个性大剌刺地像个男孩,率真、爽朗的性情从小到大都没变,千元和九十九元的牛排她都吃得津津有味,名牌华服还不如一件破牛仔裤来得讨她欢心;她可以住进酒店式旅馆、享受管家服务,开车出门,做个留学生公主,偏偏要住进二舅家和他一起分摊家事、挤公交车和地铁上下学,一点千金小姐的娇气也没有,有好处也从未忘了帮他讨一份。
老实说,除了三番两次白目气得他暴走,人生之大馍十之八九全因为她之外,其他时间她算得上是不错的朋友。
虽然口头上不承认,偶尔他还会梦见把她当小强踩扁,不过心里很明白,气归气,别说“罗蜜鸥和业”朱立这对怪名的缘分,两人当了十多年芳邻和从小到大同校的情分,这辈子她在自己心上就是个特殊的存在,说当她是亲妹妹看待也不为过。
不过,这个事实打死他也不可能说出口,不然她肯定笑到得意忘形,对他更加肆无忌惮。
他苦笑地摇头。
买完车票回来,朱立业发现罗蜜鸥身边已经聚集了一群年轻男女,一同围着暖炉取暖,她和他们说说笑笑的,任谁看来都象是早已熟识的一群朋友。
对于她马上能和陌生人聊开,甚至结为好友的个性,他十分佩服。
他曾经想过,自己和罗蜜鸥的性格就像蓝天上的太阳和鸟云后的月亮一样,她喜欢绽放光明照亮每个角落,他却喜欢藏身幽暗处。越不引人注目越好。
仔细回想后,个性南辕北辙的他们,吵吵闹闹到现在,还真的从未彻底决裂过。
嗯,真是个奇迹……“立业!”
罗蜜鸥发现他已经去而复返,立刻和刚认识的朋友交换手机号码,就道别回到他身边。
“你真的是把‘四海之内皆兄弟’这句话发挥到极致。”他故意酸她。
“嘿嘿。”
罗蜜鸥笑笑,没回话,习惯性地又挽住他手臂,朱立业则主动接过她手中沉重的购物袋。让怕冷的她得以将双手放入外套口袋保暖。
老朋友就是这样吧?什么话都不用说,自有默契。
罗蜜鸥在心里想着。
虽然朱立业从小到大很少给过她好脸色,当她像瘟疫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可是
一旦她有事,也没见他幸灾乐祸,反而总在第-时问出手帮忙,他不晓得在气头上说过几百遍要一脚踩扁她、一拳打飞她,结果到现在连她一根寒毛都没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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