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死吧!那就这样吧!
一起,生死与共!
“不是为了你,欢欢,不来这里也是条死路,大概可能多支持两天,然后饿死或者被俘……还可能伤口溃烂而死。”兰瑟轻笑道,摆弄着我的头发,“而你,也不是个蠢货。你只是不熟悉这个地区的求生法则。”他用的是一种我说不上来的语气,凝重的,但却……并不沉重。
那么他的意思是,这是我们唯一可走的一条路,一个人想要活命,需的另一个人牺牲,是不是?
好吧,我咬了咬牙,“你更熟悉这个地区不是吗?”我抬头看着床上坐着的兰瑟,“你也有更大的把握离开对吧?让我们换一下角色。我做那个掩护的。你听着,我不是在跟你商量,你明白么?”让我来,我去充当这个牺牲的角色,这样可以吧!
我们两个人中,我更愿意自己去死。
“欢欢,你还不明白么?”我的话音未落,兰瑟已然厉声道——他从未如此声严色厉地对我说过话。但此刻我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够了,我已经厌倦了你的安排!我会自己选择!”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要么,你走我留下,要么,我们都留下!”够了够了!我不想再跟随着任何人!不像在顺从让我心痛的选择!
他半晌无语,但手指还是在我的头颈摩挲着,而这摩挲让我感觉舒服又烦乱。
“唉,”他长叹了一声,有些无奈,亦有些……似乎是感动。“欢,你的心意我知道;可是我的意思……”他顿了一顿,接着柔声道:“你却还不能领会。我是把你我二人的性命托付到了你手上,你明白么?”
我赫然一惊,坐直了身子。不对不对,我刚刚的思路似乎是不对!
“我不是说我们两个有一个活下来便够了……我是说,我们两个有一个活下来,另一个才有希望!”他俯下身子,在我耳边轻轻地道,“我把我的性命交托给你,我知道你能赢了这场游戏的,只要你肯拿出全部的勇气和智慧面对它!”
黑市的老板要杀我们两个灭口;倘若有一个逃跑了,那么他还敢对另一个人动手么?如果放我们安全离开,他也许不会被灭口——相反的,他杀了一个的话,疯狂的报复则避无可避!
所以,只要我逃跑得及时,他便不敢杀掉兰瑟——至多取走事先说好的肾,只要我能在他对兰瑟下毒手之前逃离!
也就是说,只有我逃跑成功,我们两个才可能活命,反之,两人一起被灭口!
我猛然从自怜自伤及突入其来的震撼中醒过来。兰瑟——他是兰瑟,不是言情小说的女主角,亦不是冲动感性的我——聪敏机变,智计百出,更不惮兵行险着、败中求胜!
此刻我身上虽然挂彩,但都是皮外伤,并不影响行动;而兰瑟这两天虽然腿上的红肿渐消,可奔跑跳跃也难免受到影响。明天唯有他接受麻醉我才能拿到现金逃跑。即便我一百二十万分的不想他涉险可也别无他法。
我微一犹豫,便点头道:“好吧,这一次放你‘断后’,下一次我来作主!”被人摆布的无奈和痛苦我已经尝够,下一次,如果有下一次,兰瑟,你要听从我的安排!
兰瑟不语,只是握住我的手,微一用劲儿将我拉到床上。我躺到床上,顺手抱住了他。
我们相依偎着。
想到明天,我热血澎湃,同时,亦觉得无比的心痛。
倘若我能逃走,才能使他免遭分尸厄运,而且,我必须在他们下手之前逃走。可我能做到吗?
而无论如何,他将失去一个肾,这是我原本想要替他付出的,可现在,除了痛苦,我还能做什么?
依偎了良久,他才道:“睡吧,明天会很长。”
这场景依稀经历过,我的思绪似乎又回到了在坑洞里度过的那日。“还会数我心跳吗?”我问道。
兰瑟忽地仰起头,似在黑暗中细细地端详我,抓着我衬衫的手指越收越紧,然后,他将头靠在我的肩上:“会。每夜都如此。”
那一刻,心跳忽然有力了许多。“我一定能逃脱的,”我把他搂紧,“藏獒也不是我的对手。”说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了他为什么总是穿我的衬衫去逗狗——不过是想让藏獒习惯我的气味,在追捕的时候为我赢得一点时间。
“我知道。”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依稀带了些鼻音,“只要你脱身,他们不敢杀我,我自然有办法脱身。离开就不要再回来。不要回头,不要回头……”
不要回头。
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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