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这么多坏习惯,人成也破坏了不少你们对我的印象吧?放心好了,这个我不怕,再说我也觉得自己毫无形象可言,平凡得走在街上都不会引起任何人的侧目与注意。
形象也破坏得够多了,除了那些大大小小的坏习惯之外,让我们再困过头来聊一聊我的最爱。
在前面的几封信里,你们也陆续分享到我的几项“最爱”,像写作啦、逛街啦、旅行啦、收集小东西啦,在这里我们来谈一点别的,但不是爱情。一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有些人会感到失望?”
在写了二十多本爱情小说之后,连在倍里面都要我谈爱情,你们当我每天都吃饱撑着没事干、以风花雪月谈恋爱为毕生志业啊?神经!
我只能这样告诉你们,我这辈子谈过几次恋爱,但是都不成功,至于我现在是成双人对?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怪了!这又关你们什么事?连我最要好的朋友、彼此认识好几年了,我也未必会愿意提起感情的事哩。难道你们喜欢把自己的爱情经验像广播电台一样到处去跟人家讲吗?
其实我很喜欢聊天讲话的,但是对自己的私事或心事却绝口不提,这是个性,也是家庭背景使然。
在这里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个小小的家庭往事。我爸妈一直很反对我写作,再说我有学位放着不用却在摇笔杆,在他们眼中看来是不务正业(顺便提醒一下,在我家里,我爸妈是各有事业、各自独当一面,所以认为我写作是不务正业其实也是很正常的);而当初他们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从事写作工作,那是因为我老爸从一开始就跟我约法三章,一是不提家里的事;二是混不下去就马上改行;三是不管好事坏事,名字都不可以因为新闻事件而上报纸!
从这三条“家法”里,你们多少也看出来为什么我不喜欢出名的原因了吧!不过几年下来,我也没有真的到混不下去而需要改行的地步,路不转人转,跳过来写爱情小说,就是我“转”的方式,所以在生活很难熬又不希望改行的时候,我也不必口头去向家里讨生活费——不过也因为我这一点不服输的倔强个性,同时也有一点“赌气”地向爸妈证明我好过歹过都可以过活。我虽然侍在国外这么多年了,但所有的稿费仍然全部交给我老妈处理(这一点〈禾马>的大姊们都可以作证),我从来不管钱、不签合约(我老妈代劳)、不经手财务,只是每个月固定向我老妈“支领”一笔足够生活的生活费,其他的我也不过问了。
不谈自己私生活的事,这多多少少也跟“家法”有关,如果我不小心在宇里行间里透露出来了,那也不是故意的(也许有一点啦,嘻!),但是千万不要像在审问犯人一样地问我说,那几段是亲身经历吗?拜托一下好不好,我要是一五一十全部讲出来的话,那我爸妈不也就知道了吗?呃……这样说好像又不小心透露出来了。唉!真是有够伤脑筋。别忘了,我也跟你们一样,有很多事情我也都是瞄住家人的,倒不是怕他们知道,而是不希望他们生气或担心,希望你们也可以谅解我这一点。
所以说罗,我怎么可能在信里面大谈特谈自己的恋爱史?这个“最爱”里面,爱情是一个生人勿近的禁地。
不谈爱情,那并不代表我是一个生活中没有爱情的人,不过人生不是以爱情为目的,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里,我还有其他几个“最爱”要平均照顾一下。
在我住的这一条小街上,附近邻居大部分是六、七十岁的退休老先生、老太太,而我几乎是最年轻的一个,我让他们知道我因为要写作而晚上不睡觉,所以三不五时他们如果在半夜三更时有什么麻烦或需要,随时可以来按我家的门铃或打电话通知我,只要是我能力范围所及,我都可以随传随到。
他们对待我如自己亲生的小孩一样,也常常做一些东西送过来给我吃,其实大部分的原因是他们的儿女都已经各自成家而不住在一起,寂寞的成份比较大,所以他们喜欢找一点事做做;而我呢,也偶尔做几样点心、煮几道菜,邀请他们聚集到我家里来喝下午茶、吃晚饭,大家聊聊天、联络一下街坊邻居的感情。
据说在我搬来这里住之前,他们只是彼此认识而已,并不会到彼此家里去走动、串门子;而我是始作俑者。现在大家都会固定隔一段时间到我家来聚会,而且只要我超过一个星期没有去哪一个人家里探望一下,他们就会主动过来我家查看一下我是不是生病了,或是因为太忙于埋豉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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