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佳卉命令。她向研玺掌心朝上伸出手,腕上有条金艳艳的手链,炫目而刺眼。
“拿什么?我不记得欠你钱。”他嘻皮笑脸地回道。不过,双眉高竖的她,的确活脱脱一副讨债鬼的模样。
“你的随身记事本呀!”语毕,佳卉冷不防拉开他的西装外套,将衬衫口袋里的东西一古脑儿全抓了出来。
研玺还来不及阻止,她已找到了目标。翻到weekly的部分,找到了11月13日的小方格,瞟着眼角由左至右浏览了一遍。
“可恶!”她大喊了一声,瞪着眼睛,怒光由记事本移上研玺莫名其妙的脸。“你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11月13日?有什么特别吗?莫非我太孤陋寡闻,不晓得多了个新的法定假日?”研玺犹如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只觉今天佳卉的行径不只刁蛮,还有点怪异。
佳卉迅速自笔筒中抽出一支笔,在笔记本上疾书,一面气呼呼地嚷嚷:“记住!11月13日是我吴佳卉的生日!”说完,无辜的笔记本才得以脱离她魔掌的摧残,笔直地落在研玺面前。
研玺翻开本子,寻找佳卉留下的痕迹。
他发现在今天,也就是11月13日的地方,被画了个醒目的大红圈,颜色如佳卉唇上的鲜红一般突兀刺眼。方格里填满了歪歪斜斜的红字:佳卉生日。
然后,赫然出现一个巧合——11月13日,星期五。
十三号星期五?!
其实,佳卉不只一次提醒他生日这件事。而往年,他也不忘送个小礼物意思意思。然而今年,他竟忘了,而且忘得彻底、忘得一干二净。
“研玺哥,你听到了没?从今以后你可要牢牢记住这一天喔!”佳卉睁大着眼又重复了好几次:“11月13日……我是天蝎座的……。”
“好好好!晚上请你吃个饭,算是为我的糊涂赔罪,行了吧。”研玺自知理亏,赶忙安抚她,以免又被火力强大的流弹所伤。
佳卉可真不是普通的阴晴不定!方才还火冒三丈得理不饶人,听他这么一说,这会儿却马上变成一只温驯的小绵羊。她将双手环上他脖子,在他耳边嗲声嗲气地撒娇:“不要嘛,老上餐厅吃饭,多乏味,无聊死了。这样好了,我先到你家准备准备,等你下班,回来共进晚餐,如何?”
“去我家耶?不行不行,家里没人。”研玺双手抱臂地朝椅背靠去。
“这好解决!你把钥匙给我就行啦!”佳卉甩了甩一头大波浪卷发,散出呛人的浓香,他甚至怀疑她在头发上也洒了香水。
“不好吧,冰箱里也没东西可以煮……。”他仍在犹豫,只能随便找个借口搪塞。
“没关系,这更好办!人家可以去买呀!反正没事做,一个下午的时间绰绰有余啦。”
最后,伶牙俐齿的佳卉成功地打了场胜仗,战利品是——研玺家的钥匙!
她抬头挺胸,高扬着头,志得意满地离去。她带着一个胜利的微笑,把玩着手中的钥匙,发出了烦人的撞击声。
她自鼻中冷哼了一声。哼!有了它们,她俨然成了那栋坐落于阳明山豪宅的女主人。
她得意地步出天玺,直直往锁店走去。
打造了另一串钥匙。
☆☆☆
研玺在回程中耽搁了一些时间。
他踱进镇金店,采纳了小姐的建议,为佳卉挑了条星座系列的项链,一条造型简单的纯金练坠——一只蝎子。
当然,生日蛋糕也是不可少的。
研玺停好车,屋里透出的水晶灯和破晓的晨光一样熹微。
按了按门铃,音乐才进行到第一小节,门就嘎然敞开了。他的视野中闯进了一位身着火红紧身低胸短洋装的女子。
研玺不由得倒抽了口气。不可能吧?他的眼睛,铁定昏花了。
眼前这个衣着大胆的女孩,竟是那个小毛头——佳卉!
不,或许不该再以“女孩”称呼她。尤其对于她的装扮举止,研玺脑中倏地浮现一个颇贴切的形容词——野!
他伸出手揉了揉眼睛,抵抗佳卉那一身刺眼的俗艳。佳卉则兴冲冲地扯着他衣袖来到光可鉴人的核桃木桌前。
“哈哈!”他忍不住笑了出来。“这……都是你做的?”他调侃的眼光在满桌佳肴和佳卉困窘的脸上交互游移。
知道瞒不过研玺,佳卉难为情地垂下头,低声道:“不是啦,这都是人家刚刚去餐厅买的。”想也知道,她自小便是个金枝玉叶,怎么也轮不到她进厨房,别说是炒菜了,就连煮饭该加多少水她都弄不清,哪有能耐张罗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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