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此之春风得意,应该陪巫美花小姐四处游逛,少管姑奶奶的闲事。
安顿好了陈诚,我开始烧茶打果汁,这些都是酒鬼不可缺少的恩物。
我从未想到过会为一个男人做这种事情。
实在可笑。
但我居然高高兴兴地做,过了一会儿,我还发现我在哼歌。
我一定是疯了。
但我的心情好得出奇。
半个钟头后,我把煎蛋、吐司、果汁、茶放进了托盘,送到陈诚醉汉房中。
他抱着枕头呼呼大睡。
我等他醒。
他一直睡到吐司变凉,煎蛋的油凝结在盘子边缘。
我坐在床边看着他。
从来没跟任何人接近过,但我放心大胆地坐着看这个痴情美男子。
十个黄百成也比不过他,我不知道为什么巫美花不要他。
也许,各人的缘分不同。
巫美花不以世俗的眼光挑选男友,倒是颇有见识。
电铃响了,我去开,是巫美花。她看见我很吃惊:“越红,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怎么会在这儿,问得好!
我还想问:“你怎么也在这儿呢?”
但此刻不是玩你问我答的时候,我一把将她拉了进来,难怪一早黄百成就在电话里向我咆哮,原来白雪公主来探七矮人了。
“陈诚喝了酒,你快去看他。”我说。
巫美花急匆匆地去了,想必陈某也是她从前的心上人,而此时我只为他可怜。
可怜他遭人抛弃,还需以酒解闷。
从前我听说有这样的活宝,必定不屑加鄙夷,但对陈诚房东,我竟无法不给予同情。
他只不过提供一间柴房供我使用,我越红也非没见过世面,竟然如此之势利眼。
巫美花闯进陈某的闺房时,我回到自己柴房。长吁短叹既已无益,不如去上班。既可消遣又可赚钱。
才换好衣服,巫美花就来敲我房门,眼睛红红的,我忽然想起了鳄鱼,它们总在吃人的时候流泪。
我一向喜欢鳄鱼,也对巫美花颇有好感。
“我还有事,得走了,拜托你照顾他。”她咬着嘴唇,像是挺为难。
“他需要你。”我看看她,平心静气地说。
“我——”她的眼眶又是一红。
有的人天生命好,福气大。两个男人为她寻死觅活,她还哭呢!
“你最好留在这里陪他,”我心拙口笨,“他伤心极了,弄不好会出人命。”
“我知道——可是我也没办法。”她低下头。
是啊是啊!爱情如水向东流,一去不回头。既是覆水难收,再留下来又有何用。我是个局外人,却还不如她想得通。
“好吧!我照应他。”我只有慷慨应允。
“百成那边——”巫美花迟疑地。
我的嘴巴看起来真的那么阔吗?
我向她保证,如果胆敢吐露半个字,就触电雷殛而亡。
尽管这种事不易碰到,她也礼貌性地表示感激。
巫大小姐走了,我叹了一口气。她好歹算起来也是个艺术家,怎么谈起恋爱来如此之缺乏艺术?
陈诚仍熟睡如死猪,紧抱着的枕头也松了。我获得一个结论——一个人若只想独处时,他不需要任何人。
我关上卧房门,难得的假期,应当好好利用。
但令我诧异的是,陈诚房东是一尘不染的人,此刻除了他自己外,房间内外可是干净整齐。根本不必要我多耗力气。
他是怎么办到的?我看清洁女工也会含羞愧死。陈诚没回来时,我天天在电脑旁边留话给她;她可能是个文盲,看都不看一眼。
我后来就改了这个滥习惯,她若是会打电脑,何必来辛苦做女工?
既然不必打扫房间,我也不必强求自己做个什么有用的人。我打开客厅的矮柜,里面有成千上百的录像带,我抓了一卷,又泡了杯茶,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
我不是有意忘掉某人在受苦受难,他是自找的,怨不得别人。
录像带是部北欧片子——狗脸的岁月,主角是个小鬼,顽皮极了,也知道伤心,但顽皮归顽皮,伤心归伤心,像两片兜在一起的分裂物。
小孩是天底下最矛盾的物事。
男人也是。
他们做出某些事,也后悔某些事,但还是要做。
我既没有小孩,也没有男人。
我是我。
值得庆贺。
我又去煮咖啡,在里头滴了两滴白兰地。这是安海伦最喜欢的喝法。
正想着她,电话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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