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她的故土呢?她是台湾的中国人,可是她身上却流有吉普赛人的血液。吉普赛人的血液,这对她而言,是惊是喜,从小就想流浪的她,竟然早有流浪的血液与本质,这一天大的发掘非同小可,不能等闲视之,几经思索,她决意来找寻流浪的生母。
边走边想的她,没有察觉背后有个机灵且脏兮兮的小男孩跟踪,小男孩像乞丐般穿得破破烂烂,等她伫足在搜寻目的地,小男孩即上前搭讪。
他叽哩呱啦讲着西班牙话,她压根儿听不懂,取出语言翻译机,似乎不太派得上用场,手忙脚乱地按不出要讲的话。
「Whatdoyousay?DOyouspeakEnglish?」
她的英文不是顶好,但简单的会话还可以上口,可惜这儿不流行英文。
小男孩摇头,一副莫宰羊的表情,伸手要钱的姿势,她会意,见他疲惫、慵懒,干脆从旅行袋中的钱包取出一枚硬币丢到他手中,免得囉嗦穷缠。
小男孩拿了钱币,高兴万分,出其不意地身子一跃搂上她,她眼见脏兮兮的小男孩趴向自己,吓得急忙推开他。
小男孩也识趣,捏着破烂的衣裳笑呵呵地跑走。
她低头想把钱包收好,那知,钱包不翼而飞。她恍然大悟,原来小男孩是扒手,完了,里面还有护照呢!
她急了:「喂,Badboy……」
瞥见那小男孩的身影即将消失在狭巷,她急如星火地追上去。
但是,那狭窄巷弄如迷宫似的,小男孩不见了,她人却绊到路边的大乞丐,帽子也掉了。
「Hello﹐ChineseBoy,你的帽子。」那乞丐望着光头的背影。
跌个狗吃屎似的她,一听大乞丐会说英文又会讲中文,立刻爬起来揪着那长着一副模特儿般却黑污污的英俊乞丐,怒火攻心地:
「刚才那王八蛋小扒手一定和你是同党,还我钱来。」
那大乞丐莫名其妙,听她声音是女生,却理个光头像个男生,但长相又漂亮得很,眼睛还带点野性的美,不免诧异:
「妳是阴阳人?」他的中文不标准,但仍让人听得懂。
「呸,你才是阴阳人呢,你这臭乞丐,想拖延时问,快说,那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往哪襄跑去了?」
「妳找小乞丐做什么?」看来他晓得那小男孩的去处。
「他偷我的钱包、我的护照。」
「哦,妳叫什么名字?」那英俊乞丐若有所思地。
「黎芷若,英文名字叫Honey。」
「Honey,哦,原来妳叫﹃亲爱的﹄。」他现在弄懂她是女儿身,有趣地望着她迷人的脸蛋。这脸蛋吸引住他的目光,也勾住他的心神。
「去你的,亲爱的不能乱叫,我的英文名翻译过来是﹃汉妮﹄。」若不是这乞丐斯文英俊,她才懒得和他多说话。
其实,这英文名也是她为了护照上需要,随便抓个喜饼的店名充数的,那时根本没想到会被拿来调侃。
「亲爱的,我帮妳去抓小鬼回来,妳帮我看着毯子和帽子。」那英俊乞丐毫不避讳称呼她,然后将帽子里的钱抓了精光,一溜烟就跑,根本没有给黎芷若说话的机会。
黎芷若只有眼怔怔、愣忡忡地坐在那毯子上等待……台湾七月燥热的街头,拥挤的人群,正显示出活动空间愈来愈少,人口却不断地增加,有着窒息的压迫感。
傍晚,宝庆路的远东百货公司骑楼下,熙熙攘攘的穿梭人群像似赶集般,各个匆匆忙忙地互相擦身而过。
这时,从天桥走下一个很奇特的女孩,像从天而降似的。
她,黎芷若,有对浓眉大眼,鼻子比一般女孩还特别直挺,嘴唇的弧线也深刻清晰得很,再配上刚毅的下巴,又剃了光头,一副十足男生模样。
这样的女孩,若非胸前那件小可爱包藏的秀乳可端倪出性别,乍看之下,真会让人误解。
她以一袭浅蓝色的长袖牛仔裤衬衫当外套,襄面穿了白色小可爱及低腰白色松软的长裤,一副轻松懒散的打扮。引人注目的是她那突出的五官,颇有个性的脸,这样显明的长相配上慵懒的穿着,形成更强烈的对比,尤其低腰长裤上所裸露的半截腰枝中的肚脐眼旁的刺青更耀眼||两个对称的小小骷髅头,使得与她擦肩而过的人们不禁又回瞥多瞧一眼,像发现新大陆似地惊讶。
在台北的街头,谁会做这样的打扮?谁敢这样招摇过市?
说她奇装异服吗?也不是,她的衣服可说简单大方,不过是新潮,裸露一点点而已,算很正常呢!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九枫
阿卡纳提
黎芷若
摩登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