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姓氏,她瞪大眼睛。“阿……”
“不知道那个没良心的小子有没有跟陈小姐提过,”贵妇自愿自的讲下去。“不过,我是玄麟的母亲。”
爽朗的笑声,直率的态度,完全不像她所认识的任何一个乐家人。她有点困惑,又有点着迷的望着眼前滔滔不绝的美丽妇人。
“……所以啊,我就跟那个死小子说,要他赶快把未来的媳妇带来给我这个婆婆瞧瞧。不过那死小子不知道老套的乡土句看太多了,怕自己的心肝宝贝女朋友被恶婆婆虐待,一直推说忘记。”美丽的妇人优雅的喝了口茶,摇摇头。“陈小姐,你看看我,向是会虐待媳妇的那种类型嘛?”
听到“未来的媳妇”,觉得有点尴尬,毕竟她和玄麟从来没有谈过这类的事,面对这个话题,她只能笑。“伯母,叫我若衣就好。”
“若衣,叫乌阿姨,别叫我伯母。”本名吴明秀的乐夫人轻笑。“我跟玄麟他父亲分居都十年了,早就不当自己是乐家人。”
她乖乖听话。“乌阿姨。”
乌明秀满意的点头,仔细又看一眼幺子着几年来一直念念不忘的意中人。“我听颖颖说,你在美国念的是儿童教育?”
坐上银绿色的名牌跑车,乘着夜色,来到猫空山上喝茶。玄麟的母亲似乎对这一带的茶馆颇为熟悉,一进门,随口跟老板打声招呼,硬拉着她到靠茶田的座位坐下。没有多久,茶和点心便由年轻的工读生送了上来。
“嗯,因为爸爸是美术老师,所以我从小就对这方面有点兴趣。”她露出腼腆的微笑。“可是我对美术始终没有什么天分,所以只好来当小朋友的老师,望梅止渴也好。”
温柔。谦逊。乌明秀在心中默默勾先选爱儿会被眼前女孩吸引的原因。“这几年,一个人在美国……很辛苦吧?”
她摇摇头。“还好,一开始可能有一点点,因为我的英文底子很差,可是遇到很多人,愿意帮我适应新的环境,到后来也不觉的辛苦了。而且,颖秋姐也偶尔会拨电话给我,帮了我很多忙。”
“想家吗?”
“……很想。我从小就没有离开家这么久,刚开始几个月,每天晚上都躲在棉被里哭。好没用。”她红着脸说:“可是让家里送我出国念书,已经是很勉强了,更不可能让我常常打国际电话回家撒娇。而且因为我比较苯,大学花了五年才念完,再加上第一年的语言学校,人家只要念一期,我念了两学期才毕业——花了家里好多钱,根本不敢念到一半,跟爸爸妈妈说想要回家……”
“真是个好孩子。”乌明秀笑:“要是我那个笨儿子有你一半贴心就好了。”
“玄麟很体贴、有聪明……我根本比不上——”
听到别人称赞自己不长进的儿子,直肠子的母亲不赏脸的嗤之以鼻。“聪明也就算了。体贴?那个被冲坏的小子别给其他人添麻烦就算是天幸,哪里体贴?”
“阿姨?”
“你应该还记得那浑小子高中时候什么样子吧?三天两头换发色,根本把自己的头当成染缸,今天高兴换什么颜色就换什么颜色——那个年头,只有会帮派的在染头发,那有一个好人家的孩子成天顶着那种奇怪颜色的头发的?”
她忍不住莞尔,想起自己对玄麟的第一印象。
“一般人都不可能忍受了,更别说他们家。”她叹口气。“那个小子从小被一堆人宠惯了。小麒一个人到人生地不熟的纽约读书,都没有说什么了,就他一个人闹脾气,还要搞得全家鸡犬不宁……”
“那是因为玄麟舍不得他哥哥——”她忠实的为男友辩护。
乌明秀摆摆手,不受理抗议。“说舍不得,全家都舍不得。仲麒最长孙,你想我婆婆会比那个死小子好受吗?我做母亲的,会比那个死小子不爱小麒?还有从小照顾他们两兄弟的颖颖,会不难过?而且,你想想仲麒,才十五岁,就要一个人到纽约生活,这也就算了,还要常常担心这个不成器的弟弟——所以我说他是被宠坏了,一点点小事不顺遂,就要闹个天翻地覆。”
她从来没有想过,或许,从其他人的角度来看,确实是这样吧?但是她也明白玄麟的心情,和重要的人分开,那样的痛苦,是绝对无法轻易释怀的。
“玄麟不是故意要麻烦其他人的。他是真的很爱他的哥哥。”她静静的说。
玄麟的母亲看着轻啜着茶的女孩,微微勾起嘴角。
电子铃声响起,向年长的女性说声抱歉,她急忙拿出皮包里的手机,是玄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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