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这样吧!我刚好回国旅游,闲著也是闲著,看你要做什么以後都可以找我陪你。」说著,他便解下手中的链子递给她,「送你。」
「这是什么?」她望著它。
「现在最流行的数字链,上头就是我的联络电话,戴在手上就不会搞丢了。」他撇嘴一笑。
或许对他有著说不出的好奇,以及他身上有太多陶斯的影子,况且他又买了她的香草慕斯,凌羚便将手链挂上。她定睛一看,才发现它是纯白金打造的!「喂,你钱多呀!这么贵的东西。」
「白金哪算贵,只不过不会像银这么容易变色。」他一副无所谓的语气。
「原来你也是大亨。」
「不不,你搞错了,我只是个净会花钱的败家子,家里也只能算小康,绝不是什么大亨。」约翰解释。
瞧他那紧张的神情,她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又不会抢你,你还真敏感耶!」
「没办法,认识我的女人都很重视金钱。」过去真是这样。
「真的,那我呢?」她开著玩笑。
「你不会。」他想都没想的说。
「哇!没想到你还真了解我。」她很意外地望著他。
「因为……因为我很会看人。」约翰回头对她眨眨眼。
「哦!」凌羚抿唇一笑,心底突然漾起一丝暖意,不知为什么,她竟觉得今天的约翰特别不一样。
不一会儿到了约翰的「住处」,说是住处还真是客气了,这儿明明就是饭店嘛!「你住这里?」
「对呀!我只是回来旅游一趟,你说我可能在这儿置产吗?」
「这倒也是。」她撇唇一笑,「怕不怕被人说闲话,不怕就请我进去坐吧!」
「当然可以。」带著她一块儿进入他的房间,凌羚更感意外,因为这间房间真大,足以媲美总统套房!「还说你小康咧!我也小康呀!可见你我的小康定义不太一样。」
「哈……你的形容真有意思。」他将车钥匙往桌上一扔,接著打开冰箱,「想喝什么?」
「我要喝那个。」她指著放在角落架上的红酒。
「不行,你酒量太差。」约翰这话一出口,凌羚立刻愣住,他自己也一窒,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
「你怎么知道我酒量不好?」她怀疑的问。
「你忘了吗?我说过我很会看人。」转过身,他手里多了罐西打,接著朝她一扔,「接住。」
凌羚接过手,仍不放弃地问:「你在胡说。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我就叫约翰。」
「是吗?那你为什么……为什么给我的感觉和陶斯有些相似,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她眯起眸。
「我根本不认识他呀!」他摊摊手,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不肯说?好,那我现在就去陶家将他所有亲人全打听出来,如果那个管家不告诉我,我就赖著不走。」放下西打,她便打算离开。
「别去。」他上前紧扣住她的纤腰。
凌羚顿住,慢慢闭上眼,感觉他的一双手臂圈住自己的感觉,为何这么熟悉、这么似曾相识?
「陶斯……」忍不住,她喃喃喊道。
约翰一震,立刻放开手,「你喊我什么?」
「陶斯……你是陶斯……」凌羚仍闭著眼说。
「笑话,我怎么会是陶斯呢?莫非他真的很像我?」他走到门边,整个人贴在门板上,笑望著她。
她这才张开眼看著他,「以外表而言,你们一点都不像。」
「那就对了,所以我根本不可能是他,懂吗?我看你真是想他想昏了头。」走向她,将她扶到沙发上坐著,再打开西打,「喝一口,让脑子清凉一下,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我们根本不算认识吧?」她喝了口,沁凉的感觉漫过心头。
「为什么这么问?我觉得我们已经很熟了。」约翰挑起眉。
凌羚抬起脸,突然打定主意道:「做我男朋友好吗?」
「什么?」这可是今天第二个意外。
「我们面包店有个规矩,哪个男人买了我们各自做的糕点,我们就必须倒追对方。之前陶斯买了我做的香草慕斯,既然他已经死了,我现在该追你才是。」她望著约翰那张震惊的睑,微微笑说。
「拜托,你这是在抛绣球吗?」约翰皱起眉。
「看你愿不愿意接罗?」
「ㄟ……」他敲了敲脑袋,又倒吸口气。
「本小姐让你当女友你还这么为难?」凌羚鼓起腮,「不要算了。」
「别这样,刚好我没有女友,那就凑合一下罗!」他低首笑看她一脸怒颜,「我知道你生气了,但当我女友撒娇比生气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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