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无瑕的纯净眸子,那自然纷红的秀颊,小巧的润泽丰唇也颇令人惊艳!
这个叫程以恬的女孩,怎么看都不像在夜店驻唱的歌者,她充满氧气的自然笑容,光彩明亮的气色……浑身上下,闻不出一丝一毫沾染霓虹声色的气息。
因工作需要,翟昊颀接触过许多歌手,尤其是在夜店讨生活的,晾在阳光下没一个队活人,然而,这个女孩竟是完全与众不同?
“嗯看起来确实感觉很独特,跟一般歌手很不同,若塑造成健康的玉女新偶像,应该会轰动。”
以评鉴商品的语气下了结论,翟昊颀收下CD,将简历表还给下属。
“今天开到这里吧!大家赶快去安抚外面等着面试的小朋友,再不开始,我担心要暴动了!”
示意秘书收拾资料,他斩钉截铁交代。
“副总,这带子我会仔细听听,你们继续想办法跟她接触,无论如何,我先假定她的歌声像你们所说的那么棒,若真属实,那么这个女孩我是签定了!你们最好是自己签到她,如果让我亲自出马……哼,下场你知道。”
☆☆☆
浪人之歌
午夜已过,车水马龙的街道灯灭人散,只剩习习凉风翻飘,走在无人街头,此时最能感受夏夜的静谧。
程以恬唱完最后一场,卸尽艺人铅华,恢复小女孩的素雅,满足快乐结束她驻唱生涯的一天。
“易大哥,我先走啦!你早点儿休息吧!”
“以恬,你自己回家,路上小心哪——”
易绍平准备要关店了,整晚满座的收入令他得意万分!
他笑笑地看着自己一手栽培的摇钱树,叮咛道:“今天唱片公司的人又来了,他们提出来的合约条件我也研究过,感觉这是不错的机会。以恬啊,你还是回去考虑考虑……”
“不用考虑了!我没兴趣。晚安,台北最帅的PUB王子、易大老板再见!”
程以恬对PUB老板挥挥手,心情愉快地甩着汽车钥匙,连跑带跳向地下停车场走去。
洗掉浓艳的妆,烫成波浪大卷的黑棕长发随意扎在脑后,脚踩气垫球鞋,一身轻便的牛仔装——她是程以恬,一个在上市印刷公司当事务员的年轻女孩。
同时,她也是“浪人之歌”的当家台柱“SANDY”!
下了舞台后,她的清纯与台上的狂野奔放判若两人。
舞台下的SANDY,只是普通的邻家女孩,白天在印刷公司做循规蹈矩的上班族,只在每星期中的三个晚上兼差当歌手,一方面为了爱唱歌的兴趣,一方面赚多点钱贴补家用。
从第一天踏入“浪人之歌”,站上那方小小的舞台开始,程以恬就爱上了拿麦克风的感觉,她的独特歌声让来宾沉醉,而她自己,则沉醉在众人回馈的掌声赞赏中。
然而,名气愈来愈大的SANDY,来自唱片公司的邀约不断,却从没想过改变眼前自在悠游的生活。她安于用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以保障生活,而晚上的演唱则是满足兴趣,丰富生命。
在“浪人之歌”驻唱两年了,她不改初衷。
即便“首都音乐”大手笔提出一年上千万的签约金,亦无法让程以恬点头签下出卖声音,同时也可能出卖尊严的契约。
除开商业意味浓厚的唱片公司,别的餐馆PUB捧现金来邀约,她也不理。
坚持只唱“浪人之歌”,全是看在死去大哥的面子上。
易绍平与程以恬的大哥,从学生时代即成莫逆,感情比亲兄弟还好。后来,她那担任建筑师的惟一大哥,在一次工地意外中不幸丧生。
此后,易绍平便替代程大哥的地位,担负照顾程以恬全家的责任。
知道程以恬喜爱平淡生活、不眷恋掌声灯光,易绍平仍希望她能更上层楼,尤其自己开的店场场爆满,听众愈来愈热烈的掌声,让他更加认为程以恬具有充分实力,挑战更大的舞台。
于是,他成为“首都音乐”的最佳说客,帮着唱片公司,游说她加入唱片歌手的行列。
“小姐——你……唱……歌很好听,人也……长得很……漂亮喔!”
程以恬才要打开车门,却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几个衣衫凌乱,浑身酒味的醉汉,不分青红皂白,一人一手扯住脸色突然惨白的她。
“呵呵……你别走,多唱几支歌……让我们哥儿们……乐一乐……”
“……你,你们想干什么?放开……”
程以恬结结巴巴,脑袋一片空白,虽不是第一天走夜路,但这样恐怖的遭遇是头一回。
被吓傻的程以恬除了喊叫还是喊叫,当歹徒把脏手探进她略低的T恤领口,她已经吓得昏厥,倏忽脚软地跪坐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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