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士军众人面面相觑,竟无一人知晓方久下落。
只当他马首是瞻,而后暂替秋笙统领火军将士突破重围,咬掉萨满川木手里最为坚实的臂膀。这人打寺庙逃脱以武状元身份征战沙场数年之久,大越近年来战事频频,北境更是未曾太平过,一介少年出征塞外竟是鲜少败绩,理所当然算得上是年少有为。身在西北军,名声却远隔千里传到韩老将军耳里,连骨骼清奇的秋笙都要臭上半天的老爷子居然一眼相中此人,一度曾许诺定要前往威州见方久一面,谁知世事难料,竟先行战死沙场。
他成才为名着实太早,明明仍是个一身稚嫩骨肉的青年人,举江山上下,竟从不曾有一人牵挂过他的安危。
外人看来,出生入死上百遭仍可毫发无伤便轻松取胜,他简直像是懂得如何从阎王爷手里捞命,黑白无常皆奈何不了他。
甚至连韩建华亦是如此,从主战场飞奔而来已是足足小半天,却只是一门心思操心秋笙那玩命的混蛋,提及方久之名,其实也不过是想将他找来问问具体情况,压根儿就没考虑过这人也会遭遇不测的可能。
周遭一片静默,韩建华狠狠愣住,正待思虑对策,将这四处乱跑两兄弟一块儿提溜回来时,却听天角军信弹轰然一炸,连忙抬头望去,竟是偏角高阁的方向。
全军视线一齐落在小小高阁之上,寒风冷涩,刮得他们几乎睁不开眼。
自窄窄一道眼缝之中窥探出去,只见高阁映远方滴血残阳,高处不胜寒,此时西风更紧,血色旌旗乘风扶摇直上三万里,英魂之下,一柄□□。
没人看得清那高阁上究竟是谁,韩建华透过千里眼几经磨损的镜片,终于认出那身着死士军轻甲服的人,竟是方久副将。
他手里握着的,正是方久此战所用的红缨枪。
韩建华呼吸一窒,只觉眼前天旋地转,铁砂裘裹在身上似有千斤之重,脊椎骨从未这般疼痛不安过,仿佛一把钢刀顺着骨头缝烧着火星剐蹭下来,黏着着层层叠叠的血肉模糊,再蓄意恶劣地捅进柔软的五脏六腑,翻滚搅弄。
将士手中兵刃,无论如何不可轻而易举许人,只除一种情况例外。
目眦欲裂间,那金戈铁马一生的红缨枪,被副将双手用力一折脆成两段,扬手抛下高阁。
英雄美人,自不当人间见白头。
方久原为西北军四大统帅之一名扬四海,南北两端相隔整片中原沃土,纵然韩建华平日里听闻了不少此人震惊天下的傲人战绩,被自家老爹影响,也有心结交这年少将军,奈何山长水阔,往日总被萨满川木和一干南境不安贼子牵扯脚步,难得北上。
直至死士军成立,方久从威州被调派至江南沿线秘密统领水师,这才多多少少算是近了些,总该是有些交集,不过区区半月消磨下来,从前里对于这人或敬仰或嫉妒的复杂情绪,便立竿见影地转化为兄弟义气,倒也是颇出乎韩建华本人意料。
武将之间称兄道弟,不过意趣相投心性相合,便是一轮皓月当空,一壶浊酒烈烈入喉,生死忧患间,舍命相陪罢了。
“天渊寺是个清静好地方,何必周折奔波,尝尽沙场苦楚求战甲裹身?”今夜的酒色浑浊得厉害,将军一双眉眼映入杯盏,低声问道,“青灯古佛了此余生不好么?”
直接提着酒坛仰头便饮的方久闻言一愣,百无顾忌地甩袖擦干了嘴角酒液,书生似的白净面皮上,两道远山般的清秀长眉微微一挑,笑道:“秃驴有什么好?老子以后还要娶媳妇儿呢,谁跟他守那劳什子清规戒律?”
酒至未醺,韩建华一摔瓷杯:“混账话!”
“有什么混账?”受了韩建华假模假样的一声吼,方久毫不介意地晃晃已空了一半的酒坛,将唇舌间那口佳酿缓缓咽下喉咙,这才慢悠悠补上未完言语,“老子爱打仗就提刀上沙场,爱眠花卧柳便去青楼春风一度,天渊寺那帮老王八球还想拦住我?当我是那秃驴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远门孙子,便生来注定被困在寺庙里不得他选了么?当大爷我不长脑子的么?当真可笑。”
冷风呼啸而过,方久只觉入肚烈酒经这么一吹,纷纷扬扬在五脏六腑炸开了花,脑中竟是更不甚清醒,将酒坛“啪”一声砸在桌上,不知从何处摸了个不成形的小竹笛出来,勉强睁着那双迷糊混沌眼睛辨认出了大致轮廓,几乎是用力将竹笛堵到了唇边,颤颤巍巍地吹出几个音来,竟然还颇为清幽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