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路拖着几十斤的羊回家,路上想好了怎么吃。
只留相对最嫩的羊腿和羊里脊做菜,其余部分的肉和羊杂都喂狗,一顿吃不完就吃两顿。
他家狗都是要吃肉的,现在上山的时间少了,买肉价贵,狗也跟着难开一次大荤,平常只能吃点肉汤泡干粮。
还有羊皮,杂毛多,灰突突的不怎么好看,味道还大,做不了衣服之类,干脆扒下来缝个垫子,放在牛车上,冬天坐车的时候更暖和。
到家后他一刀解决野羊,给了它个痛快,放干净血后把沾了血的积雪全都扒拉到桶里,提出门倒进流动的活水。
水流把血腥味带走,不会招来猛兽。
接着把羊拆分,羊腿和里脊肉单独埋进雪地里上冻,犹豫一下后他把羊脸肉割了下来,可以和葱一起拌个下酒菜,这块肉也算是嫩的。
羊杂直接煮了给大个儿和黄芽儿当晚食,因为大个儿找黑油子有功,比黄芽儿多分了一根骨头。
养狗多了以后既要奖罚分明,也不能差距太过,骨头这种没多少肉的东西最合适。
霍凌自己也简单炖了一方羊肉,加了好多辣椒,配着干粮填饱了肚。
第82章 嘎拉哈
“黑豆儿, 坐!”
“黑豆儿,趴下!”
“做得好,乖狗狗。”
颜祺正在屋子里训狗, 外面太冷, 他在地上铺了个席子, 盘腿坐在地上,一只手举一根小木棍, 另一只手里攥着切碎晒干的碎肉粒。
只要黑豆儿做对了命令,他就丢出去一粒,小狗仰头接住。
肉粒很小,狗又是囫囵吞咽的, 估计压根没尝出味道,但还是会因为嘴馋, 听话地坐着听训。
颜祺从小看他爹训狗,过程差不多是一样的, 区别在于狗的性子不同。
有些狗天生犟种, 不亲人,甚至会咬人,这种就要狠狠心, 先关在笼子里养一阵,定时定点给它吃喝,拴着链子遛, 让它知道谁是主人。
而狗也不傻,人对它的好它是看得出的, 反正在他爹手下,再烈的狗也有听话的一天。
普通的好性子的狗,以及像黑豆儿和馒头这样自家大狗的后代, 就容易多了,只需从最简单的命令开始,先让它们懂得“令行禁止”的意思。
基本的坐卧站学会后,今后要当猎狗用的,要教它们闻嗅、追踪、扑咬,家里有好几只猎狗的,还要学会彼此配合。
最后这种情况,如果家里有一只足够聪明的头狗,如大个儿那般,就不用主人多操心,狗是等级分明的动物,类似狼群,自己就会分出大小王。
家里两只小狗,馒头大多时间留在家里看门,对狗来说看门护主是本能,不需要专门训练,要是当猎狗训了,到时成天拴在家里,狗也不高兴。
所以颜祺把馒头交给霍英,小姑娘每天玩耍似的教小狗坐下站起来,丢出东西捡回来,乐此不疲。
三个命令,来回练了七八次,手里的肉粒喂完了,颜祺也起了身。
他看了看时辰,快到正午了,天晴无雪,四下都被白雪映得很是亮堂。
霍凌上山前说好是今天下山的,无论有没有找到黑油子都不会失约。
“大嫂,今天霍凌回来,中午我捞颗酸菜炒白肉,再炒个鸡蛋,你还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叶素萍在屋里撑着腰来回转悠,感觉自己快被闷出毛病了,听到“酸菜”两个字才觉得嘴巴里有点滋味。
“有酸菜就够了,别的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她现在不怕胃口差,反而怕胃口太好了,什么都想吃,有时候半夜坐起来还想啃一根黄瓜,可冰天雪地的上哪里给她找新鲜黄瓜。
最后是霍峰爬起来给她泡了一碗黄瓜钱炒熟了,凑合解了馋。
颜祺点头道:“我最近也爱吃酸菜,感觉一顿没有都不行。”
“要不再加几个辣椒进去,有点辣滋味,更香。”
“好,我去掐几个。”
过去几日里,中午霍峰不回来,平常只有他和大嫂、侄女三个人吃饭,基本只做一个菜,今天因为霍凌下山,打算做两个。
揭开酸菜缸,独属于酸菜的酸味冲鼻而来,他抱出一颗放进盆子里。
酸菜做之前需要先洗几遍,有些人爱吃酸的,就少洗,爱吃淡一点的,就多洗。
颜祺洗了第一遍,就忍不住揪了一点叶子尝了尝,酸得他流出一包口水,但吃了还想吃。
反倒是想起一会儿要炒的白肉时,觉得嘴巴里有点腻。
他笑自己好日子过得太多,都开始嫌弃吃肉了。
要么说人适应好日子容易,适应穷日子却难。
屋外狗叫声一片,吵得人耳朵疼,颜祺不用出去都知道是霍凌回来了。
锅里炒着菜,他暂且没法离开,只得耐着性子等。
没过多久,霍凌一把掀开厚帘子,推门而入,带进一股冷肃的寒气,激得人精神一振。
“做酸菜吃?这么香。”
“嗯,酸菜炒白肉,大嫂说再加点辣椒,我想着这么做下饭,就蒸了个干饭。”
多日不见,见了面却是先说吃的,说罢才相视一笑。
屋里的叶素萍和霍英出来跟霍凌打招呼,说了两句后前者又喊着闺女进屋了,她可不当那碍事的,拦着小两口诉衷肠。
矮炉上坐着水壶,霍凌喝了一碗温水,解下挂满冰碴的围脖和帽子,整个人都轻快了,恨不得原地蹦两下。
他高兴道:“我在山上捡了只受伤的青羊,不过年纪大了,肉太老,所以单把羊腿砍了带下来了,还有一方羊里脊,一包羊脸肉。”
“这都能捡到?”
颜祺迫不及待想听故事,又怕锅里菜糊了,赶紧动了几下铲子,“等我把菜炒完再细说。”
“那我先去把东西收拾了,然后赶紧把这袄子脱了,那天宰羊的时候溅上羊血了,一股羊膻味。”
霍凌提起衣领闻了闻,皱着鼻子松开手。
“也穿了两个月了。”
颜祺盯着锅,嘴上嘱咐,“晚点拿出去在雪地里洗一洗。”
他也是来了关外才知道,这里的人是如何洗皮草做的衣裳鞋帽的。
不沾水,不用皂角,丢进干净的雪里用雪搓,过后抖一抖就全干净了,霍凌告诉他这么做是为了不伤皮毛,穿多少年也暖和,皮袄子可比棉衣贵重多了,可为了御寒,一个人至少要有一件,不然真能冻死人的。
霍凌抓起帽子匆匆一扣,重新回到院子里,四条羊腿上的肉不算少,他打算留一条送村长。
最近为着买地的事,他们兄弟俩往周家跑得勤,接下来他还想在老宅隔壁盖新房,划地皮的时候如果村长能手抖放放水,就能多划出一片地来,但落在册子上的亩数不变,可以少交税钱。
这事家家都明白,要么人人都想干村长,事多是不假,礼也不少。
他把羊腿丢进陶缸,羊脸肉拿出来化冻,晚上做菜下酒,这时想起来兜里还有专门给霍英留的两块羊拐骨。
“英子出来,给你看个好东西。”
“什么什么?”
话音刚落,霍英就跑了出来,看清霍凌掌心里的东西,她欣喜道:“是嘎拉哈!”
“对,是羊嘎拉哈,你先拿着,下次小叔再给你找一对,凑上一副。”
猪和羊的后腿膝盖上有一块拐子骨,在关外叫“嘎拉哈”,是每个孩子都玩过的玩具,玩法有很多,基本是配一个小沙包,按照规则抛起来接。
每个人会把自己的那副做上标记,有的用刀刻记号,有的用草汁染色,厉害的人能靠着手法赢到别人手里的“嘎拉哈”。
四块拐子骨成一副,而一头牲口才能出两块骨头,可见多难得。
屠子那宰猪宰羊留下的根本买不到,一般孩子只能等家里年节宰牲口,一年能等到一回就不错了,况且还不是家家都养了这两种牲口。
霍家养猪养了几年,霍英手里的猪拐骨已经有两副了,只是羊比猪难得,因此比起猪拐骨,孩子们都更想要一副羊拐骨,谁要是能凑齐,在村里同龄人面前绝对可以横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