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时候大个儿往往不太听话,以前霍凌一个人时都要把它拴上,堵在墙角强行抹药,现在多了个人倒是能轻松些。
大个儿被他圈在原地动弹不得,尾巴着急地在地上扫来扫去,颜祺直接用手指挑了一点草药糊,一下子按在了大个儿受伤眼睛的眼角上。
“乖乖,别乱动。”
担心一松手就被它蹭掉,两人保持着现在的姿势差不多一刻钟才松开,期间霍凌一直用两条腿夹着大个儿的身子,颜祺则捂着它的眼睛。
时间到了后一松手,大个儿便倏地弹了出去,刚想抬爪子去碰,就被霍凌喝止,连续来了几次它干脆放弃,在院子中间趴下,光看背影简直委屈死了。
“沾我一身毛。”
霍凌抖了抖衣襟,看向颜祺的衣裳,“夏天狗子掉毛厉害,你身上也沾了不少。”
颜祺本就喜欢狗,不在意道:“没事,勤给它梳着,掉得能少些。”
又问霍凌上次给大个儿洗澡是什么时候,得知已经半个多月,说道:“那等它眼睛好了,再给它洗一个。”
说罢见霍凌悄悄指大个儿,他看过去,见大个儿两只耳朵都平着落下去了。
霍凌笑着小声道:“它最讨厌洗澡。”
颜祺无奈摇头,“真和个孩子似的,什么都能听懂,比以前我家养的狗还要聪明。”
山上到底是冷清,没有左邻右舍串门子,彼此一沉默下来,周遭只有鸟鸣不见人声,好在有大个儿在,闲时玩耍一番,也能得趣。
而对于霍凌而言,现在多了颜祺,更是多了一份不能替代的慰藉。
马胡子配药的本事还不错,大个儿的眼睛第二天就能睁开了,细看只余一丁点红。
顿时忘了昨天被按着抹药的委屈,一大早就兴高采烈地催着霍凌进山。
走之前霍凌被颜祺叫住,小夫郎匆匆从屋内出来,手上拿着一大两小共三个布缝的药囊。
“这个忘了带。”
霍凌接过,拍了下脑门。
“还真差点忘了。”
昨天他被草爬子叮了肉,颜祺下午就没干别的,先加紧缝了三个填满药粉的药囊出来,一个大的是挂在腰上的,两个小的是挂在脖子上的,自己和大个儿各有一个,不过他的比狗子的还是要大上一圈。
“有了这个,今天的草爬子应当能少些。”
霍凌将脖子上的挂好,见小哥儿走上前,将另一个替他佩在腰上。
“希望如此。”
大个儿脖子上多了东西,气味还不太好闻,惹它一直打喷嚏。
两人面面相觑,突然想到狗不就是靠鼻子辨别气味,要是给大个儿挂上这个,它兴许就要晕头转向了。
“是我想岔了。”
颜祺揉了揉大个儿的下巴,将挂上去的药囊解下来,和霍凌商量道:“等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缝几根带子,挂在它后背上。”
走出几里路,霍凌还在想颜祺说的话,做的事。
他这夫郎着实细心又能干,相比之下,自己先前带着大个儿过的日子,简直像是后爹看孩子。
从前他日复一日做着差不多的事,进山赶山,下山卖货,换了钱后有些花了,有些存起,到年底时晃着变沉的钱匣子,却也不见多雀跃。
起初赚钱是为了还债,后来赚钱是为了娶亲,亲事迟迟说不上,心底难免空落落。
哥嫂和小侄女是家人无疑,有了颜祺后他才意识到,山下的家是家不假,但和山上的家终究是不同的。
想着想着,才出来没多久便盼着早些回去,意识到这一点后霍凌不免要笑话自己。
怪只怪夫郎太招人喜欢。
——
初次带着颜祺上山,霍凌没停留太久,赶着初一前一日下了山,除去要卖的山货,还给家里摘了几斤野葵菜和十来个野鸭蛋。
甚至这回也不用愁还能拿些什么小玩意儿给霍英了,颜祺花了六七日光景绣好了一张小小的蝴蝶帕子,把小姑娘哄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
“婶伯你真好!”
村里这个岁数上的孩子,不管男女哥儿,其实都是散着养的,成日滚得一身泥巴回家,知道要随身带帕子的都没几个,更别提绣着花的帕子了。
霍英虽调皮,却也爱臭美,她自幼有爹娘和小叔疼,过年不仅有新衣裳,还有缀银子的新头绳,现在又多了蝴蝶绣帕。
拿在手里看了半晌,已是坐不住了。
“娘,我想去找春树哥和冬花儿!”
冬花是齐红梅的闺女,爹娘都姓齐,但并非一个村的,祖上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支,祖籍都不在一处。
齐冬花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齐春树,比冬花儿大两岁,那小子挺是伶俐争气,现在三家屯一个老童生开的村塾里念书,认得好些字,也算是下山村少有的读书郎了。
“眼看就要饭点了,你下午再去。”
叶素萍没答应霍英,小姑娘撅起嘴巴哼了一声,但很快又被背后抓着个小布包的大个儿引走了注意。
“小叔,这是什么?”
霍凌笑答:“驱虫的药囊,你婶伯给大个儿做的。”
“为啥挂背后呀?还是说这是大个儿的腰?”
霍英一本正经地比划了一下,“我也有一个,下地时娘就给我挂在腰上,所以大个儿也要挂在腰上,对不对?”
“嗯,说得对。”
霍凌点头,一副极赞成的模样。
和小孩子说话,往往不必解释那么多,他们的想法奇奇怪怪,不如顺着说,等长大了,也便没这么多有意思的说法了。
吃饭时得知大个儿眼睛伤了一回,霍峰多给他拿了一个饼子,大个儿一口叼走,没见它动嘴就给咽了。
叶素萍路过,见几人围着狗,忽然想起一事。
“对了,老二,虎子爹今天路过咱家地头,问大个儿配不配种,说是董家村有个养狗的,想给家里母狗配一窝,四处打听哪里有品相好的公狗,不知谁传的,反正打听到大个儿头上了。”
霍峰被她这么一提醒,也道:“是有这么个事,虎子爹说成不成的,让你下山给递个话,他好去跟人回信儿。”
颜祺不禁问道:“大个儿以前配过么?”
村里养好猎狗的大都会配种,自家是母狗的话都好说,留几只都成,多了的要么给相熟的人家抱走,要么卖钱。
自家是公狗的,一般也能问母狗家里讨一只。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霍凌就犯愁,霍峰也笑起来。
“没呢,以前倒也有人打听,二凌也想给大个儿留个后,到时还能放在山下家里一只看门,结果没成。”
“为啥没成?”
霍凌看了一眼不争气的大个儿,叹口气道:“谁知道,要不是母狗没看上它,要不就是它没看上人家,在一个窝里关了一晚都没配上。”
这事后来都传成个笑话了,说霍凌养的狗和霍凌一样都是光棍命。
但有一说一,要是有合适的能配上,霍凌还是想让大个儿去的。
这日夜里进了西屋,夫夫两个又说起此事,霍凌向哥儿道:“只要母狗不差,大个儿和人家配出的崽子定不是孬的,到时咱们抱一只回来,训明白了,我带大个儿进山时,小的就陪你在家,这样我也放心些。”
颜祺设想一番,心也活络起来,在枕上翻了个身,有些期待道:“要是能有个和大个儿长得像的,肯定很有意思。”
霍凌看向小哥儿亮亮的眼睛,即使熄了灯依旧掩不住光彩,看得出确实在高兴。
“一窝下好几个,总会有像爹的。”
他顿了顿,又问道:“你以前在老家养过的那条猎狗,长什么样子?”
那是小哥儿在相看那日就提过的狗,颜祺侧着身,把一只手垫在脑袋底下,怀念道:“是个大黄狗,名字就叫大黄,四个爪是白的,耳朵尖和尾巴尖是黑的。”
“也是四蹄踏雪。”
霍凌说罢,颜祺笑道:“嗯,我就是那时候学会这句话的,从小到大,我爹动不动就挂在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