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选的晚班的飞机,因为她希望早一点见到文沛然,却不想让他见到自己。本来是大家都应该睡下的时候,刚走进客厅,却听见小旭跟安静在吵架。
“喂,离我远一点好不啦。我特别讨厌你,我得说多少遍你才能听懂?”安岑一手拿着水杯,对小旭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
“那怎么办啊?我可是非常喜欢你。”
“对不起,你的退而求其次的喜欢太廉价啦,都不如街边的大萝卜贵。”
“哦,原来你是因为这个生气啊!你以为我追不到你姐,才来追你的,我只是觉得你姐挺有趣的,可我从来没有说喜欢她啊。她和文沛然才最合适了。”
“什么,你的意思是你跟我姐不合适,而不是你不喜欢她。”
“哎呀,我怎么就说不明白了,我不喜欢她,我讨厌她行了吧。”
小旭说这句话的时候,站在安静对面,安静越过他的肩膀看见安岑过来,坏笑了起来。
“郭晓旭,你啥毛病,我又没得罪你,大半夜你不睡觉在这里láng嚎。趁我不在说我坏话。”安岑没敢大声说话害怕吵到文沛然,但是气势一点也不弱。
“哼,姐,我们走。不理这个神经病。”安静挽着安岑的胳膊,狠狠踩了小旭一脚,走了。
得嘞,一下得罪两个。小旭心里叫苦。
听见了客厅的吵闹,文沛然把虚掩着的门关上,关闭了chuáng头的小夜灯。你回来了,真好!他拉上被子,带着笑意入睡。
第二天,安岑像往常一样准备了早饭,小旭和安静开心得不得了,嘴里塞满了东西,顾不上吵架。海哥主张食不言寝不语,安静的吃东西。汤碗在安岑面前,文沛然伸手过来舀汤的时候,目光跟安岑有一秒的对视。安岑不知道如何回应,索xing低头喝粥。
“那个,谢谢你,那几天陪我对戏,我那场戏拍完了,效果很好。你以后不用再陪我了。”
这是暗示安岑,不要因为咖啡馆那天的事尴尬,那件事已经成为一场戏,翻了过去。得到了这样的安慰,安岑把想要离开的话咽回了肚子。
能陪着你就行,看着你好就好,你喜不喜欢我,那都不重要。即使,有那么一瞬间是失落的。
☆、第十三章
安岑有跑步的习惯,她喜欢跑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跑步是一项很简单的运动。跑步既不需要任何器材,对场地也没有很严格的要求。在跑步时,还可以思考一下人生。在安岑的带领下,文沛然也爱上了跑步。在家的时候,他们就围着小区晨跑。出差的时候,他们就去公园里跑。恰逢市里承办了马拉松赛事,安岑给自己报了名,文沛然不服气,非让安岑也给他报了名。
马拉松不就是应该一群人穿上运动服,在发令枪枪打响后一起向终点奔吗?结果到了现场,两个人傻眼了。现场是各种奇装异服,大晴天穿雨衣,光脚的,穿玩偶装的,扮演恶魔的,天使的、小蝴蝶的,甚至还有带着二哈跑的。安岑本来还害怕文沛然被发现,引不起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如今,看来,他也太泯然众人了!
文沛然毕竟训练的时间短,跑了一个小时的时候,脚下如同踩了棉花,每一次呼吸肺部都产生如同撕般的痛。但是如果这个时候让他停下来,他却停不下来。脑子里闪现出:不行了,我跑不动了,身体还是会机械地向前奔。安岑在她不远的前方,她的呼吸依旧有规律,步伐也很平稳。只是她的双颊涨的红红的。高马尾随着她的步伐上下摆动。两个人的影子重叠在一起,就跟每个朝阳初升的早晨一样。为了节省体力,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得没有说话,粗重的呼吸声是彼此的回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辆救助车从他们身边开过。每来一辆车,文沛然心里就会有两个声音在打架。一个声音告诉了他一百个要上车的理由,另一个声音却只是阻止他上车。身体让他选择了后者。到达最后一个救助站的时候,安岑向救助车招了手。车上有许多提前上车的选手。看见安岑上了车,文沛然心里有一些遗憾,本来想着就这样两个人一起跑到尽头的。
在最后一个站点上车,安岑是有自己的想法的。她这二十多年来,一直最求有始有终,总是在qiáng求自己,到最后发现,即便不认输,也得认命。自己的生命已经没有多久了,已经有了那么遗憾,那为什么还要qiáng求最后的这一站地呢。况且,她现在身体状况已经支撑不下去了,即便她在外人眼里看起来还是那么有jīng神,那么健康。有个医生曾经对她说过,最怕你们这种平常连个感冒都不得的人了。这种人,一得病就是个大的,一语成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