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我明白。”我真诚地说。
“那你跟我说说有没有拿过人家5千元、1万元的?”
“没有。”
“如果这样,我就爱莫能助了。”郝局长脸上现出一副关心、惋惜的样子。
我态度诚恳地说:“谁不想早日从这鬼地方出去呀。问题在于有受贿就有行贿,我不能胡乱编造一个故事,随便找一个朋友来当行贿者连累到他。我现在是身不由己,您能否帮我找一个人来充当行贿者,比如孙明海或周林志,把口供对上,我保证认下一件受贿5千元到1万元的事,多了我一分不认!”
郝局长突然脸色一沉,严厉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让我陪你住进这里面来呀!好自为之吧。”
这次提审后,我再没有见过郝局长。
至今我无法判断这是一个馅饼还是一个陷阱。
若真是因为某个领导打招呼,希望我认下5千、1万元的贪污、受贿金额,给检察院一个下台阶,然后立即释放我,显然我失去了这个难得的妥协机会。
但我当时不加任何思索就把它当成了陷阱,如果我认下5千、1万元贪污、受贿金额,他们更是可以肆无忌惮地穷追猛打,将我长期关押而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我让郝局长帮我编一个受贿的故事,并非随便说说而已,若他们真愿意为下台阶编造一个我受贿的案件来,就可以完全排除他们设陷的可能,因为由他们虚构一个犯罪案件,办案人员毕竟要冒很大的风险,事后绝对不敢出尔反尔抓住我不放。可惜我这样的如意算盘完全落空,因为办案人员有的是手段,即使案子办不下去无非只是个人工作能力问题,根本犯不着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
无论这次郝局长主动提出的妥协方案是馅饼还是陷阱,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发现新的罪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规定,即使被羁押人员真的没事,办案人员一样可以合法地关押你十年、八年,因此我相信他提出的妥协建议具有极大的诚意。只是由于我当时实在想不出到底如何编造出一个自己贪污或受贿了一万元以下的案子,何况我不认为他们会就此轻易罢手。
这次妥协建议的诚意如何,相信只有郝局长一人能揭开谜底了。在漫长的被羁押岁月里,我偶尔想起来会有一些后悔,但绝大部分时间里我心中充满了无罪的自信与希望。书包网 bookbao8.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105、在希望与绝望之间徘徊
第五章 令人发指的刑讯bī供
105、在希望与绝望之间徘徊
随着羁押时间超过我原先想象的心理极限,我越来越想确切地了解侦查阶段羁押期限的法律规定。
在郝局长提审我的那天晚上,趁监房里面几位牢头狱霸看电视的时机,我再次悄悄地请教坐在我旁边的“老广”关于羁押期限的问题。“老广”已经在看守所关了两年半时间,见多识广。前次他跟我说过逮捕后羁押期间最长可以有7个月,我有些将信将疑。
这次“老广”进一步解释说,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是两个月,办案人员可以案qíng复杂为由延长一个月,经省一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做两次每次二个月的延长,也就是说在逮捕阶段可以最长羁押7个月。“老广”最后有气无力地说,“老弟,你打听这个有什么用呢?!法律是用来装门面的,按规定侦查阶段最多只可以关7个月,我还没有移jiāo到检察院起诉,不是已经关了两年半了!法律规定是用来对付我们的,不是用来保护我们的!”
“老广”说这话时,脸上露出一种无奈、漠然而又绝望的表qíng,至今深深地印在我脑海中。
我心里安慰自己,“老广”所犯的是杀人罪,毕竟人命关天,没有抓到真凶之前只好把他长期羁押;而我被指控的是职务犯罪,无论如何总得顾点脸面,如果他们实在查不出问题,应该很快将我释放。
我心里盘算着,不算刑拘时间,从我逮捕之日算起已经过了两个多月,我立即明白,我已经到了快用完延长一个月的期限,从今天郝局长主动提出妥协方案来看,看来侦查阶段结案的日子越来越近,释放的希望也越来越大了。
但我对“老广”上述说法仍是将信将疑,觉得应该不会在侦查阶段就需要这么长时间。在我原先的印象中,一般犯罪嫌疑人被抓起来后,都是在半年左右就被法院公开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