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牢笼_作者:感悟生活(250)

2017-03-16 感悟生活

  我保留了后来在法庭上发挥了决定xing作用的这些提问资料,身为当事人我知道当年付出的这份心血是多么珍贵!具有一定财经专业知识、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澄清这些关键问题,对戳穿被告人指使他人低价折股的检方指控又是多么重要!我甚至想,当年办案人员要是象我一样对证券知识这么专业,完全是可以把我这个冤案做死的。

  现除人名、单位名称外,一字不改地照录如下(四份重要书证的详细内容及分析,见第34节《四份致命书证的秘密》):

  对证人的提问提纲

  一、关于贪污6万元

  1、(向法庭提供并分别出示各证人书写的收款条)请问,这是你写的收款条么?(问证人曹志雄、钱文韬、姚丽、张文生副书记)

  2、你是否收到收款条上的款项?(询问的证人与上同)

  二、关于贪污24万元和低价折股

  1、你认为流通股可以通过协议转让?(仅问刘心宇,并提请法庭将其回答记录在案。)

  2、协议转让的流通股过户手续,你是通过证券jiāo易所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的,还是在市场上抛售变成了现金?(询问的证人同上)

  3、(向法庭提供并出示公司股票jiāo易、资金划转的相关规定,检方证据目录中已有的授权书样本)按公司规定,转移资金是否每一笔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书面授权?(问曹志雄、钱文韬、姚丽、刘心宇、全伟)

  4、(向法庭提供并出示投资部与公司签订的经营责任书)刘心宇所在部门的绩效提成是否跟他们部门的投资收益挂钩?你是否知道刘心宇与公司签订的经营责任书规定,投资部当年投资收益超过15%的部分,由他们部门提成20%作为奖励,其中70%属于刘心宇个人所有?(询问的证人同上)

  5、(提请法庭向证人出示检方证据目录中已有的1998年6月23日研究东南公司拥有的康达流通股全部抛售的决议,股票抛售后钱文韬、刘心宇所写的报告)请问,中国华贸东南公司拥有的流通股是否按照1998年6月23日的公司集体决定抛售了?后来是否专门研究过这些本来决定抛售的流通股通过协议进行转让?(询问的证人同上)

  6、你说公司集体研究过股票协议转让的问题,你是否记得那次会议的时间是在1998年、1999年或是2000年?(询问的证人同上)

  7、你知道流通股和法人股有什么不同?(询问对象同上。如果法庭gān涉不让问,qiáng调事关本案重大事项,请求法庭允许证人回答)

  8、在被告人主持的研究所谓股票转让的会议上,你们是否专门研究过将当时每股15元左右的流通股,按每股净资产元进行协议转让?(询问对象同上,并提请法庭记录在案)

  9、(向证人出示检方证据目录中已有的1999年3月9日《关于临江东南贸易投资公司与临江东南贸易实业公司清算的报告》和1998年12月3日《康达股票转让协议书》)这是否就是被告人同意的股票转让和抵债的文件?协议是何时签订的?(问刘心宇和曹志雄)

  10、(待证人回答完毕后追问)是否还存在另外一份类似的清算报告和股票转让协议书?(询问对象同上,如果回答只有一份,请求证人再次确认)

  11、(向证人出示检方证据目录中已有的1999年3月9日《关于中国华贸东南公司持有的康达股票职工股清算的报告》和1998年5月25日《康达股票转让协议书》)请问你是否见过这个协议,并追问为何要签署与上面那个报告和协议十分类似的这两份报告和协议?这份协议是何时签订的?检察院进驻公司初查后,2001年5月1日晚你和曹志雄(刘心宇)、姚丽三人在曹志雄办公室是否讨论过这个协议?(询问对象同上)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186、糙拟自我辩护书

  完成对证人提问的目录之后,对整个辩护思想我更加清晰,于是紧锣密鼓地开始糙拟自我辩护书提纲。

  这是一件十分辛苦的工作。

  首先是因为完全不清楚检方证据目录中的内容——按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开庭前检方证据只有律师能看到,且不得向被告人泄露,否则律师面临串证坐牢的风险,这与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不相同。我认为这是中国刑事司法制度最大的不公正之一,被告人被关押在与世隔绝的地方,本来就无法与外界做任何沟通、律师取证又十分困难,到了开庭审理之前仍不让被告人知道控方指控的事实证据,被告如何做好针对xing很qiáng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