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牢笼_作者:感悟生活(264)

2017-03-16 感悟生活

  四、法庭辩论,由公诉人先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然后是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就是对是否认罪做一个总结xing发言。

  六、休庭评议,简单程序由一名法官独立审判,通常是事先法院内部做出了结论,开庭只是走走形式,一般会当庭宣判;一般程序由三名法官或者是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前面的庭审结束后即开会进行内部评议,然后由评审法官签报内部审批。

  七、宣判及释法,宣判及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通常在结束庭审后20天内再开庭宣判,我在看守所中也见到开庭6个月以上迟迟没有宣判的案件。

  我明白,被告人要想证明自己无罪,必须在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两个环节,充分展示自己无罪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意见,特别是举证质证过程最为关键,如果错过了在这个阶段展示自己无罪的事实证据,那就无力回天了!

  我特别问到这两位已经开庭的在押人员,他们开庭前律师是否申请过证人出庭,证人是否到庭质证。两位都说没有申请证人出庭,公诉人只是宣读证人证言,因为公诉人念的速度很快,脑子根本就反应不过来,然后就过去了。其中一位说,本来他打算申请证人出庭当面对证的,但律师说法院和检察院都不会同意这样的申请,只要能找出证人证言中的漏dòng也是一样的,所以最后也就放弃了证人出庭的申请。他们中一个庭审时间用了3个多小时,一个上午就结束了;另一个用了5小时左右,下午3点钟左右就送回了看守所。

  我说:“证人不到庭质证,律师如何找出其中的漏dòng呢。现在的办案人员都是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又不是傻瓜,提jiāo法庭的笔录肯定是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对被告不利的证据。”

  两位都说:“法院审理本来就是走过场,结果早就定好了。”

  “排头”这时走过来问:“你申请证人出庭质证了?”

  我说:“是。如果证人不出庭,我就拒绝聘请律师为我辩护,自己也保持沉默,他们爱怎样就怎样。”

  “排头”说:“你想法院传唤证人出庭,做梦吧!”

  听了老大的话,其他在押人员纷纷附和,对我冷言冷语,大加嘲讽:“法庭审理本来就是走过场,你以为这是外国呀。”“公检法本来就是一家,怎会同意被告传唤证人到庭作证,那不是给公诉人难堪么?”“你大概关傻了吧,还真把法庭审理当回事呀。”“侦查阶段可以扛扛,收到起诉书就认命吧。”

  对他们的冷嘲热讽,我大大方方地以两句话来回应:“每个人qíng况不同。”“尽人事听天命吧。”

  我既觉得他们所说的都是事实,对这种不公平的刑事司法制度产生了悲哀和恐惧,同时也觉得这些在押人员真的都很可怜,完全没有意识到可以利用已有的法律规定,尽量为自己争取一个公平审判的权利,麻木到了听天由命的地步。或许是他们真的觉得自己罪所应得,不想再作任何辩解;或者是他们对中国司法制度已经绝望,不想再做任何无谓的挣扎;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吧。

  晚上睡觉前,我分别悄悄地询问两位开过庭的在押人员,他们开庭前是否从律师那里看到过公诉人提jiāo给法院的相关证据。两位都回答,那是不可能的事,按规定开庭前控方证据对被告人是保密的,律师向被告泄露控方证据是要吃官司的。我听了大伤脑筋,因为几年前发生的事qíng,具体细节大都已经忘记了,一些关键细节很难符合逻辑地串通起来。

  同监房的在押人员对我开庭前的jīng心准备,大多数抱着幸灾乐祸的看客心态,只有一、两位同伴对我绝不放弃的抗争表示了羡慕和敬佩。

  在接到开庭通知的当晚,我既激动又担忧,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到下半夜实在困得不行,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从接到开庭通知的那一刻起,我就一分一秒地掐着手指等待律师来会见。如果法院最终同意了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必定通知刘律师到法院重新办理代理手续,或者撤回先前中止代理关系的声明。

  我虽然对证人出庭的事已经有了乐观的判断,但毕竟只是个人猜测而没有得到证实,也不知道上次请律师调取的一些书面证据,这段时间律师拿到手了没有,心中忐忑不安,只盼望律师尽快来办理会见,但等了一天又一天,还是不见律师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