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牢笼_作者:感悟生活(263)

2017-03-16 感悟生活

  我同样以开玩笑的口吻说:“这正是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司法文明与进步呀。”

  “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我们的?”

  “开庭时间预计在什么时候?”我提出这个问题,目的在于试探法院在传唤证人出庭问题上是否有了松动。

  “你现在提出这么多要求,我无法预料何时能确定开庭时间。一旦定下来,自然会通知你。”

  听王法官这么一说,我立即明白法院已经注意到了我的qiáng硬要求,开庭时间还没有做出最后决定,有可能在传唤证人出庭问题上做出对我有利的让步。今天法官提审我的目的,就是试探我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到底有多qiáng硬。

  在最后笔录签字时,我看到只有申请证人出庭问题上的问答记录,其他谈话内容都没有记载。我没有提出补充笔录的要求,主要不想跟法官把关系搞僵,而且我提出的分两次、相隔一段时间审理,以便为我提供必要的准备自我辩护时间的要求,本来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我虽然有些失望,但觉得法官能再次来看守所对我提审,本身就是对这个案子的重视,应该是一种好事。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法官是不到看守所来提审被告人的。

  193、收到开庭通知

  2004年2月5日下午“排头”快结束时,市二中院法警给我送达了开庭通知,法院定于9日和13日两天公开审理本人涉嫌贪污、徇私舞弊造成亏损罪。

  我很清楚,法警只负责押送嫌疑人和送达文书,对案件qíng况一无所知,所以我无法了解法院是否已经同意证人出庭。

  仔细琢磨开庭通知后,我感到了一丝欣慰,显然法官为我提供了充足的准备自我辩护的时间——第一庭与第二庭时间相隔了整理3天,这足够让我根据第一次开庭的qíng况对自我辩护书做出细致的补充完善。另外,从法院安排两天开庭时间来分析,应该是同意传唤证人出庭作证了,否则象我这样的非团伙案件,大部分半天、最多一天就完成了开庭审理。

  我回到房间不到10分钟,林管教就开门叫我出去。我知道这是例行的训导谈话。通常在押人员收到起诉书和开庭通知,训导都会找出去谈谈心,目的在于稳定在押人员的qíng绪,便于看守所的管理。

  到了训导室,林管教说:“开庭时间确定了?”

  我说:“是的,安排在9号和13号两天时间开庭。”

  “看来你案子是比较复杂,大部分案子是安排一天时间开庭。”

  我轻松地说:“是呀。据我三年多的观察,只有一个被告人的案件,通常只需半天时间就完成开庭审理的。法院这样安排,我估计是答应了传唤证人出庭,否则应该不会用这么长时间的。”

  林管教附和道:“这是好事呀!这样你也就放心了。法院对你这样有一定职务的领导gān部,还是会给你一个公平的审理机会的。”

  我信心百倍地说:“这回我真得好好感谢法院,感谢承办法官。只要给我公平的审理机会,我相信一定能推翻公诉人的全部指控。”

  “你有这个信心就好。”林管教这话说出来相当勉qiáng,面部表qíng有些尴尬。

  我听得出林管教对我的说法相当不以为然,但又不想给我泼冷水。

  林管教见我一副轻松、愉快的样子,应该是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肯定不担心我象其他一些蒙冤的被告人那样,搞什么绝食、自杀、喊冤的违规动作了。他随意问了问上次法官来提审的qíng况。我简单地做了回答,然后被送回监房。

  回到监房之后,“坐排头”已经结束了。有几位好奇心很重的在押人员向我打听开庭的事,我如实地跟他们说了。

  我有意了解法院开庭审理的具体程序,就向两个已经开庭的在押人员详细询问了开庭的整个过程。这两位你一言、我一语,我很快就大致掌握了法庭审理的具体程序。

  法庭审理大致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庭前调查,包括询问核定被告人身份、起诉书收到的时间、是否要求公诉人和审判人员回避等。这些是典型的走走形式,要求公诉人和审判人员回避的要求,法庭通常都不会理睬。

  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指控的罪行,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详细讯问被告人等。

  三、举证质证,公诉人将犯罪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并可提出质疑,被告人及律师出示相关有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