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牢笼_作者:感悟生活(271)

2017-03-16 感悟生活

  王法官问的第二个问题是:“东南贸易集团是否跟股东临江南华实业公司签署了一个固定分红的协议,当初为何要签署这样的协议?”

  答:“临江南华实业公司是东南贸易集团股东中惟一的非国有企业,当初以55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价6500万元入股,约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而以相当于当时土地和房屋的租赁价格,获得固定的分红回报。作为一家非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同股不同权的分红方式,依据新的《公司法》是完全合法的。”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加上律师提供的相关协议佐证,从根本上推翻了低价折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因为惟一的非国有股东是固定分红,低价折股形成的利益转移发生在不同主体的国有企业之间,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潜在风险或现实可能。在质证阶段向法庭提供的这个重要事实,为后来的法庭辩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王法官结束讯问后,审判长转问代理人:“被告代理人需要询问被告人么?”

  刘律师说:“没有。”

  赵律师举手要求发言,获得审判长同意后问:“被告人,你是否*党员?”

  我说:“是。”

  他接着问:“你是否临江市政协委员?”

  我再次肯定地回答:“是。”

  “我问完了。”赵律师说。

  我对他提出这两个问题,觉得莫名其妙,心里很是反感,不过脸上没有表露出来。这是赵敬寿律师在前后两天开庭中惟一的发言,我始终没想明白这位大律师为何提出这两个可笑的问题。

  审判长宣布:“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对书证和物证部分进行举证、质证。请公诉人将证据一一举证、展示,并让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

  公诉人先后出示我的任职证明等文件和审计机构对公司小金库资金使用qíng况的审计报告。审判长一一询问我是否有意见,我都说没有。问我是否需要看证据,我说不需要。

  公诉人出示一份审计机构认为东南贸易集团虚增利润的报告,审判长问我是否有意见时,我说:“鉴于本人失去自由,无法取得相关财务资料,也无法当庭仔细审阅这份冗长的审计报告,因此无法发表意见。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从来不知道有虚增利润的事。”

  审判长追问:“你对这个报告本身的真实xing是否有意见?”

  我重复道:“我认可他的确是由审计机构出具的,但我不认可这个由侦查机关聘请的审计机构所做的结论。”

  当公诉人出示我在周林志处报销的住院费和购买纯净水之类的其他发票时,我对自己的住院费发票的真实xing没有异议,但qiáng调我并没有jiāo给他这张发票报销;对其他发票的真实xing我都表示不认可,认为这些发票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更不是我本人jiāo给他报销的。

  当公诉人出示1999年3月9日《关于临江东南贸易投资公司与临江东南贸易实业公司清算的报告》(详见第34节《四份致命书证的秘密》)时,我表示对证据的真实xing没有异议,但qiáng调当时签署这个文件时没有认真审阅。

  当公诉人出示1998年12月3日的《康达股票转让协议书》时,我说没看到过这个协议,对其真实xing表示怀疑,无法发表意见。

  公诉人质问:“在你签字的刘心宇写的清算报告中提及这个协议,你当然知道有这个协议,是不是?”

  我说:“前面我说过,我每天至少要签署几十份报告和报销凭证,有时就没有仔细推敲每个报告的每句话、每个字,何况上面那个报告实在看不出有任何问题。基于我对刘心宇的一贯信任,我当时没想到要他附上报告中提到的那个一年前签署过的旧协议。”

  秦道炯说:“除了你自己签署的报告,还有多个证人证实你指使曹志雄、刘心宇进行了股票非法jiāo易,你想抵赖是没有用的。”

  听到“抵赖”这个词我心生反感,立即义正辞严地予以反击:“请公诉人注意自己的用词。我是否指使曹志雄、刘心宇做了股票违规jiāo易,相信法庭很快会查明真相。”

  对公诉人出具的其他所有书证和物证我都没有提出异议,我不想跟公诉人在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问题过多纠缠,只在一些关键证据上针锋相对地做出解释、说明,凸显控方运用这些证据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对不能说话的同样一份书证做出不同的解释,就可以做出完全相反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