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牢笼_作者:感悟生活(275)

2017-03-16 感悟生活

  刘:“我不记得了。”

  我转向审判长:“能否将律师前面提供法庭质证过的1998年6月23日研究东南公司拥有的康达流通股全部抛售的决议,股票抛售后钱文韬、刘心宇所写的报告,提供给证人过目?”

  经审判长同意后,法警从律师手中拿过相关资料给刘心宇过目。

  待刘心宇看完、放下资料之后,我问:“请问,中国华贸东南公司拥有的流通股是否按照1998年6月23日的公司集体决定抛售了?”

  刘:“我不记得了。”

  问:“你认可刚才自己看过的决议,以及你和钱文韬共同提jiāo的抛售股票的报告么?”

  刘:“认可。”

  问:“既然你认可早在1999年4、5月开会研究股票按净资产转让之前,那就证明流通股确实在1998年7月初就已经全部或部分抛售了,我们后来是否专门研究过这些本来决定要抛售,并且实际上已经全部或部分抛售的流通股,再通过协议来进行转让?”

  刘:“研究过,就是1999年4、5月的那次会议上。”

  问:“已经抛售变成了现金的股票,早就不存在了,如何通过协议来转让?”

  刘:“是你让我这么gān的,我只好照办。”

  问:“即使是我让你gān的,那你如何实现将已经抛售成现金、实际上早已不存在的股票,过户到东南贸易集团呢?”

  刘:“你让我用东南贸易集团的资金买了回来。”

  问:“用东南贸易集团的资金购买股票,与协议约定要转让的股票有什么关联呢。”

  刘无助地看着审判长,法庭上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之中。

  足足过了半分钟,审判长开口说:“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一时无法想起的问题。请被告人继续询问。”

  我不想让法庭审理过程中断,放弃了自己的追问,换了一个角度来提问:“你记得1999年4、5月间那次商量将股票按净资产转让的会议,是在哪里召开的么?”

  刘:“在你的办公室。”

  问:“是宁海路的办公室还是新建路的办公室?两者差别是相当大的。”

  刘:“当然是新建路的新办公楼所在地。”

  我极度失望,因为我记得跟他们商量将流通股全部抛售、有价值的上市公司法人股按净资产抵债,时间应该就是1998年6月底的那次会议,地点应该是宁海路老的办公地,后来并没有专门商量过股票转让抵债的事。我本来指望借这个问题,让刘心宇露出马脚,可惜被他识破了。

  我掩饰住自己失望的心理,不动声色继续问:“按公司规定,抛售公司股票和转移资金是否每一笔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书面授权?”

  刘:“是的。”

  问:“你将华贸东南公司拥有的股票抛售后,将现金划入东南贸易集团的帐户,是否每次取得了我的书面授权?”

  刘:“是的。”

  我转向审判长,qiáng调道:“请法庭记录下证人的回答,并注意到事实上刘心宇除了在1998年6月23日取得我的书面授权,后来的股票jiāo易和资金转移并没有得到我的书面授权,而是其擅自违规cao作的结果。”

  审判长不置可否:“被告不需要做过多解释,以后法庭会提供你说明、解释的机会。现在抓紧询问证人。”

  我说:“明白。”然后继续发问:“在我主持的研究所谓股票转让的会议上,当时是否专门研究过将每股15元左右的流通股,按每股净资产元进行协议转让?”

  刘:“是的。”

  他的回答让我内心无比愤怒,但我qiáng压着怒火,厉声追问:“既然元是我定的,那另一份‘yīn阳’协议中折价元又是怎么回事?”

  刘:“我不记得了。”

  我加重语气,bī问道:“你不是不记得了,而是刚才的说法本来就是公然说谎,是不是?”

  审判长立即予以制止:“被告人注意提问的方式!”

  我不想给法庭造成自己态度恶劣的印象,但又不想放弃戳穿刘心宇指正我提议将流通股和法人股都按净资产协议转让的谎言,一瞬间做出继续追问的决定。我控制住自己悲愤的心qíng,qiáng迫自己冷静下来,提问语气上尽可能表现出缓和、诚恳。

  问:“那次商量将股票按净资产转让的会议上,到底是说按元转让还是按元转让,或者只是原则xing地提出不能流通的法人股按当时的净资产价格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