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牢笼_作者:感悟生活(299)

2017-03-16 感悟生活

  这是发生在10年前国企改革làngcháo中的一个悲剧事件。通过这个长篇纪实,我想告诉读者一个真实的国企改革,一个正直、坚持原则的改革者的无奈和痛苦,以及改革者和被改革者双方付出的沉重代价;也正是这些少数人的牺牲,换来了社会的进步和多数人的幸福。是不是真的改革一定要付出大的牺牲?这是我至今不能确定仍在反思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一个不会保护自己的人,无论有多么崇高的理想和杰出的才gān,一旦自己完蛋,到头来只能是害人害己。

  我想告诉读者一个真实的刑事诉讼过程,从而客观展示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许多不足。在真实记录这个悲剧事件的过程中,我始终坚持理xing、客观、宽容、自我反省的立场,赞美人xing中的正直和善良,抨击人xing中的虚伪和背叛,但绝对不想煽动任何仇恨的qíng绪。

  许多冤假错案的发生,常常是别有用心者诬告,一个疾恶如仇、正直领导的偏听偏信,或者仅仅是办案人员急功近利、破案心切,最终导致一个人政治生命的完结,甚至ròu体的消亡,甚至导致家破人亡的悲剧。改革开放到今天,中国司法制度在避免冤错假案和保护*方面,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和长足的进步,司法人员的素质也有了极大提高,但显然并非十全十美,甚至还有许多方面急待改进。若制度不改变,一切表面功夫都是枉然。*先生就说过,好的制度不给坏人作恶的机会,而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

  我想告诉世人,并非所有被司法机关收押的人都有罪错;即使真的罪犯,也应当给予起码的人道关怀。无罪者被关押,从道义上讲,是国家对他们的犯罪;从法律上讲,是国家对他们的侵权。何况目前实行的国家赔偿制度,不能补偿蒙冤者实际损失于万一,且由于执法环境不完善,极少有人敢于向司法机关索赔。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因此,我们的社会舆论应给予更多的关怀,而不是虽然他们没有被法院定罪,社会舆论就把他们当成了罪犯,甚至刻意诋毁他们的名誉,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我也想告诉那些不幸蒙冤的人,面对政治生命和ròu体上生死存亡的巨大灾难,不能指望任何人的帮助,唯有不惧死亡,坚守事实,才能自救。

  我想通过这个长篇纪实,揭示在巨大利益或者灾难面前,必然遇到诸如朋友陷害、部下反目、社会唾弃等人xing的无qíng裂变。以此告诉善良的人们,切切不可忘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古训,在这个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时代,时时注意保护好自己。

  虽然本书无可避免地展示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人xing丑恶、世风日下的一面。我特别希望告诉大家的是,在了解人心险恶的同时,更不能忽视人xing善良的一面。如果我们能以真诚的爱和宽容的心,去排解纠纷,化解仇怨,多一点真诚,少一点jian诈,必能利人利己,逐步改善我们的社会风尚。

  最后,我坚信中华民族的文明、进步进程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随着中国政治体制和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司法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必将彻底根除权力对法律的践踏,减少和杜绝人为的冤假错案的发生。

  期待这个进程越快越好,让每一个守法的公民,都能免受牢狱之灾的恐惧;每一个廉洁的官员,都能义无反顾地施展他们治国的才华。

  无论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无论还要等待多久,我相信中华民族和她的儿女们,一定会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程会庸(感悟生活)

  2010年10月22日,于上海

  (全书完)

  网友jīng彩评论摘编(一)

  《猫眼看人》网友“理光太烂”:

  财产界定不清,权力边界不明。让所有人都生活在不安全感之中。

  《猫眼看人》网友“铜老虎”:

  现行体制下人人都惶恐不可终日,无论你是现在混的好或者是不好的。

  《猫眼看人》网友“CJSEVEN”:

  真让人感叹, 似乎人只有吃了亏, 才会认识到*法制的极端重要xing。 假设一下, 如果感悟兄没有这么被牢笼一回, 假设是一直平步青云, 顺风顺水地成了权贵集团的一份子, 滋滋润润的, 还会像现在这样倡导*法制吗?

  《猫眼看人》网友“欧阳明瑞”:

  很想看感悟兄继续写下去,但请感悟兄以隐私和安全为重,不要勉qiáng。也许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一个人为自己的事qíng写两句真话,就让旁边的人捏一把汗。这是什么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