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大难之后,我仍不相信“好人定有好报”这种唯心主义的东西。但如果从唯物主义去理解,还真的无法做出更好的解释。
我从中吸取到的最大教训是,任何时候签字都必须十分小心翼翼。以至于现在部下若是以事qíng紧急为由,要求我立马在一个文件上签字时,我会一本正经地说:无论事qíng多么紧急,我都必须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签字,否则我会一不小心被你们装进去了!
发现康达股票违规cao作问题后,我立即找来公司法律顾问刘佩英律师请教。
刘律师分析说:“此事为检察院提供了对你采取qiáng制措施的‘抓手’。在临江市领导看来,孙明海举报你趁华贸东南公司下放之机,大肆转移资产问题证据确凿,虽然金额远不如举报上说的那么多,但1000多万元也是一个不少的数目,何况还不知道是否只有这1000多万元。这是重视地方利益的领导尤其不能容忍的,何况华贸东南公司在你把资产、业务剥离后,的确只剩下了一个空壳。”
我说:“这事我真的完全不知qíng,否则绝对不允许gān的。在合理的前提下,我当然希望把东南贸易集团做大做qiáng,但任何非法行为都是我不敢做的,毕竟那么多对手一直在盯着我呢。”
刘律师问:“是否你们领导班子集体商量过此事,是否有你的签字?”
我说:“没有商量过,我也没有同意流通股转让的批示,是刘心宇擅自搞的,不过他骗取了曹志雄在协议上签字。”
刘律师讲:“假如你真的不知qíng,就没有法律责任。不过出了这个事,作为法定代表人总是有一定责任的,过去这些协议要是让我过目把关就好了。”
我说:“现在说什么都迟了。我如何使司法机关相信我的确与此事无关呢?”
刘律师想了想,说:“现在qíng况复杂起来,不是靠我一个人的能力可以解决的,需要请一个法律顾问团,靠一批既懂刑事又懂经济的法律专家共同出主意。这样需要一大笔费用。”
我说:“多少费用你说吧。”
“估计20万元就行。”
我立即叫来曹志雄,吩咐他跟刘律师签一个法律咨询合同,马上支付咨询费10万元,另外从我按规定尚未提取的奖励中拿出10万元。曹志雄当着刘律师的面说,先付5万元怎样。刘律师说行。
此后几天,刘律师不断跟我通报聘请法律专家的消息。一直到我失去自由,刘律师的顾问团也来不及开会。
我又通过朋友关系,请教了其他一些法律专家,对股票违规cao作本身是否构成犯罪,专家们意见不一;但专家们一致认为,如我的确没有指使和参与这一违规cao作,即使存在“失察”的过错,应该不构成犯罪。
我亦把此事向北京中国贸易集团的唐部长做了汇报。受部长委托,王媛媛就此请教了她认识的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这位领导认为,如果是同一个公司下属企业间的资产转移,即使是违规或非法的也不构成犯罪;若两者都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即使财务上违规,也不构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我自己又认真研究了刑法有关规定,确信即使退一万步讲我有“失察”之过,也不会构成犯罪。但我清醒地认识到,检察院总算抓住了公司违规的把柄,我作为法定代表人难辞其咎;检察院不会轻易放弃这条线索,很快就会对我采取qiáng硬措施的。
事实证明,检察院里面也有专家,在这个问题上还是相当慎重的。这个问题没有成为他们对我采取qiáng制措施的抓手,但一直是他们苦苦追逐的大鱼。一位在公司查帐的办案人员就亲口告诉我:“作为市检分院的反贪局,动你这个级别的领导,10万元以下根本不放在我们眼里。”
这几天公司中层gān部中被传唤者越来越多,我预感到检察院对我动手的时间快到了。少数被传唤者从检察院出来后,悄悄告诉我,办案人员明确讲,他们矛头是对准我来的,只要配合他们工作什么事没有,如果谁为我刻意隐瞒就把矛头指向他,教育被传唤的人认清形势。
我深知自己是无罪的,对个别办案人员诱供证人对我诬陷之意,尤其万分气愤。
5月11日,张杰被刑拘三天后,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了张杰。律师以马上去外地出差为由,拒绝与我面谈,电话中说张杰态度从容、镇定,表明他自己绝对是无辜的。律师相信张杰很快就会出来。我知道律师对我的态度,定是办案人员有所jiāo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