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斑_作者:饶雪漫(15)

2016-10-09 饶雪漫

  只可惜,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型。一眼就能看透的男生,没意思。

  天太热了,我本来都想跳上他的车让他送我回家,但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维维安,她正从街边的一家小书店走出来,看了我们一眼就往前走去,她的眼神翻译过来分明就是:“你就整天跟这样的人混一起吧。”于是我临时改了主意,冲刘翰文摆了摆手,矜持地微笑了一下,快步跟在维维安的后面。

  他得来追我,这是必须的。

  摩托车的轰鸣声在后面响起,刘翰文果然不负重望地追了上来,我第一句台词还没有酝酿好,他车子已经在我和维维安面前一横,直接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你要gān嘛?”抢在我前面说话的人居然是维维安。

  “你说昵?”他反问她。

  维维安用手里的书用力拍了他大腿一下,大声说:“我都说叫你别骑这样的车出来丢人现眼了吧,整个一街头流动小丑!”

  刘翰文笑得像个太监。谄媚又讨好。

  紧接着,只见维维安以非常矫健热练的姿势跨上了刘翰文的车,抱住了他的腰。“拜拜!”他回头跟我打了个招呼,不过短短几秒,两人已经风驰电掣般的消失于我的视线中。

  这两个人居然认识?这是演的哪一出?

  不过我才不要友qíng客串。让他们自娱自乐去吧。

  “送完礼”回到家中,发现我妈特意关了店,要带我去买新手机。我真心想要一台iPhone4,但它显然完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连看都不多看它一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用的始终还是当年那个诺基亚,边都磨白了,还常常死机。我怂恿她说:“你手机也该换了,不如换个苹果吧,很好用的,玩游戏。”

  “我没事玩什么游戏?”她举着她的古董对我说。“我用手机顶多就是给你发发短信,这个挺好,用得顺手,换一个还不会使。”

  最终她给我挑了一个小小的三星。一千元左右。

  “女孩子用这个好。”她高兴地说,“小巧,又漂亮。

  我不喜欢,但仍然双手接过,装出微笑跟她说谢谢。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耻于当面跟她提任何的要求.我早已习惯在她面前藏起我所有的yù望,仿佛这才是懂事体贴的唯一象征。我出自真心不想为难她,所以宁愿为难我自己。

  本来都说好买完手机在附近吃小火锅。谁知道她看了看贴在门口的价格表,拉我一把说:“还是回家吧,昨天烤鸭还在冰箱呢,不吃多làng费。”

  我懒得抗议,是因为早已经习惯,明白抗议也是无效。

  这三年来,我不时会想起池振宸和他曾带给我们的那种生活。他对生活品质的讲究和他用钱的大方甚至挥霍总是不免让我有一种被珍视的嫩觉。但我知道那只是幻觉,而且那样的生活再也不会有了。他没有找来,我想大概也再不会出现吧。

  不过那晚我居然梦到他,梦里我又回到我的小姑娘时代,他却已经是满头白发,牵着我的手走到老师面前,对她说:“她要不好好写作业,就罚她抄十遍。”

  说心里话,我愿意抄。如果这不是梦

  第6章

  很多时候,我讨厌夏天。我讨厌灼热的阳光,总是黏湿的皮肤,呜呜作响的空调和没完没了的白天。

  最重要的是,仿佛所有令人担心的事,都会在夏天发生。

  因为拒绝了补课,我整天都在家看碟。我承认有些地方我很不像九零后,我既不爱穿越小说,也不爱漫画,不喜欢那些整容整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各路女明星,也不喜欢韩国的各种欧巴。

  事实上,在所有的明星里面,我还是有一个喜欢的,她是舒淇。她和我有太多相似之处,从小家里穷,被妈妈揍。与我不同的是,她选择一次次离家出走逃避一切,我却早早地认清了人生的宿命结局,与其兜兜转转回到原点,不如握好手中仅剩的牌,等待那个出牌的机会。我收集她所有的照片,放在一个文件夹里。看网站上人们对她来来回回的评论和诋毁,只看,不评论。睡不着的夜晚,我从chuáng上爬起来,偷偷地对着我chuáng头的那面小镜子化妆。模仿她放下一头长发,模仿她把眼线拉长,嘴涂得厚厚的,模仿她慵懒的笑容。我没有一刻不希望自己变得更美,我深知这种美必须独一无二,才能尽可能延长它的生命和延展它的诱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