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吃得说不出话来。这已经不是好吃不好吃能判断的范畴了,野菜味道桀骜不驯,自然很难吃得顺口,如果大部分的烹调手段是为了取悦人,那么这道菜完全是异类,它放大了植物的野性,吃完了感觉像味蕾被拉练了一轮。
“噢,”女食评家笑道:“曾可达真可怕——服务员,主厨什么时候能出来聊两句?”
“他在最后一道菜端出来之前,是不会走出厨房的。”
“唉,我已经等不及了,你替我传达一声,我很喜欢他的料理,但更喜欢他的胆子和进攻性。嗯,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接下来是个清口的甜点,食材也同样出乎意料,清澈的玻璃杯里装着番石榴冰沙、薄荷冰淇淋和可食用苔藓,口感和颜色都是层层递进,上面搭配着煎出焦糖壳儿的菠萝。大部分人都没吃过苔藓,相比于之前的野菜,苔藓没什么强烈的味道,但余味里会有一点泥土的潮气。薄荷和冰沙带来清新的凉意,犹如清晨走进了林里,草木的气息侵袭而来。
老三问市长,觉得这些食物怎样。市长叹道:“我以为主厨会对一个快70岁的老人仁慈一点,但他可是一点也不手软啊,你看我的眼睛。”
老三见他眼睛有一圈微红,估计是被某种野菜辣到了。“先生,您得扛一扛了,这才刚开始呢。”
清口甜点之后,大家知道要进入主菜环节,都有一种严阵以待的感觉。
服务员端上了一个黑色的椰壳儿。之前的菜都色彩鲜明,这道菜却非常简单,椰壳儿冒着热气,似乎是刚从烤箱里拿出来,服务员打开椰壳儿,露出里面米色的布丁状物体。
老三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暗暗庆幸阿达没有把整个羊脑白花花地端给人吃,而是做成了视觉不那么刺激的羹汤。
这菜香气扑鼻,除了椰子和九层塔的味道,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带着□□的气味。他们经过了前面几道菜,都不敢贸然举勺。
老三只好强迫自己忘了生羊脑的滋味,率先把汤羹送进嘴里。吃了一口,老三停了手,舔了舔嘴唇。大家盯着他问:“怎么样?”
老三老实答道:“很好吃。”
这羹汤意外的没有任何腥气,羊脑鲜嫩柔软,带着椰汁的清甜、白胡椒的辣味,还有一种很熟悉但又想不起来的味道。跟此前的菜一样,即使看上去简朴清新,阿达做的菜总是有着几分野。这大概是因为羊脑这种内脏即便甜美如牛奶布丁,还是带着荤食的血气和鲜味。
其他人跟着老三一起吃了起来。没有人猜出来这是什么,还是印度土豪问的服务员:“这不会是豆腐花吧?”
服务员答道:“先生,这是炖羊脑。羊脑用椰汁、九层塔和白胡椒粒腌制三小时,然后和罗汉果一起炖的。”
众人听到“羊脑”,表情一言难尽。市长夫人脸色瞬间苍白,扔下了餐巾,起身离席。
“啊,”众人这才纷纷惊叹,“我还是第一次吃脑呢。”
“完全吃不出来啊,味道好极了。”
“这菜……很性感。”
市长快乐地道:“这脑子真的很美味,我很想在ins上跟我的朋友们分享,不过要是我告诉别人我在吃脑子的话,市民会去广场抗议,让我赶紧滚下台。”他又吃了一勺子,然后对老三道:“老弟,要是你不介意,可以去看看我夫人在做什么吗?”
老三答应了,心想,对于秃头市长来说,美食怕是远比老婆有吸引力。
作者有话要说:
对白也很难写,写出来像翻译腔(捂眼)
所谓全食,就是把食材的全部吃掉,现在大家饭桌上工业食品多,为了方便流水线制作,通常难以保存的内脏,很难处理的骨头、皮、首尾之类的都会丢弃,实际上非常浪费的,然后大家的餐桌也变得很单调。所以餐饮界也在反思这个啦。
本文里写的全食,也没有真的什么都拿来吃,要不茹毛饮血真的不会写。
Marmite-棕黑色的发酵酱,当地用来炒菜、涂面包、蘸蔬菜,简直是百搭的,空口吃的话,吃不习惯的人会觉得是坏了的固体酱油……番石榴-热带水果,台湾叫芭乐;高良姜-一种棕红色的姜,在南洋菜中常看见,辛辣芳香并有一丝甜。
苔藓入菜是有的,南美、日本都有大厨尝试过;然后是吃脑子,对中国人来说确实大惊小怪了,可东南亚和欧美真的不吃这个,南洋倒是有华人炖猪脑汤,那是为了食补,很少上餐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