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鱼缸_作者:冰糖糯米小麻花(148)

  庄尧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好不精彩。

  慕宁见他不说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都醉成那样了,要不,要不就算了。”

  “算了?”庄尧听见这个答案,简直七窍生烟。敢情昨日夜里他们被翻红浪,翻云覆雨的,一句算了就能翻了篇了。

  庄尧脸色铁青,起身穿衣服,拿起钱包就要往外走。

  慕宁问:“你去哪?”

  庄尧头也没回,慕宁以为他要撂什么狠话,谁知他只气冲冲地说:“……哪儿也不去!我下楼抽根烟。”

  待庄尧走了,慕宁才起床穿衣服。

  他穿着浴袍,走向洗手间。请客房服务替他送了一把剪刀上来。

  片刻后,慕宁对着镜子,望着镜子里姣好而苍白的脸庞,一刀剪断了属于莱西的长发。

  慕宁对庄尧撒谎了。

  其实他什么都记得。他记得在昏暗的房间里,庄尧的呼吸夺去他的呼吸,记得庄尧的手抚过他的每一寸肌肤时久违的战栗,也记得他们的身体交叠在一起,快感击打过脊柱,自己的浑身颤抖的感觉。

  那一刻,他真正与莱西告别,找回了自己的灵魂。在拥有庄尧的一瞬间,从前到如今,总是会让他感到无比的快乐。

  但作为慕宁,第二天早上醒来,在切断理智的酒精蒸发后——他还不能,也不敢记得。

  作者有话说:夜店原型:Berghain (这不是一章蹦迪指南,不是)

  第七十一章

  慕宁与庄尧在欧洲玩到八月,才回到英国。

  英国右方驾驶,伦敦的路窄而繁杂,庄尧考虑到慕宁不会开车,于是住在了考文特花园的地铁站附近。联排公寓,房间都不大,室内装潢也比较简洁。家里有位菲裔阿姨,不知是不是这里终日闲置,今天终于有了些人气,阿姨显得很热情,围着慕宁和庄尧忙前忙后。

  三个月的时间,两人几乎一直在路上。虽然一路住行都是最好的,并不累,但若能在某一座城市安顿下来,也还是比停留几日便又起程要好些。

  这场漫长的旅行,于无声中修补着他们之间的裂痕。

  甚至不能说是修补,倒像是摔碎了一面镜子后,将碎片拾起,熔了,然后再彻底重做。他们偶尔在异国他乡的酒吧和夜店里一醉方休,第二日必定在同一张床上赤身裸体地相拥醒来。

  但醒来之后,就又都默契地不提起夜里的事。

  他们心里清楚,这样的相处方式不会永远保持。但拥抱彼此时的快乐与满足,谁也不愿意先破坏。他们好像都在等。等一个彻底敞开心扉,可以交谈的契机。

  九月的某一日,庄尧出门与老同学聚会,慕宁一个人在伦敦闲逛。经过花园时看到一只瘦骨嶙峋的猫,脏兮兮的,细长的瞳孔透露着警惕。背上是很普通的橘黄色花纹,唯独一只爪子是白色的。慕宁看了一会儿,从兜里掏出刚买的鸡肉三明治,指尖夹出一片鸡肉,扔到了猫咪不远处的草坪上。

  橘猫试探片刻,去闻了闻,而后狼吞虎咽了起来。

  慕宁也蹲在路边,兴致勃勃地观察着。

  庄尧开车来接时,慕宁与那只猫已经混熟了。他打着双闪下了车,走过去问:“哪来的猫?”

  “它老是盯着我,”慕宁回头对庄尧说:“我给他喂了点儿吃的,现在好像碰瓷儿呢,不让我走了。”

  庄尧失笑:“那怎么,带回家?”

  慕宁的眼睛倏然亮了起来:“可以吗?”

  “当然可以。”

  是一只母猫,庄尧说叫Bella,慕宁要叫Izzy。

  庄尧觉得Izzy是个太美式的名字,慕宁却很坚持。两个人僵持不下,将猫带去宠物医院洗澡打疫苗体检时,一个叫Bella,一个喊Izzy,弄得护士满脸问号。

  又过几日,庄尧回家时带来一条项圈,圈上挂着铭牌,上面刻的字是:“Izzy”。

  慕宁心领神会,亲手给小橘猫戴上了。

  家里有一扇朝南的落地窗,慕宁在窗边养了绿植,死了一棵就又种上一棵,锲而不舍。

  庄尧请的菲裔阿姨做得一手好中餐,是以两人中午很少出去吃饭。晚上慕宁则会跟着庄尧去吃那些值得一去的馆子,无论是米其林还是街边小店,庄尧就如同一张伦敦活地图。

  他时常坐在窗边看剧本,Izzy在脚边蜷成一团毛球呼呼大睡,庄尧则在对面的躺椅上看新闻,关注国内的形势。两人偶尔对话聊天,对方的咖啡少了,便顺手帮忙添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