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我磨磨蹭蹭吃了早饭,我妈一直催我快点吃,说陈圭锻炼完该回来了,等会就该练字了。
我放下筷子,拿出她昨晚给我的那个精致的细长木盒,小盒子外面有几个金色的激光篆刻的“关东辽毫”字样,拖拖拉拉地走出门外。
里面是一支豹狼毫,产自黄鼠狼尾毛,寸毛寸金。且狼毫笔力重,写半尺以下的蝇头小楷最合适不过。
我妈不懂哪种好写,但是送陈圭的,她一定仔仔细细问过店员,而且不会拣便宜货。
送礼的原因?还用问吗?照我妈的话,陈家一直照顾我们,对我们也一直和和气气的,送点礼不是应该的?
哎,我还是个初中生,就已经感受到了人情世故的无奈。
犹犹豫豫间,陈圭已经满头大汗地从我身边身边经过。天气冷,他刚做完运动,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来自他身上喷薄的热气,伴随着他的大口的喘息从我身侧一瞬而过。
他目光直挺挺看着前面,身子却侧了一下,自动避开我。
我想叫住他把东西给他,想了想,他肯定不收,又闭了嘴。
趁他洗澡的功夫,我搬了条小板凳,拉开他窗户把笔往他桌上一放转身就走。
陈爷爷和陈奶奶住在陈圭家后面的一幢房子,相聚不过十几米,他们应该也不能算是分开住, 陈圭家也有陈爷爷陈奶奶的房间,随他们住哪。
因为也算在同一个宅子里,平时也经常又阿姨来打扫,陈爷爷的图书馆一般不关门,我几乎随时想来就来,陈爷爷也非常赞许我前来读书借书的频率。
只是我实在有负众望。
我看了不少好书,但大概也看了许多不怎么好的书。
总而言之,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横冲直撞,最终误入歧途。
真是一个悲剧。
睡得晚,起的早,导致我无心做作业,也无心看书,阳光晒得我太舒服,我全身都温暖无比,昏昏欲睡,于是我把正在看的书扣在脸上挡住太阳,做地板上背靠书架上睡着了。
很好,阳光很暖,视线很暗,适合长睡。
中途醒了两次,我立马提醒自己这是一个难得的周末,不能浪费时间,应该好好休息,又睡了过去。
直到有人走在地板上的声音,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不重不轻,最后停在我面前。
我在听到脚步声时候脑子就接收一点模糊的危险信号,因为我心里立马回忆起盖在我脸上的书——在我读的两类所谓好书和不怎么好的书里,这一本属于后者。
而且那本书的封皮,和里面的内容应该是比较搭的。
如果可以,我希望对方是我妈,因为她大字不识几个。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我妈作为农村时尚妇女的代表,在文学方面,一直支持我博览群书,但自己绝不会走进图书馆半步。
我眯着惺忪的眼从眼下的视线和书本交汇的缝隙里看到一双运动鞋,彪马。鞋底和网面的鞋头是米色的,中间和鞋帮都是黑色。
那时一双很潮的鞋子,我认得的。因为我第一次看见陈圭穿这双鞋子的时候,就觉得它帅爆了。
当时我想,这么洋气的鞋子,我值得拥有。
后来我妈也给我从夜市上整了一双,外形大致相同,做功略粗糙,透气性略差。开始我都避开他穿,后来穿习惯了,也不讲究。
陈圭第一次和我撞鞋的时候,表情十分微妙,他先是惊了一惊,然后反射性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意识到他的鞋子还穿在自己脚上之后,又呆了一呆,将目光转回我的鞋子。我转身,露出鞋子侧面那个大得离谱的PUNA之后,他好看的眼睛和嘴巴一齐抽了一下。
我还以为他再也不会穿这双鞋了。可是他现在不仅穿着,还站在在呼呼大睡的我的眼皮底下。 我立即意识到,才刚进入青春期,我就要晚节不保了!
我立即就慌了,伸手想去把书摘下来,至少盖住书皮上那开放的插画和通俗的书名。
那本书在我的脸上一轻,已经到了陈圭手里。
好吧,在我有限的生活环境中,我已经掌握了一点点规律,一件事情,发生地太突然,那么你最好不要祈求也不必心存侥幸,往往比你想象的还要糟糕一点。
只要不是眼睛或者脑子有太大毛病,基本上就能知道里面什么内容。
试想一下,我把那本书盖在脸上睡觉的时候,那赤裸裸的封皮该使陈圭受了多大惊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