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想跟我住在一起的话,”陆诩之捏着水杯的手紧了紧,脸上却是无所谓的笑,“我回去也行。”
“……这好像是你的房子。”
“送你也行。”
“……”江龄也没有夺人所爱的爱好,摇头拒绝了,“算了,你住就住呗。”
他只是忽然意识到,一个多星期了,他差不多可以搬回公寓了。
据说那个私生粉最终没有被送进精神病院,但是被家人带走,短时间内不会再出现在A市。这件事没有上报给公司老板,也没捅给粉丝知道,陶柏轩给他找了个“突发肠胃炎”的借口,向粉丝解释当日匆匆下播的行为。
一场风波悄无声息地过去,他住回去也很理所应当。
小时候曾以为一辈子都能随便敲开陆诩之家的门,长大后却不想这么做了。
陆诩之神色莫辨,“哦”了一声。
没再多说,他到厨房倒了杯水回来,像之前一样继续看手头的东西。
但江龄也却不自在了,又背了会儿台词,他实在坐不下去,起身准备上楼洗澡。
就在他踏上台阶的那一刻。
沙发上坐着的陆诩之突然开了口。
“小孩儿。”
他没动,也没往这边看,江龄也差点以为自己是幻听,愣了愣才停住脚步:“嗯?”
“如果我一直想不起得罪你的地方……”他拖了个长音,尾调喑哑低沉,像是某种大提琴的韵律,“你准备就这样和我冷战到天荒地老?”
“……”
那倒也不是。
其实这么多年,介意的事情早就不介意了。他江龄也长大了,知道成年人有很多“推脱不掉”、“后知后觉”、“身不由己”……与其说怪他,倒不如说是——
你哄哄我吧。
如果你能哄我两句,说一句当年的事对不起,我肯定就不介意了。
江龄也耸耸鼻子,低头看了眼脚上的拖鞋——他喜欢这种毛绒绒的拖鞋,所以陆诩之的每个家里都会至少有一双——片刻抬头,淡声说:“那也不是不行。”
说完上了楼。
脚步声消失在二楼尽头处,陆诩之这才抬头看了眼家中的楼梯。
半晌,头疼似的揉了揉眉心。
孩子大了,可真难哄。
原以为忌日这茬就算过去了,没想到第二天清晨,刚过6点,江龄也就听见楼下有轻微的响动。
他迷迷糊糊地下床,走到门口一看——
临时同居人穿着一身素色常服,人模狗样地躬身抱起桌上一束新鲜的百合花,正迈开大步向门外走。他狭长的眼尾下垂,表情淡然,简单的衣衫被挺拔的身姿撑起,举手投足间映出脊背处隐约的骨骼轮廓,越发显得冷然而性感。
江龄也呆了一呆,直到他走出门才反应过来,匆匆下楼追出门去。
“陆诩之!”
陆诩之回头,一愣:“你醒了?”
“你这是干嘛去?”江龄也没回答他的问题,面色有几分焦躁。
对方答得理所当然:“去墓地啊。”
“你去墓地干什么???”
“去看看‘忘年交’。”陆诩之说着笑了,“小孩儿,我每年都去,你现在才来大惊小怪会不会太晚了。”
“???”这个人干嘛啊???
江龄也是真的震惊了,他从来没去过,完全不知道这世界上除了他舅舅舅妈之外还有个人年年雷打不动地替他看望……他妈。
“不是,你去干什么?我都没去过……我是说,你没必要……”
他急得语无伦次。当年的事过去就过去了,哦,他是有点怨陆诩之没在他以为他会在的地方,但是这件事本来就跟陆诩之没什么关系——
陆诩之“哦”了一声:“你没去过,所以不让别人去?”
“……”江龄也愣住了,这哪跟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