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阴门_作者:贰负神(3)

2020-11-21 贰负神

若要论最能体现侩子手技巧的酷刑,那非凌迟莫属了。凌迟,就是千刀万剐,就是一刀刀慢慢把人割死。

先说刘瑾吧,这位大坏蛋最后就是被凌迟处死的。关于刘瑾割了几天,比较统一的说法是3天,而到底割了多少刀,则有两个版本:王永宽的《中国古代酷刑》和罗翔的《中华刑罚发达史》中的记载是3357刀,而徐进的《古代刑罚与刑具》中记载的是4700刀。如果这个属实,那么这是我看到的记载中被割得最多的,刘瑾当真是个挨千刀的。其他的记载有,清朝郑鄤被割3600刀(这位兄弟之所以被割,是因为有人告发他”杖母”、”奸妹”,古人是很注重孝道的,一直以来,不孝的行为都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明末袁崇焕被割了3700刀。若果是在现代,大可以搞个选秀节目,海选被割刀数最多的凌迟达人。

最牛的达人不知道是谁,最无语的人我是找到了,光绪年间的1905年3月25日,一人因谋杀某蒙古亲王被判处火刑,光绪觉得火刑太残忍了,为了表达皇家恩典和慈悲心肠,于是改了--凌迟。史上最无语的皇家恩典。这也是历史记载中最后一次凌迟。

我想强调的是,以上说的割了多少刀,并不是任意妄为的,而是判决书上规定的。一般来说,被凌迟的人都是割完判决书上的刀数才死的,有的甚至割完了还没死,还得给他一刀结果他的性命。其实这样看来,在这项工程中,真正受考验的不是犯人的忍耐力,而是刽子手的脔割技巧,因为犯人受不了了大不了一死了事,而据记载,刽子手如果还没割到规定的刀数犯人就死了,是要受到处罚的。

割3-4千刀,持续3天,人不死,这样的技巧何止鬼斧神工能够形容。我一直在想,古人是如何防止犯人在这3天里失血过多而死去的?我看的书上没有记载。书上倒是记载了如何防止犯人在受刑途中休克死去--犯人在行刑前被灌以大量鸦片。

当然,防止犯人没割够刀数就死了只是基础技术。就像煮饭要有米一样,活着的犯人就是刽子手用来下锅的米。对于一个要被割3000多刀的犯人来说,人只有639块肌肉,如何在割完2000刀之后还有肉可割,是更有挑战性的技术难题。当然,永远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在袁崇焕被正式下刀以前,刽子手用渔网罩住了他,让肉从网眼中凸出来,以方便割取(俗称鱼鳞剐)。据说可怜的袁崇焕皮肉被割尽人也没断气,虽然口中无法出声,但心肺间仍发出哀号。

所以当我在大街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一个穿着网袜的美女时,我的一个部位是浮想联翩的,但请相信不是你们想的那里,而是手,一双刽子手灵魂附体的手;我还想到了一张渔网,覆在袁崇焕身上的那张渔网。

科技是刑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人们在这个领域里马不停蹄、孜孜不倦。清朝时,刽子手发明了钩子刑法,为了精确行刑,刽子手先用钩子将犯人的肉勾起来,再用刀去割。郑鄤被凌迟的时候,每个刽子手都是带着一个小筐去的,里面装满了行刑的工具。在没有高精机器的古代,还有谁敢说杀人不是一项高难度的技术活儿?

仵作概述【网络整理】

仵作是中国古代官府中专门负责检验尸体的人员,仵作两字,都没有殓葬的意思,然自唐起,此词盛用;清时改称为检验吏。

战国后期有“令史”一职,专门带领隶臣从事尸体检验和*检验。汉代,法医学检验已相当盛行,一个县约设置仵作一至三名,每年可以得到三四两银钱的“工食银”。隋唐时期,“仵作”一词已出现,是负责殡葬业的人,后来逐渐发展成组织,五代王仁裕《玉堂闲话》载:这类殓尸殡葬民间行会的成员就叫作“仵作行人”。

宋代这种类似现代法医专业的吏役,正式被称为“仵作”或“行人”,又称为“团头”,同行还有“坐婆”、“稳婆”等,遇到妇女*的检验时,必须借由“坐婆”检验。南宋的宋慈编撰《洗冤集录》,颁行全国,成为宋朝以降历代刑狱官办案必备参考书籍。元明时仵作成为正式检验鉴定吏役。清代仵作事业最上轨道,《清朝文献通考·职役三》载:“大州县额设三名,中州县二名,小州县一名。仍各再募一、二名,令其跟随学习,预备顶补。各给《洗冤录》一本,选委明白刑书一名,为之逐细讲解,务使晓畅熟习,当场无误。将各州县皂隶裁去数名,以其工食分别拨给,资其养赡。”

尽管忤作长期从事人命关天的工作,但古中国封建思想极重,自尧舜时代即由贱民或奴隶检查尸体并向官员报告情况,也就相当于是古代的法医雏型。仵作在古代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贱民担任,大抵是殓尸送葬、鬻棺屠宰之家,其后代禁绝参加科举考试,故成为不少人奚落和嘲讽的对象。在官方正史中,极少有关忤作的言行记载,在古典里仵作更被描写成无赖形象,因此仵作的素质难以提升。《无冤录》上卷格例《省府立到检尸式内二项》评:“其仵作行人南方多系屠宰之家,不思人命至重,暗受凶首或事主情嘱,捏合尸伤供报。”“仵作人晓得官府心里要报重的,敢不奉承?把红的说成紫的,青的说成黑的,报了致命伤两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