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着,就见谢老走了过来,将这两本手稿接过去翻看起来。片刻后,他将乔樱的那本递还给她,手中拿着老猫的那本,前前后后地打量。
老猫见他神情慎重,忍不住问他,“有问题?”
谢老摇摇头,“问题没有,只是觉得你这一本更有意思一些。你们看,这人把薛生白的药方放在前面,后面自己补全的药方也尽量保持与薛生白的笔迹一致,显然对薛生白抱有一种非常尊敬的态度。”
他翻了翻前面,有些遗憾的说:“残稿,没有序言批注,不过要我来猜,这个成书的人有可能是薛生白的孙子薛寿鱼。”
“薛生白生前很喜欢把他带在身边,算是薛生白比较宠爱的一个晚辈,经常帮着薛生白做一些整理的工作,差不多就是个高级助理吧。薛生白过世之后,也是他出面请袁枚给他的祖父写一篇传记。不过,因为他在信中没有提及祖父在医道上的成就,被袁枚写文章大骂了一顿,就这么灰头土脸的出了名。”
他说的有趣,几个年轻人都听的笑了。
谢老也笑,“袁枚是薛生白的忘年交,他是非常推崇薛生白在医学上的成就的。但薛生白对当时医界的一些现象非常看不惯,不愿意标榜自己是医者。他也是这样叮嘱自己的儿孙的。薛寿鱼是个听话的孩子,自然不会违背家里长辈的意思。误会就这么造成了。”
谢老把手里的书稿递给老猫,笑着说:“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猜测。不过,文玩的乐趣也正在于此。每个人都可以根据存留的东西对曾经的历史进行推演。说不定我的猜想就是真的呢。都好好收着吧,这东西不错。”
谢老都说不错,乔樱也对这件谢礼重视了起来,再次向弥月道谢。
一旁的乔先生也觉得弥月这个孩子做事周到,对他生出了几分欣赏之意。他也看出了谢老对他的态度里有些不同,打算另外找个时间问问这孩子的底细。
有能耐的人,总是会多赢得一些别人的关注。
老猫捧着书稿,觉得自己有点儿占人便宜的感觉,有些隐秘的欣喜,又略略有些心虚。
他拿胳膊肘碰碰弥月,“你自己不留着吗?都说要请我吃饭了,送礼就……”
弥月摇摇头说:“两码事。”
书稿是对蹭别人的门路进来鬼市的谢礼。而请吃饭,弥月觉得更多的是对老猫陪同他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来回奔跑表示感谢。
“再说比起收藏,我还是更珍爱修补的工作。”弥月安抚的对他说:“我说真的,我能理解很多人对于收藏的兴趣。但对我来说,花那么多时间、精力和金钱把古物搬回自己家里是毫无意义的。我难道还能比它活得长吗?”
老猫,“……”
这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我的工作是把很多不见天日的东西找出来,慎之又慎地将它修补好,让所有的人见到它所展现出来的、属于它自己的时代所特有的技术和文化特点,对我来说,这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第24章 砚滴 真是便宜这老东西了
大毛像个小孩儿似的拽着弥月的衣角,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过了一会儿,它见弥月只顾着跟旁人说话,就松开他的衣服,朝着不远处的一个摊子走了过去。
那个摊子与刚才他们买手稿的摊子相隔不远,桌子略矮一些,上面摆着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以瓶瓶罐罐居多,也有一些比较小的雕件、兽俑、人俑之类的。
弥月注意到大毛的动作,微微诧异了一下。他不觉得这是大毛感到无聊,所以开始淘气了。他想的是,大毛一直跟着盗墓贼,被他们逼着去完成一些他们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对于刚从土里刨出来的东西,它比人类的感觉更灵敏。
弥月跟在它身后走了过去。
摊主已经注意到了大毛,但是仓库里灯光比较暗,大毛又带着弥月的棒球帽,他还以为这是谁家的孩子,就随口吆喝一嗓子,“嗳,这谁家孩子……大人呢?小心!”
他吆喝的功夫,大毛已经从摊子上捏起了一个巴掌大的人俑。它拿在手里看了看,转过身递给了弥月。
摊主这才看清楚这原来是个猴子,顿时就不干了,“嗳,你这位客人怎么回事儿,宠物怎么不看好啊,这动手动脚的……我这些东西可都值钱着呢……”
弥月抿嘴一乐,借着摊子上的灯光仔细打量手里的人俑。起初他见人俑表面上沾了不少泥土,还以为是一件陶器,但拿到手里却发现灰土是能蹭掉的,被泥土挡住的,是一片青花的葡萄纹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