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灭火器给了我,我身旁的一棵树的根部周围砌了一圈水泥台。我侧过身,举起那个样品,用它的底部朝水泥台的边缘猛烈砸去。提起来一看,受力的那个地方完好无损。然后我用更大的力气又试了一次,这次灭火器自身磕掉了一些漆,再看那个水泥台,则小小地崩掉一角。
祝衡不动声色,扔了烟蒂,吐尽胸中最后一口青烟。然后在上衣的口袋了掏了掏,递给我一张名片:
“下周给我来个电话,我们再聊聊。”
祝衡就这样成了我事业的贵人。而且很巧的是,那会儿他正在深耕我省的市场,我与他建立起联系恰逢其时。因为他的大力开拓,我根本不需要发愁销路,我甚至垄断了二表叔那里的订单,上门推销的零售市场以及费劲巴拉的海外市场则被完全摒弃。买卖陡然之间从磕磕绊绊变成了顺风顺水。我真是交了好运。
当然我没忘记这好运是谁给带来的——不是我自己,而是我的宝贝女儿,丫丫。如果没有丫丫的那通撒娇胡闹的电话,如果不是她美好的声音吸引了祝衡的注意力,祝衡根本不会跟我说话。
虽然之前的挣扎不堪回首,但说来幸运,在祝衡的提携下,我26岁那年——其他同学还刚毕业没两年,还在巴巴地盼着升职涨工资的时候——我已经赚到了足够多的钱,不但让自己,也让我的家庭过上小康生活。我们一家三口从别人的屋檐下搬出,足够让我在岳父岳母的面前扬眉吐气。我买了房子,开阔敞亮的三室,位于当时最时髦的一个小区。卧室阳光充沛,我有了自己的书房,丫丫也有了属于她的公主房。另外为了纪念,我甚至用当年一倍的价格把我妈的那套教工公寓又给买了回来,并且修葺一新。
记得搬新家的时候我和韩晓是自己刷的墙。当然不是因为经济的因素,纯粹是为了某种纪念,我们一砖一瓦、胼手胝足地拥有了自己的窝。当时墙漆还很少上彩色的,我们亲自配的色,客厅是象牙白,餐厅是芥末黄,书房是原木色,丫丫的那间当然是粉,而我们的卧室则是三面淡蓝,一面铁灰。韩晓跟我一人一个油漆桶,一人一把刷,差不多整整三天工夫都在那里刷啊刷的,刷着刷着我们就玩闹了起来,我把颜料弹到了她脸上,她把辊子直接在我工作服上抹,我撇了工具去抱她,她尖笑,然后我们就躺到了地上,四目相对,心里擦出耀眼的火花。
在铺满硬壳纸、溅满五彩墙漆的地上,我们经历了人生之中最难忘的一次□□,既像争夺又似角力,就仿佛双方都在借用对方的身体努力争夺高点,却又最终双双坠落。我们折腾了整整一个下午,津汗满身,灵犀通透。韩晓偎依在我的怀里,两具满足到极点的身体犹如摊开来的烂泥。
搬进新家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不爱坐沙发,而更愿意坐在客厅的地上。这是当年租房时遗留的习惯,因为地方小,也因为夏天太热,坐在地上反而更凉爽一些。韩晓为了让我舒服,特意买了一块柔软的地毯铺下。每当我靠在茶几、坐在地毯上的时候,丫丫这只小猴子就会爬过来跟我蹭上蹭下。我总是美滋滋地把小家伙抱到我的膝盖上,宠着她,揉着她的后背:好丫丫,爸爸的招财丫!这时候小妮子总会配合地学起那只摆在玄关的招财猫,肉乎乎的小手一招一摇的,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我把跟祝衡认识的过程跟韩晓说了,还包括丫丫打电话那一节,韩晓听完也觉得有缘。她问:“既然人家这么帮你,又喜欢咱家丫丫,怎么也不请人来坐坐?”
是啊,于情于理我都应该邀请祝衡来家做客。现在他已经彻底把公司总部搬到了省城,怎么都方便。但我就是迟迟下不了邀请他的决心。
说起来,我拥有的这一切固然有自己努力的成分,但相当程度上也是祝衡给的衣食。从这一点上看,邀请他来家家宴,似乎有点儿谢主隆恩的意思。另一方讲,祝衡虽然跟我关系密切,但那毕竟只是买卖。买卖是买卖,人情归人情。
于是我回答韩晓:“生意场上的事情,哪是你想得那么轻松。”
“这跟生意有什么关系?听你的描述,他人应该很不赖才对吧?事业有成,还喜欢孩子,刚柔并济的一个人。咱就算不掺杂利益诉求,单纯交交朋友也不错。”
“你说这些对也不对——他还没成家呢,当然对这类事情有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