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作者:听香试墨
文案:
手动排雷:
雷1:双攻一受
雷2:小受失忆
雷3:攻全死了
雷4:已经是短篇了还那么多雷点啊qwqBE 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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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陈郁声,陈默,顾年璟,陈诺,白寂 ┃ 配角:主角的名字就已经够多了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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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白色的床单,被束缚的身体,被拷在床头的左手,干净的病房,压抑的空气。
这是我上一段记忆的结尾,我对他说,“杀了我。求你,杀了我。”
他,我的情人,眼里带着疼惜和不忍,“诺诺,我不会杀了你,我会让你忘掉这一切。”
我知道,他要给我注射rebirth,新型精神药剂,中文名:重生。
我狠厉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眼里是寒冷和绝情,“不——!你没有权利!你没有权利剥夺我的记忆!”
他吻了吻我的额头,用手遮住我的眼睛,不忍心去看里面的痛处和冷漠,说“睡一觉就好了,睡一觉吧,诺诺。”
他给一只手捂住我的眼睛,一只手给我注射了镇静剂,很快我陷入了困意,沉沉睡去。
他给我注射rebirth的时候,我醒了,长期注射镇静剂和瘫睡在床上使我肌肉酸软疲惫无力,感受到冰凉的针尖刺入皮肤,我的视线最后落在他今早带来的鸢尾花上。
在渐渐模糊的视线和渐渐困顿的大脑,我想起鸢尾花的花语——绝望的爱。
第2章 陈郁声,救我。
凌晨三点的洛杉矶,我还坐在电脑桌前,飞速的敲打着英文。
敲打出最后一个单词,颤抖的手努力地发出这封email,整个人瘫到椅子上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困意却席卷而来,我用尽力气站起来,摇摇欲坠的往床上倒去。
然而事与愿违,我倒在了地上,眼皮实在撑不下去了,我在地上睡下了,脑子里混沌想着,“还好陈郁声给我铺上了羊皮地毯……”
第二天早上,我在床上醒来。我试图与昨晚接轨,因为我害怕昨晚做完最后一份工作是个梦。
房门忽然被人打开了,陈郁声——我的男朋友看了我两眼对我说,“出来吃饭。”
我下床穿上拖鞋,环视四周寻找眼镜,陈郁生总是习惯将东西绝不养成习惯的放置,却不知道这什么时候成了他的习惯。
在书桌上一本摊开的书上找到的黑框眼镜,带好出去吃饭。
要说我喜欢陈郁声其中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做饭很好吃。在我失去记忆后浑浑噩噩醒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他的料理让我恢复对世界的感知。
对,我失忆了。我是个没有过去的人,我是被陈郁声捡回家的。陈郁声教我重新认识这个世界,从小学知识学起,可能我失忆前是个成绩不错的人,学起来很快。
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陈郁声嘴里知道我过去好像是个玩电脑的。我总是感到陈郁声知道我的过去,但他总是静静地看着我,然后坐下把我揽入怀中,下巴摩挲着我的头发,说,“不知道。”
是程序员还是修电脑的,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我对这方面很感兴趣,陈郁声也尽可能的给我提供这方面的书籍让我自学。
陈郁声对我的爱意总是不明着表露出来,但是他的温柔和爱意却又揉进了一点一滴的生活琐事中。
比如,他在家的时候总是会在我经常待的地方附近放一杯水,不厌其烦的贴上纸条提醒我记得喝水。因为我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总是喜欢沉溺其中。
他的职业很神秘,但我猜他没有职业,因为他大多时候会在家陪我,极少数时间出家门,而且每次出门都很急,也会消失一段时间。我想了想,我要找一份工作来养他,我现在帮一家洛杉矶的游戏公司编程序,能在家完成,我很喜欢,陈郁声也很喜欢。
陈郁声不喜欢我出门,我猜要么是因为我以前的身份,要么因为他的身份,或者两者都有。既然陈郁声不喜欢我出门,那我就不出了,谁让我喜欢他嘛。但他有时也会主动带我出门,去看电影,去吃晚餐,像一对小情人。
吃饭的时候他蹙了蹙眉对我说,“默默,你工作是不是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