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林炎可以很快的适应各种环境,他总是随遇而安。
除了我当初受伤时,他的莫名其妙,还有后来对我的种种安慰和照顾。
他好像总是这样。
融入每个环境,每一个空间,每一个他将存在也必然存在的地方,找准最有利于自己的位置。
林炎对我伸出手,我们微笑着对彼此说:“生日快乐!”
然后切了蛋糕。
长寿面很好吃。
老妈大概煮了高汤,浇在里面,营养又美味。
这日子,当真是越过越好了。
我写了一篇文章,在校报上发表了。
林炎看到了,下课的时候第一次来班里找我。
高高瘦瘦的帅哥,温柔优雅的气质,不用张口就吸引了一大票人。
我慢慢站到他面前,看着林炎:“哥,怎么了?”
在外面的时候我总是叫他哥的,当然其他时候我也没有直呼过他的名字,只是叫哥的次数不多,一般都是直接说话了。
他的眼底,骤然有笑意升起,带着骄傲,猛地伸手把我抱起来:“欢欢,你真厉害。”
我这才注意到林炎口袋里叠着的,露出一角的校报。
我有些郝然。
很多同学都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示意林炎把我放下来,从他口袋里抽出报纸:《小狗之恋》 初一(1)班,林欢。
“喜欢吗?这个故事?”我问林炎。
他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很棒,我差点都感动了。”
“那哭了没?”我逗他。
他愣了一下,好像从来没有见到我这样活泼欢快的样子。
“喜欢。”他说。
我看着他愣愣的样子,嘴角的弧度忍不住上扬,露出脸上浅浅的梨涡。
初一结束的时候,我出了一小本诗集,自制的那种。每一篇诗几乎都被语文老师,一个曾经在省教育厅工作的很有名望的女人,的参考和帮助下,完成的诗。
一小本。
里面有一些诗文已经被语文老师推荐到她熟悉的报纸和杂志上。
都是我偶尔随性而至写的东西。
语文老师对我很偏爱。
我很感激她。
对于一个有脸盲症的人来说,我到今天,临死前还依旧记得她的样子。
她有温柔的,母亲般的笑容。
我记得我曾经写了一首诗,名字叫做《蝴蝶飞飞》。
大概是有感于我曾经看了一部电视剧。
主角叫杨雪,一个长得很有特点的女明星。
一个在现在看起来,很玛丽苏的故事。
可是那个时候似有所悟。
我写下了那首诗,也是我写的第一首诗:
迎风而立,我的思念排成南飞的雁阵,一行两行三行。
吾自倚窗,我的寂寞结成相思的红豆,一颗两颗三颗。
倚门守望,我的企盼变成啼血的子规,一声两声三声。
漫步小径,我的思念化成追逐的蝴蝶,一对两对三对。
从相识到两情相悦
不知错在哪个环节
从相知到真心相爱
回忆是最后的结果
我是懵懂的蝴蝶
莽撞的是我,
滑翔的,还是我?
这种现在读起来肉麻兮兮的诗文,当初就是我的处女作。
林炎说他很喜欢我的故事和小诗,我很意外。
我想他更加刺激了我的创作欲望,以后我会写更多,哪怕只为了看到林炎眼睛里透着欣喜,和自豪的神情。
于是初一结束的时候,我第一个知名的本子出现了。
《如果,我说我爱你》
这个对初中生来说略显大胆的题目,还有故事。
同样被深深震撼的,还有一直疼爱我的语文老师。
她看完了我花了两天时间不眠不休写的故事,对着我熬得通红的眼睛,竖起了大拇指。
我期待着女老师的改进,只想把作品以最快的速度呈现在林炎的面前。
我想看到他笑,因为我。
可是我只看到林炎令人沮丧的表情。
他落榜了,与他心仪的高中失之交臂。
只差了两分。
学校让花钱买分。
可是老爸说,只有在读书这件事上,林家必须各凭本事。
老爸没有一分妥协,他也有这样的话语权,尽管大学没有上完,但老爸是目前我们家里文化水平最高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