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文渣攻变成O后万人迷了(4)

2025-07-23 评论

  这说的是什么废话。

  但现在一想还挺有道理。谁能想到我和晏云杉之间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我没有理会他,从他身边经过,径直往外走。雨还没停,我不介意淋得更湿一点,成为他口中的“落水狗”。

  我在雨里给陈助理发消息,让他快点来接我,身后隐约听见交谈声,语调轻快活泼,有来有回。

  我闭目塞听,仍旧罹患心绞痛。

  ***

  陈助理的效率一如既往很高,五分钟之后,黑色的车停在我的面前。

  我捋了把淋湿的头发,打开副驾车门,陈谨忱面对我的狼狈并没有任何表示,银丝眼镜遮挡住他的眼神,但及时调高了车内的温度。

  我最欣赏的就是他这一点,绝不多问,但又极有眼色,极好地照顾了我的面子和感受。

  我发号施令:“回家。”

  陈助理总是很安静,只有我交代工作的时候会偶尔提问。他大学刚毕业就开始跟着我做事,彼时我也才刚刚接手家里的娱乐公司,一切都在起步阶段。

  我从未刻意观察过他的相貌。

  我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有用的人才我就绝不会注意他们的外表,长得不影响市容就行,但是在知道陈助理也过了个炮灰攻的位置之后,我终于注意了一下他的脸。

  其实他生的很俊秀,是斯文的长相,很符合beta的身份,看上去没有任何的攻击性,很容易招人喜欢。我知道他在公司里的人气很高,很多女员工追他,其中不乏小明星,也经常有其他公司想来挖他。

  还好我开的工资够高,陈助理一直没有抛弃我这个并不完美的老板,他大概也没有女朋友,我事很多,他是个没有感情的工具人。

  车上的温度升高,我淋湿的身体变暖,冻僵的大脑也恢复了正常运转的能力。

  “陈助理。”我突然叫他。

  陈谨忱开车的时候很专注,他微微颔首,说:“陆总,我在听。”

  我问他:“一个人要讨厌另一个人到什么程度,才会在对方身体出了问题之后还哈哈大笑呢?”

  我不太懂,也许我有答案,但是我需要一个人的回答。

  我是烂人,是渣攻,所以需要一再心碎,这都是我应得的。

  陈助理沉吟片刻,说:“也许是讨厌到再也不愿原谅,所以才不在意对方的任何感受,只希望对方受苦。”

  因为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所以我没有再说什么。

  洛棠不会再原谅我了。

  即使我得到了报应,即使我变成了omega。

  我不适地摸了摸后颈。

  身体反应冷风一吹就消退了,但我始终感觉下身发潮,我知道,是我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不可告人的器官事实上在洛棠的触碰下开始泛潮,我无法忽略它并伪装成一个alpha。

  我真的变成omega了。

  在这个年纪,并不是因为二次分化的,突然的变成了omega。

  我要去看医生吗?

  看哪个医生?怎么解释我突然的变化?怎么办呢?

  雨水砸在车前窗上,密密麻麻模糊了视线,然后被雨刮器甩开,前方的道路骤然清晰。

  在成为落水狗,看不清前路的这一刻,我也得去找我的雨刮器。

  

 

第3章 

  夜色深沉,从落地窗看出去只能看见铺天盖地的城市灯火和暗红色的天空,伶仃的雨水浇不灭这座繁华都市的灯火。

  这套Penthouse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这幢摩天大楼是我哥成年以后开发的第一个项目,落成的时候我才上初中,他带着我去看他帝国的雏形,那时候我不理解他的雄心勃勃,只是吵着闹着要住顶楼。

  我哥就把顶楼留下了,我成年以后,这套房产就过户到了我名下。

  我在这里住过五年,直到五年前遇到洛棠,我才搬到了郊区一些的别墅区,因为这里我哥也偶尔会落脚,不适合金屋藏娇。

  在我被洛棠扫地出门之后,我就搬回了这里。

  我不喜欢搬家。

  我这辈子就搬过三次家,三次都非常狼狈。

  第一次是因为失去了母亲,第二次是被养父赶出去,第三次是我老婆不要我了。

  我飞快地冲了澡,吹干了头发,下身黏腻潮湿的感觉终于消失,但是洛棠戳我的腺体的时候没有手下留情,我的后颈现在还在隐隐作痛。

  阿姨已经做好晚饭,但我没什么胃口,草草扒了几口了事。吃了五年洛棠做的饭,在这个秋雨落寞的晚上,我现在只想喝他做的鱼汤。

  洛棠现在在哪里呢?

  他或许就坐在我目所能及的灯光里,在某一家高级餐厅,在悠扬的配乐声中和晏云杉把酒言欢。

  餐厅的空调开的太暖,他白嫩的耳尖会泛红,脸颊也是,他丰润的嘴唇开合,吐出可爱娇俏的话语。

  洛棠吃到喜欢的东西的时候,足尖会雀跃地踢动,若是坐在他对面,有时会感受到若有若无的触碰。

  这和晏云杉很不一样。我至今不知道晏云杉是否喜欢吃一中校门口的那家火锅店,虽然我们每周五晚自习之前都会准点前往。

  晏云杉的皮肤很薄,蒸汽一薰就会透出血色,除我之外见过的人应该不多,他平日始终面不改色(不管是深层含义还是字面意义上的),白玉一样的面颊总是冷艳。

  我和晏云杉认识十四年,在一起四年,分开十年,分开的时日早就超过了见面的时日。

  三个月前他回国的时候,我通过一层层关系知道了他的落地时间。

  航班延误了两个小时,我站在大厅的柱子之后等了很久,直到看到他的身影匆匆穿过过道。

  他变得高大挺拔。一看就是一个alpha,不再穿绚丽梦幻的巴洛克配色,一身简约的黑白灰。我所迷恋的,时时刻刻散发出橘子花香气的长发被随意地剪短。脸颊上的软肉消失无踪,他的颧骨凸显,冷峻锐利,不再是娇艳的玫瑰,而是冰凉的月光。

  十年,第一次不是通过照片,我直观地感受到了他的变化。

  那时候我就应该意识到,十年过去,他早就变得很陌生。

  他离开的那些年,我从未放弃过对他的了解,我知道他早就不再以画画为主业,出国是为了修金融专业,如今接手了他家的企业,成为了和我一样的霸道总裁。

  洛棠早就比晏云杉更像我的小玫瑰。

  我们替身文渣攻就是这样,执着的爱着的始终是记忆中的那个幻影,读者总是骂我,将我的爱贬低到一文不值。

  我有自知之明,我承认我的爱确实不高尚,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我中心者,读者骂的全都有道理,我全都认可。

  但我并不认为我的爱是虚假的,我确实为了洛棠抛弃了自尊,即便这份爱只是出于自我感动。

  我不知道下一步应该如何做,陈助理说的很对,洛棠就是绝不会原谅我了,但是其他我在乎的人呢,我变成了现在这样,他们也会觉得我变成了怪物吗?

  我给我哥打了电话。

  我说:“陆鹤闲。”

  “应该没闯祸。”他说,“不然你会叫我哥。”

  “闯的有点大。叫哥你也会打我,干脆就不叫了。”我说。

  “大到哥摆不平了吗?”陆鹤闲问我。

  我第一次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我哥不能摆平的事情很少,过去的唯一一件是让洛棠重新爱我。但我觉得我变成omega这件事我哥应该也不能摆平,因为这是上天给我的报应,我哥终究不能胜天,最多也只能给我安排成功率很低的手术。

  但我得呵护我哥的自尊心,所以我说:“那倒没有,明天我回老宅找你吃饭的时候再说。”

  陆鹤闲说:“你现在在哪里?”

  我说:“鹤寻大厦。”

  “在家等着。”陆鹤闲挂了电话。

  我本意是和陆鹤闲兄友弟恭地吃一顿美好的晚餐,把他的心情哄到顶点,再告诉他我变成omega的事情。他肯定要抽我,但是说不定会看在心情好的份上抽得轻一点,我再体谅一下他工作繁忙,他还能少抽几下。

  努力回忆了一下我刚才的语气有什么问题,我没有答案,归根结底还是陆鹤闲太了解我了,他隔着电话都能听到我慌乱的心跳。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新琴不及 都市 豪门世家 成长 ABO 万人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