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他收拢手指,把小鲨鱼捏在掌心。
“还没完。”程凛洲托着那盒子底端又举了一下,示意宋矜郁自己打开。
他依言挪走上面吊坠的那层,露出了下面更加完整的立体翡翠摆件,由衬布和底座承托,约整个手掌那么大——宋矜郁的动作顿住,他盯着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建筑物造型,许久没动,直到男人在他腿边蹲下,他垂眼就能对上那漆黑的眸。
“上次去A市出差本来想买个文创周边送你,太简陋了拿不出手,所以稍微耽搁了一阵子。”他问,“喜欢吗?”
宋矜郁又沉默了很久,深吸一口气,嗓音微哑:“……很土。”
“……”
“拿那么好的翡翠做这个,又浪费又土。”
“……你是艺术家你说了算。”程凛洲把盒子放到旁边的餐桌上,改成握住他的手,“我是想问,你想不想来公司当设计师?下季度开展的文旅地产项目需要一个有特色的主体建筑,你愿意吗?”
“我愿意什么啊。”半晌之后,宋矜郁轻轻抽回手,“我都十年没画过图了。”
这件事他从来没和程凛洲提过,一来是属于他过去的人生,和对方全无关系;二来他和程凛洲刚结婚那阵子状态太差,能振作起来做一份简单的工作已很不容易,当然不可能拾起曾经的梦想。
遗憾是遗憾过的,但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宋矜郁不曾怀有什么奢望。他凝视着桌面上那个美轮美奂的玉雕——蓝色的冰种翡翠很衬这座建筑物的形和神,如同托举着白鹤展翅飞向蔚蓝晴空。
“我会为你配备最优秀的助理和结构工程师,不用在意成本造价,只要画你喜欢的就行。”程大总裁信誓旦旦地对他做着保证,“考虑一下,怎么样?”
移开视线,宋矜郁再度垂眼落向蹲在他身前的人,目光沿着锋利鲜明的轮廓一寸寸描摹。
昨晚的记忆碎片闪进脑海,他耳根热了一下,移开视线:“……你这条领带不好看。”
“嗯?”
宋矜郁伸出了手臂,语气温和:“抱我上楼,我帮你重新选一条。”
程凛洲眉稍一挑,愉悦地遵从了他的命令。
他今天穿的是一套灰褐色调的西装,再系深色领带就有些沉闷了。宋矜郁在衣柜里看了一圈,选出来一条窄版的橄榄绿斜纹领带。
他拿着在对方胸前比划,听到程凛洲幽幽来了一句:“我不喜欢这个颜色。”
“神经病。”宋矜郁骂他,“低头。”
程凛洲略微矮身,他抬手绕过对方脖颈,掀起衬衫领带交叠,娴熟地打了一个年轻化的范维克结,仔细把领口抚平。
很帅。
手指迟迟没从对方的领带上挪开,宋矜郁捏着那块布料,上下看了一遍又一遍。
他没注意到自己的唇角弯了起来。弧度越来越深。
程凛洲看直了眼。
大脑嗡一声炸开,呼吸停滞,声音快思维一步:“姐姐。”
手指一僵,宋矜郁愣怔抬眸。
“能亲一下吗?”
剩下半句也不假思索地从嘴边顺了出来。
第28章 不需要自责
宋矜郁没给他亲。
也拒绝了对方非要他再笑一下看看小梨涡的恳求, 背过身不高兴地轻斥:“你乱喊什么。喜欢姐姐就去找女生结婚,要我给你介绍吗?”
“……抱歉。”程凛洲自觉失言,握着他的肩膀轻轻把人转过来, “我没那个意思。”
他也不清楚具体原因。这句话就像是演练过太多遍, 形成了一套固定程序, 刚才大脑宕机思维错乱, 这条结果就自动输出了。
宋矜郁瞥他, 观察了一下见没什么异常,心下稍松。
“快去上班吧。”他别开视线,故作漫不经心道, “冰箱里有一块蛋糕, 就是拍照给你看的那块——我昨天忘记吃了,你去把它吃掉。”
“好。”说到这个,程凛洲想起另一件事。
“姜记的鱼片粥怎么了?”他垂眸打量前妻, 抬手点了点眼角,“我喂了你半碗,你流的水比喝进去的都多, 像漏了一样。”
“……”
血液唰地往脸上涌,宋矜郁一哽, 抬脚踹他:“你管我, 我就是不喜欢吃!谁让你去买的?”
“知道了知道了,小心踢到伤口。”程凛洲把人重新捞起来,转身带下楼,嘀嘀咕咕,“脾气越来越大了。”
“去画室。”宋矜郁没好气地回搂他的脖子。
画室外的大阳台和后花园连通,宋矜郁指挥程凛洲把他在秋千椅上放下,又把画架搬了过来。
他对着昨晚那副画作发起了呆, 程凛洲也站在他身后歪头看了一会儿,估摸着是看不太懂——伸手勾了勾他被风吹乱的鬓发。
“虽然应该不是,但如果你讨厌那碗粥和我有关……”
宋矜郁一愣,转头,那修长瘦削的手指擦过他的脸颊,按在唇边的位置。年轻的男人嗓音低沉,注视着他的眸光深邃而明亮。
“——没有必要。车祸是卡车司机的过失,我擦肩而过撞在树上,还只伤到了头,说不定就是那碗粥带来的好运。”
“……”宋矜郁眼睫轻颤,唇瓣缓慢地动了动。
“笑起来真好看。”程凛洲低垂着眼,指腹微微施力,在前妻柔软的皮肤上生造出一个小梨涡。
“我就喜欢这个漂亮姐姐。”他自言自语道。
……
程凛洲出门上班了,宋矜郁坐在吊篮形的秋千里晃悠,头顶竹片敲响,目之所及是美如仙境的花园。
四月,大部分的花都开了,绿树枝叶繁茂,和各种颜色的花朵交织在一起,微风拂过,泛起明媚热烈的涟漪。草木香气丝丝缕缕送到了他面前,只是坐在这就能感受到蓬勃旺盛的生命力。
程凛洲当初为了他精心布置了这里,让他每次来画室都能看到,就是想尽力用每一处细节感染他,往他“好好活下去”的天平端多增添些砝码。
Free也是他拎回来的。那家伙根本不喜欢狗,某天下班回来却提溜着一个眼睛都看不见的毛绒团子扔给他,说是路边捡的,他不想养就扔垃圾桶丢掉。
“我养。”宋矜郁盘腿坐在草地上,手上还沾着泥巴,用掌根把乱扑腾的小家伙抱进怀里,很轻很迟缓地用脸颊蹭它,然后被舔得满脸都是口水:
“干嘛不养啊。”他说,“我们都结婚了,有个孩子也应该的吧。”
程凛洲笑了,蹲下揉了把小狗脑袋,语调戏谑起来,“那就算是你给我生的。”
……
他做得非常成功。
如果是曾经的宋矜郁,在得知程凛洲车祸的一瞬间恐怕就会彻底被自责和恐惧淹没,可能连等到医生告知对方没有大碍的勇气都没有。
但那天他迅速冷静地赶去了现场,回收程凛洲所有私重要物品,对外严密封锁消息,只通知了几个至亲的程家人和他的贴身助理,然后独自在医院里等待结果。
他没有自怨自责,默默着祈祷一切都会顺利。
不顺利……
他就先回去喂狗,回去种花,帮他处理程氏的事……但这根本不可能呢!
程凛洲开车技术那么强悍,连F国无比陡峭的山路上都能擦着那辆法拉利极限过弯,把和他搭讪的家伙挤扁在山壁——怎么可能应付不了一辆突如其来的大车?他要相信他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