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啊,开吧,应酬完在老板家留宿也说得过去。
门刚推开。
“喔——哟——”阴阳怪气的鬼叫几乎同时响起。穿着睡衣的陈斯屿嘴角快撇到下巴。
盛峣人机模式启动:“您好,程总昨天应酬宿醉,刚起,还在洗漱,有什么事可能得稍等一会儿。”
“没事没事。”陈斯屿朝外挥了挥手,很自如地走进房间,“不找他,我来搜刮点食物。”
盛峣:“……?”
陈斯屿非常熟练地进了厨房,打开冰箱。“你豚姐想吃Escalivada(西班牙烤蔬菜),我们家没菜。”很快,他翻出了茄子、洋葱、甜椒、土豆等等东西,还顺走一个菜篮子。
绝对不是第一次作案了。
盛峣回想起昨天中午还一起抽烟、喝瑞的水豚,啧,真人不露相。
陈斯屿把菜篮子提到岛台上,正想酸两句。这时,程霭围了一条浴巾,擦着头发从卧室出来,陈斯屿正好转移火力。
“程大总裁这是心想事成呢还是心想事成呢?”
程霭一个淬着霜的眼刀飞过来,陈斯屿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程霭冷哼:“下次我给冰箱上个锁。”
陈斯屿:“别介啊,大哥,我这就走,不打扰你们。”
“速滚。”
大门啪的一声,世界归于平静。
盛峣在一边儿当空气,脑子里反复盘陈斯屿的话和表情神态,从见过这个人以来,他看自己的每一眼似乎都透着看好戏的劲儿。
办公室外的“呵,果然是……算了。”
麦记的“呵?他叫馒头?”
还有刚才那声“喔——哟——”
以及“心想事成”。
其实这已经够直白了,再往下想一步,似乎也不算自作多情。
盛峣没有往下想那一步,就此打住。“那,程总,我先回去了?”
“呃,这个这个,嘶,”程霭背过身捏住耳朵,把擦过头的毛巾搭在脖子上。“你吃了早饭再走吧,冰箱里有馒头。”
程霭在故作自然,虽然很贴近“若无其事”了,但盛峣天天跟在他身边,还是发现了那么一丁点做作感。
“不了,谢谢程总好意,昨天没休息好吧,我不打扰程总了。”
“没有打扰,我饿了。”慌乱之下,程霭一把抓住了盛峣的手,“你帮我做个早餐,然后一起吃,可以吗?”
盛峣的目光落到两人的手上,程霭的手润润的,还带着湿气。
程霭见状,松开了手。“可以吗?盛峣。”
半晌,盛峣还是应了:“好的,程总。”
程霭去吹头发换衣服,盛峣切了一个馒头,用黄油煎到微微发脆,配上一碟炼乳,又煎了俩鸡蛋俩烤肠,不中不西。没讲究,他在家就是有啥吃啥。
程霭家里没有专门的餐桌,只有一个类似于酒吧吧台的高台,顶上做了挂酒杯的钢架,台边有两个高脚凳,可以半站半坐地吃。
程霭和盛峣面对面坐着。
盛峣感觉到程霭在偷看他,被盯得忍无可忍之后,盛峣抬起头,盯回去:“程总,怎么了?”
馒头片掉落在餐盘里。
“没、没什么啊,看你吃饭好香哦。”
盛峣没忍住,嘴角抽抽:“哈?”
这好像是第一次见到非工作场合的程霭,穿着休闲的居家服,头发松松软软,不似办公室里那样西装笔挺,精致到头发丝儿。
他望过来的时候,眼神柔和,给人一种混入墙角玩偶也毫不违和的错觉。
程霭捂嘴咳嗽两声:“我是想说,两个人吃饭比一个人吃饭要香。”
“那确实。”盛峣想起了和托尼、水豚一起吃饭的时候。那个广场的负一层是个牛马饲料厂,一到饭点全是人。一个人去吃那叫摄入能量,三个人去吃那叫工间隙间蛐蛐充电。
盛峣咽下那口食物,说到:“程总是要自己做饭吗?”
“做,做得一般般,”程霭叉起刚才掉落的馒头片,“但总觉得,要自己做饭,才有生活的感觉。”
盛峣:“嗯,外面的东西也不怎么好吃,自己做,哪怕只是弄熟了放点盐,也是香的。”
程霭吃完最后一片馒头,忽然开口:“盛峣,你以后周末能陪我吃饭吗?”
盛峣怔住:“啊……?”
“陪我吃饭,字面上的吃饭。”
盛峣:“这算是工作吗?”
程霭的嘴角明明是往下的,看上去却像在笑,这样的笑透着几分无奈和苦涩。
“给你算加班,但是,本质上,是我的请求。”
呼。
盛峣忽然感觉脸上发烫,不知道如何回复。他没有说话,程霭也没有再问。仿佛刚才的对话都不存在。
直到吃完,程霭坚持要洗盘子。
盛峣觉得自己也是出息了,被老板服务上了。
哈哈。转念一想又觉得打工打久了,思想变形。人人平等,现在又不是工作时间,他都做饭了,凭什么还要洗碗。
第17章 一人吃饭
盛峣回到家的时候,客厅的盛屹突然把电脑扣上,腾地站起来。
盛峣一边脱鞋一边望着盛屹:“你藏什么?”
“没有,是你突然回来吓到我了。”盛屹走过来问,“你要补瞌睡吗?”
昨天盛峣给盛屹发过消息,外宿。盛屹猜他没休息好。
“不了,”盛峣摇摇头,坐到沙发上,看着茶几上的一些电子模块,问他,“这是你上学要用的东西?”
“不是,做着玩的,”盛屹拿起其中一个指甲盖大的摄像头给盛峣看,“自己做监控很便宜。”
“嗷,那你给家里弄一个。”
说着不补瞌睡,实际上倒头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盛峣常常觉得自己像台机器,吃、睡。人生如鼠,不在仓则在厕。周一到周五干活干到没有自己的时间,周末一睡能把两天都睡过去。
盛峣睡得昏天黑地,做饭的事就落到了盛屹头上。
这两个人吃东西的标准都是:熟的,没毒。所以上桌所见是蒸红薯、香干炒肉丝、韭菜炒鸡蛋。连碗饭都没有,胜在可以少洗两个碗。
菜籽油炒的,其实很香。话说回来,这都犯不着炒成两个菜,全混在一起也没差。
盛峣一顿狼吞虎咽。
耳边莫名响起程霭的话:“要自己做饭,才有生活的感觉。”
盛峣咽红薯的动作慢了几分。
他忽然想起了刚毕业还没工作的时候,住在两三个平方的小单间里,没有锅碗瓢盆,没有做饭的条件。去便利店买饭,一晃眼看到米饭是装在塑封袋里的。虽然对这座城市的预制菜已有预想,但连米饭都是预制的,还是震惊了他。
“好久没有吃她做的饭了。”盛屹忽如自言自语一般。“她不会让我们俩吃得这么简陋。”
盛峣微微怔愣。她指的是妈妈。
高中开始离家住校,每次出门前妈妈总会嘱咐,要好好吃饭。
家里最艰难的时候,妈妈也会把饭做得漂漂亮亮,炒青菜会放上蒜粒和干辣椒,豆干可以炒出肉的质感。
“快吃吧。”盛峣说到。
盛屹在周天的下午返校,他走后,盛屹坐在沙发上发呆,回过神来时已近黄昏。
房子户型紧凑,客厅和厨房是一体的,从电磁炉旁的窗户看出去正好是夕阳。
北方的天色和太阳都有一种深入人心的色彩,淡蓝萎靡的天,红似三月李的落日,这日落竟和海上的日出有几分相似。
盛峣下楼买了两个驴肉火烧,在回来的路上便吃完了。
一人吃饭,果然草率。
周一,进办公室之前,盛峣站在门口调整了一下呼吸。自然点,再自然点,他在心里默念。
盛峣基本上是考勤时间前五分钟到,程霭总会早到半个小时。所以每次他来的时候,程霭都已经坐在里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