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仿佛混入了黑烟,世界的亮度被调低。
盛峣抬头一看,原来是乌云。这天,说变就变的。
盛屹问:“他死了,然后呢?”
盛峣:“说是死前生病,借了些钱,要我还钱。”
“……”盛屹咬咬牙,“死鬼。”
盛峣抽出一支烟点上,黑云仿佛在用力下压,烟头那点星火燃得焦灼。
盛屹忽然很轻地叹了一口气:“盛峣,我想抱抱你。”
盛峣有些茫然地转向盛屹。面前已经出落得健康有力的青年靠了过来,记忆中总是跟在身后的小孩,恍然已经成年。
盛屹双手环住盛峣的脖子,缓缓地靠上他的肩头。一句话也没说,就这样靠着。
对盛屹感情最复杂的人应该是盛峣的妈妈。
当时盛远航留下两个月大的盛屹就消失了,这个小孩本不该他们娘俩管,但当过妈的人狠不下这个心。
说好称不上多好,时不时冒出一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只有你不是这个家的”,说坏称不上多坏,有盛峣一碗饭,就有盛屹一碗饭。对独身拖俩小孩且没有太多谋生技能的中年妇女来讲不容易了。
盛屹虽然小,但情绪这个东西,正常人很容易感受到。
在盛屹最小的时候,更多是盛峣在抱他。
不过,很快盛屹就变成了一个酷奶娃,酷小孩,酷初中生,酷高中生,酷哥。他主动斩断了一根叫温情的弦,这辈子再不可能有。
盛峣僵硬的身体放弃抵抗,偏头搭在了盛屹的头上。
那支烟抽完,温情持续了一分钟。
盛屹放开盛峣,恢复了酷哥模样。
“你是知道他要来吗?”
“怎么可能?我真的只是单纯叫你出来拍鸟。”
“你真是个扫把星。我恨你。”
“难道我不回来,事情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溪谷春晓那条路的水岸边,一身户外装的程霭拿着相机,低头翻看刚刚拍到的景象——他的助理,准确地说是他的前助理,和另一个男人抱在一起。
听到陈斯屿的话,程霭抬起头:“如果不是你非要闹那一出,他至少不会觉得我是个很随便的男人。”
原本心情尚好的陈斯屿听到这里皱了皱眉:“随便?这话怎么听着像在骂我。”
“就是在骂你。”
程霭第一次见到盛峣,是在六年前。
程霭是从基层开始往上接触业务的,那时刚去考察一个城建项目,程霭一眼就锁定了盛峣,因为他太白了,清瘦,跟工地上常年风吹日晒的其他人不一样。
令程霭惊讶的是,盛峣看着瘦,力气却并不见得小。一摞摞砖头搬得稳且快。
中午吃饭的时候,工人们聚在一起,吃的是工地上的盒饭。重油、高碳水。程霭原本对这样的食物是没什么胃口的。但他好奇盛峣,于是也跟着过去打了盒饭,和他们坐在一起。
聊了几句才知道,是大学生假期出来攒学费。
不过这个过程,盛峣一直没正眼看他,盛峣从头到尾埋头吃饭,拳头大的馒头,他吃了四个,配上油腻腻的炒莴笋、红烧肉,大快朵颐,仿佛在吃什么天上有地上无的佳肴。
程霭光看着都觉得香,他尝了下,真不赖。白面馒头咀嚼之后的回甜,带着一股麦香。
工人不浪费粮食,各个都吃得很干净,程霭也破天荒把盒饭吃完了。
这样的一餐对程霭来说是真的很少见。
他从小胃口不佳,看医生都没什么结果。记得有一个医生说:“小朋友,其实胃是情绪器官,你是不是不开心呢?”
幼时的程霭坐在空荡荡的长桌前,回忆不起来上一次和父母吃饭是什么时候,面对一桌饭菜感到索然无味时,他对医生的话深以为然。
后来程霭又去了那个工地,盛峣回去上学了,程霭吃着一样的盒饭,却感觉哪里差了点意思。
他陆陆续续尝试过很多馒头,但再也没吃到过那么香的馒头。
第7章 他的表象
程霭打听到了盛峣的学校和专业,然后去申请了同校其他专业的非全研究生,有空的时候上学校里溜达溜达,旁听一下盛峣的专业课。
令程霭惊讶的是,盛峣居然学哲学。
他打工挣学费。假设他家庭条件不错,那打工就是劳动实践,就是在身体力行;假设他家庭条件不太好,他就是个追梦少年,他的梦想是人类群星闪耀时!不管是哪一种,程霭都对盛峣肃然起敬。
盛峣去食堂吃饭,程霭就跟着打一样的菜,混入人群,在面对盛峣的地方远远坐下。
原来看吃播是这样一种心情。程霭之前一直不理解别人吃饭有什么好看的。
他怎么可以吃得这么香呢?他好像很喜欢吃馒头。食堂的馒头八毛钱一个,特别夯实,盛峣常常是两个馒头起,他能把所有东西都吃出满汉全席的感觉。
程霭也跟着开始吃馒头,别说,馒头是一种很朴实无华的食物,没有多好吃,但就算没胃口也能吃下,且相当顶饱。
学校换了新校长,新官上任,给学生增加了不少设施。
教学楼拐角的空地放了许多桌椅,扩展了自习的位置。晚上在这里看书格外静心,夏夜,灯,书,万籁俱寂。
程霭是意外发现盛峣喜欢在拐角看书的。程霭平时不会晚上出现在学校,那天刚好等导师上完课谈谈开题的事。非全虽然水,该有的还是得有。
谈完之后出来,程霭才发现盛峣和一个女同学坐在栏杆边,他们挪动了椅子,面朝栏杆背对走廊坐着。
程霭收住下楼的脚步,自若地坐到附近的位置,拿出一本书假意翻看。
女同学的声音随着夜风传过来:“盛峣,我跟你说个事儿呗。”
“说。”
“我喜欢你。”
“……”
书本哐当落地,程霭发现了两件事。
第一件,他应该不是只把盛峣当成了精神饭搭子,他喜欢盛峣。
这种感觉隐秘而诡谲,有点像陈斯屿第一次告诉自己他交女朋友了时一样。他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可以一起吃一起玩,突然有一天,他从小到大的玩伴有了一个更重要的存在。其实一切都是很正常的,只是程霭还是会感觉友谊产生了裂缝,好在他虽然拥有的感情不多,但他拥有的工作很多,工作可以冲淡一切。
尽管这感觉相似,程霭还是敏锐地发现,他对陈斯屿的女朋友没有任何敌意,但他对这个向盛峣告白的女生,竖起了所有尖刺!他甚至突然有一个癫狂的想法,现在立刻马上过去亲盛峣一口。
这个想法太抽象,程霭当然不会这么做,但这个想法本身足以让他自己都感到心惊肉跳。
程霭不能想象以后吃饭时,看到的是盛峣夹一筷子肉肉喂这个女生。
万幸,还有第二件事,就是盛峣的脑回路好像不太正常。
书本落地之后,女生发现了程霭的存在,本想拉着盛峣离开,但盛峣说自己还要看书。
女生有些窘迫,低声问:“那刚才我跟你说的事,你怎么想?”
这欧式的高顶教学楼,回声嗡嗡的,说再小程霭也能听见。
盛峣说:“叔本华说,人类与生俱来的错误观念只有一个,就是以为人生在世的目的是获得幸福。我认为叔本华说得对。”
女生擦擦汗,看起来忍得很辛苦:“说人话。”
“不谈。”
“不谈你直说呗,掉什么书袋?”
盛峣偏头愣了愣:“祝你谈到逞心如意的。”
女生站起来深呼吸,然后收拾收拾离开了教学楼。等她走了之后,盛峣从书本里抬起头,望着女生离开的方向发了会儿呆。
直到后来盛峣入职做mbti测试,程霭才隐约理解了盛峣当时的脑回路。盛峣是个intp,他脑袋里可能已经写了篇论文,最后输出了一句最能代表他核心观点的金句,但没看过那篇论文的人只会觉得他有病。
那是程霭第一次看到女生坐在盛峣旁边,也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