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在原地
这是杨今予无数次动摇里, 最临近边缘线的一次。
闫肃的话语让他无法忽视,正如闫肃身体的温度也无法让他忽视一样。
杨今予在“茧房”里只有脖子能动,于是他扭了一下脖子, 试图去捕捉闫肃此时的表情。
闫肃稍微松开手臂的力道,让蚕宝宝能够翻过身来。
杨今予平视闫肃的眼睛, 看了一会儿, 突然笑了。
“笑什么?”闫肃没等到想要的回答, 有点郁闷。
杨今予说:“你都不问问我,在国外有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吗?你不怕我心里有过好多人?”
“怕。”闫肃诚实回道。
“但如果真是这样,也是你阅历的一部分, 是你的自由。”
闫肃低垂眼眸, 认真注视杨今予:“我缺失了你的成长, 是我的遗憾,可于你而言,我不该自私的希望你为我戴上镣铐止步不前。你是独立的个人, 不是我的私有物。”
“虽然我会难过。”
杨今予睫毛颤动, 瞳光闪了闪。
视野里的闫肃,有一瞬间跟少年时说着“自律和自由不冲突”的那张脸, 是重合的。
闫肃又说:“如果你真的有过别人, 那他真是个混蛋,为什么要放任你受这么多伤。”
说着, 闫肃把杨今予的手臂从“茧房”里拿出来, 将他的睡衣袖口卷到手肘。上面密密麻麻的新伤叠旧伤,看得人心脏揪着疼:“这么多......都没人管的吗......”
杨今予觉得自己的手臂过于丑陋, 想要抽回。
闫肃却紧紧抓着不放:“他们不管, 我管。”
“噗。”杨今予没忍住弯了弯嘴角。
他没办法不对这样的闫肃动容。
杨今予有些失笑,道:“哪有他们, 闫sir,你是假想出了多少个情敌啊。”
“因为你是杨今予,假想多少个都不为过。”闫肃指腹轻轻擦过杨今予的一条旧疤痕,恨不得让杨今予把当时的疼楚,换到自己身上。
闫肃的话,会让人恍惚以为自己是稀世珍宝,可他明明从小就是最招人排异的怪物。
杨今予在鼻酸之前偏过去头,免得自己像个泪眼氤氲的小学生,那多丢人。
“哪有你说的这么有魅力。”杨今予嗡声,“你好像对我有什么误解。”
闫肃认真摇头:“是你对自己有误解。”
被人爱而不自知,笨蛋杨今予。
杨今予被说得有些面热,忙转了话题:“那你呢?既然你说我的生活是我的自由,那你这个独立的个人,有没有自由地找过别人?”
不知道为什么,闫肃听这话音莫名酸酸的。
他轻笑一下:“没有。”
杨今予挑眉:“你不是说不该止步不前吗?”
“镣铐是我自己为自己戴的,这也是我这个独立个人的自由。”闫肃理所应当道。“我想止步不前,无关他人。”
杨今予到底是没藏住眼眸的动容,干脆不藏了,目不转睛看向闫肃。
闫肃抬手摸了摸他有些湿意的眼角,郑重道:“所以,回来吧,我一直都在原地。”
杨今予被摸得眼皮痒痒的,他闭了闭眼,像只惬意的狸花猫。
狸花轻轻吐出一句心里话:“我也一样。”
我也一样的,自己为自己戴上镣铐,甘愿止步不前。
一样的在原地徘徊,从未离开。
杨今予闭上双眼时,浓密的睫毛仿佛蝴蝶栖息在他眼睑,瑰丽的翅膀微微颤动,叫人心向神往。
他此时的样子看起来,适合一个吻。
于是闫肃自然而然俯身,吻住了蝴蝶也爱的人。
杨今予配合的接受了那片温热绵长。
他张张嘴,在呼吸之间,给予了闫肃久等六年的答案。
“男朋友。”
好久不见,男朋友。
谢谢你愿阅尽千帆,不畏浮云遮望眼。
杨今予接到盛惊浪电话时,两个人回笼觉已经睡够,刚洗漱完。
闫肃进书房有一会儿了,在翻找着什么东西,杨今予没打搅他,踱步到阳台上才接通电话。
盛惊浪正式发来邀请,请LIPU乐队整装待发,准备好一首最象征性的代表作,以及两首安可曲,届时赛场见。
闫肃从书房出来,看到杨今予舒展的眉宇,问道:“有好事?”
杨今予展颜:“嗯,我发过去的专辑通过了,入围了初赛名单。”
闫肃闻声,看起来比杨今予还要开心:“太好了。”
杨今予立即在【爱|广播|飞机】群里说了一下。
曹知知发来一张离职证明,说道:“万恶的资本家,老娘终于不干了!”
【背叛古典·小天】好事成双,值得庆祝!今晚我请客,地点你们挑~
杨今予端着手机回头瞄了闫肃一眼,状似随意问:“晚上和乐队一起吃个饭,你有时间吗?”
闫肃点点头。
杨今予嘴角勾了勾,低头打字。
【不转鼓棒·金鱼】好事成三,闫肃请客。
这话说的,就差明晃晃把“已脱单”写到了脸上。
某人慷他人之慨,还挺骄傲。
闫肃不知道杨今予突然抱着手机偷笑些什么,但看到杨今予这么开心,他的心情也抵达了无限的明朗。
“杨今予。”闫肃叫了一声,一只手藏到了背后。
杨今予终于将眼睛拉离了手机:“嗯?”
“闭上眼睛。”闫肃走近道。
杨今予眉头微微挑起,怀疑闫肃要对他做什么。
闫肃:“听话,闭上。”
杨今予思忖着闭上了眼。
闭就闭,闫肃又不会对他做什么坏事,无非就是又想吻他,或者别的亲密的举动。
但他猜错了。
他听到闫肃走到自己身前,然后半跪了下来,一只手将自己的脚腕托起,放在了膝盖。
“嗯?”杨今予睫毛动了动。
闫肃看穿了杨今予的企图:“不许偷看。”
杨今予:“哦......”
随后杨今予感受到闫肃的指尖碰触到他脚腕的皮肤,系上去了什么东西,一丝凉意落了下来。
很轻微的一声叮铃,杨今予听到了。
他没忍住睁开眼,惊道:“铃铛!”
自己的脚腕上,赫然绑上了一枚眼熟的脚链儿,喜鹊纹的铃铛,同心结的绳扣。
是闫肃那枚。
“干嘛呀。”
虽然好像猜到了闫肃是什么意思,但杨今予还是软声问道。
闫肃将杨今予的裤脚拉下去,盖住了自己那枚红色的绳结。
“这枚铃铛,我一直都戴着,现在它是你的了。”闫肃说。
杨今予歪头:“那你呢?”
闫肃蹲在沙发前,拉过杨今予的双手,仰头看他:“你的那枚,交换给我。”
杨今予止不住想笑:“闫sir,你是古人吗。”
表白要用诗喻,定情要换信物,他这位烟袋桥长大的男朋友,总有着与时代脱节的浪漫。陈旧、绵长、不自知的风骨。
一个人是什么样,与他成长的环境密不可分。小时候闫肃总想要逃离闫家,脱离父亲的桎梏,可现在又看,闫肃的灵魂基石,尽数染上了他父亲的色彩。
杨今予记得那位叔叔是个文雅到极致的人,也是执拗到极致的人。
眼前的闫肃,又何尝不是呢?
想到闫肃的父亲,杨今予沉默了一下。
闫肃看到杨今予的神态变化,不明所以:“怎么了?”
“你现在和我......不需要跟闫叔叔说了吗。”杨今予眼眸一垂,想起了曾经不好的事。
闫肃却展颜,眉宇间是前所未有的放松:“你回来的事,我第一天就同他讲了。”
“嗯???”杨今予一愣。
闫肃笑道:“你刚出院被我接到这里的那段时间,老魏送来的午饭都是他做的,没有吃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