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女尊]锄下有火_作者:孢子叶球(196)

2018-01-02 孢子叶球

  本来被定为“剥削”就够严重的了,还会把这罪名传给他喜欢的姑娘,李山桃觉得这完全不能接受。然而他怕连累王小树,所以并不是想去找王小树诉苦,而是要去找夫男会评理。可是李秀进更担心何见天得知了会来报复,便锁着他不让他出去,王小树来找也不让进。

  听了这番话之后,不光是沈见春,整个党支部的党员都觉得很荒谬。李秀进在农忙时找人帮忙,本身就不能算是剥削,却竟然因为这个捏造的罪名而被人威胁要拿儿子换。

  如果说群众还不懂得剥削的定义,那是情有可原。可是若李山桃所说的属实,何见天的确是仗着农会委员的权力威胁李秀进了,那么李秀进为什么不找治安主任求助?很早之前,村公所就宣传说革命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了,有一段时间也经常有群众到村公所找李有河反映问题,可这段时间似乎来反映问题的人也减少了。

  说到这儿,党支部所有承担干部工作的党员们都进行了自我批评。的确,这段时间大家不约而同地投入到了组织生产中,对于村公所、农会和夫男会的事儿都关注得少了。

  以前总有些党员心里觉得村子已经解放了,已经取得的革命成果不会被动摇了。的确,来自外部的国民党、地主阶级残余很难再入侵到村里,但来自内部的封建主义、官僚主义残余思想却时刻都有可能侵蚀干部们的意志。如果就这么把权力握在干部个人的手里,肯定避免不了有人动歪心思。也正是因此,才更应该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把真正的权力交给基层、交给人民群众,才能最大程度上减少那些以权谋私的倾向对社会的侵害。

  党员们讨论了现在村公所和农会里一些制度的不足,但对于何见天强迫李秀进嫁儿子的事儿却还是没有一个处理的办法。

  现在党支部是不好管村里干部的“私事儿”的。这倒不是因为那些“私事儿”就不能管,毕竟谁也不能说生活作风就完全不重要。然而在生活作风方面,丘阳的党员们多多少少都也有些问题。

  村里谁都知道北山爹家的女婿是从人牙子那儿买来的,如果要查买卖、包办婚姻,首先得查到他家里。而如果要说不正当女男关系,那秋穆肯定是跑不了的①,而且其他干部也称不上干净。恐怕很令人意想不到,一向正派的王元品都和更加一向正派的高如莲上过炕,别的党员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一说到要管村里其他干部的“私事儿”,这些党员们都默不作声了。只有相当少的几个人能面不改色地承认自己在生活作风上毫无问题,因此纠正何见天搞包办婚姻的事儿也就无从谈起。

  注释:

  ①在此说明,秋穆存在不正当关系不是指同时和一个以上的男孩子谈恋爱,而主要指她的情人有名义上已婚的(丁凤仙是童养郎,沈丹兰是寡夫)。前者是不存在违法的个人行为,而后者在当时看来则属于通奸,是可以定罪的。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就考试了,竟然还买买买了一波……

  穷啊_(:з」∠)_

  ————————

  人生啊,马上考试了还啥也不会_(:з」∠)_

  形而上学,不行退学。jpg

  ————————

  物化跪了,然而紧接着就是一群ddl,丝毫没有缅怀物化的时间……

  其实可以写一篇《ddl对大学生的异化》,然而该肝还得肝。

  什么时候才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_(:з」∠)_

  ☆、第一百二十八章:“秘密”结婚

  眼看着党支部解决不了王小树的问题,秋穆和李有河都觉得不能放任王小树跟李山桃被拆散,合计了一下儿,倒是想出来个“歪门邪道”的法子来。

  虽说现在何见天让李秀进签了所谓的订婚“合同”,但这种合同实际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之前地主还掌事儿的时候,这种买卖包办婚姻的合同自然是有用的,否则那些有钱人家也没法买童养郎。然而现在都已经农民翻身、婚姻自由了,这种所谓的订婚合同也就应当取消,只不过由于明面儿上并没有特别制止,所以村里有的人家还在用。这样说起来,就算李秀进签了那合同,李山桃跟何望喜的订婚也只不过是两家之间自愿的约定,违反也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