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写文章,小有名气,被A市的记者采访,登到报纸上。老同学估计是看到我慕司南的名字,便找了过来,从那里才得知董乐现在的qíng况。
不过现在这家酒吧生意看起来倒是不错。
我坐在那里等了很久,直到人渐渐散了,董乐坐在柜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我站起来,朝她走过去。
她似乎刚才没有看见我,便把我当成还没走的客人,刚要起身说抱歉的时候,她认出了我。
“啊,司南,你怎么来了?”她看见我很是吃惊。
我说,恰巧路过罢了。
“要是让别人知道你慕司南来我的店里,我的生意一定会好到炸的。”她一边说着,一边给我调酒。我看见她熟练的完成一系列动作,给我满满的倒上了一杯银色的液体,递给我。我闻了闻,一股福尔马林味。
“话说,司南,你这么晚出来你男朋友放心吗?”她略带挑逗的问道。
我觉得有些头疼,光老罗一个人问就算了,跑到你这里来不够就求个安慰理解,你怎么也这样?
“别问这个了,”我岔开了话题,“你要结婚了?”
这句话似乎是说道了她的痛处,她闷了一瓶酒,低声说道:“还不是我妈bī的。”
我不好再说下去,喃喃道:“我以为你放下了。”
“放下什么?”
“明知故问。”
“你是说肖芷衫吧。”她答的很慡快,“那个贱人算个什么东西,làng费老娘的感qíng。”她喝了一口酒,放起了音乐,是朴树的《平凡之路》。
我说,你现在口味也变了,我记得你以前最烦这些无病呻吟了。
她闷了几口酒,不回我。
“你和她联系上了吗?”我问道。
“联系她gān嘛?她现在死的活的管我屁事,不待见老娘老娘还不待见她呢!”她又骂骂咧咧的说了很多话,最后大吼道:“老娘下个月就结婚了,有本事这辈子都不要来见我!”
说罢,她摔碎了酒瓶。
我接着昏暗的灯光,第一次看清楚她手臂上的刺青:
那是一簇漂亮的白芷花。
回到家后,我将自己甩在chuáng上,一动也不想动。
人前有多光鲜,人后就有多悲哀。
我们努力的活着,用心的演绎着别人眼里的角色,可是这层躯壳下的我们早已经千疮百孔,破烂不堪。
我爱你,求而不得;
我恨你,永不相见。
☆、如此最好(上)
今天周末。
我很不qíng愿地的睁开了眼睛侧身看了看表发觉已经是正午时分。
前几天见过董乐以后心里一直都有些难受,昨夜自己喝酒似乎有些喝多了,现在的我有些头疼。
我以前是要喝酒的,但是喝的不多,也就是单纯的品尝一下。结果年纪越来越大,酒也越喝越多,竟有些酗酒的征兆了。大抵是人活着越久,烦心事也就越多了。
本还想在chuáng上赖一会儿,但是想想时间不多了,不能如此làng费。
很快的梳洗完,在日历上划掉一页,我便开车去了陵园。
今日是我一个朋友的忌日。
chūn初,无风,yīn天。
大概是周末的原因,这里的人比往常要多一些,但也只是相对,其实并没有几个人。
我裹紧了风衣,压低了帽檐,快步穿过人海,来到一座墓碑前面。
这座墓碑的位置修的很是偏僻,要隔很远才见到另一座墓碑。
我将手中的那束白玫瑰轻轻的放置在碑前,用手轻轻的抚摸着她刻在碑上的名字。
她没有照片,也没有亲人。
我点了三炷香,又给她烧了一些纸钱,静静地看着火焰将它们烧成灰烬,才转身离开。
我漫无目的的开着车,从城东开到城西,不知不觉竟然开到了列车站。
我这个过世的朋友有一个闺蜜住在K市,名字好像叫施一。那个人毕竟是我这个朋友在世上最牵挂的人了,她要是还活着一定会去看看她生活的如何。
可是她已经去世了。
我将车停好,买了去K市的动车票,去替我的朋友看看这位施一。
车到了K省,我按照地址找了过去。
那是一栋很普通的民宅,是老城区。
我之前一直都觉得老城区里面邻里邻居相亲相爱的感觉不错,但是在我和门卫执拗了许久他都不让我进去之后,我人生头一次觉得现代小区真好,哪里用的着费这么多口舌,竟然还没进院子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