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兄何必动气?永凡兄弟只是无心之失,又没有官府的人在旁边,不妨事。不过这倒也不是不可考虑,大家都知道小连云寨是连云寨的分支,若是连云寨能如大江帮成了气候,而不是如现在这般只靠几个寨主高手偏安一隅,咱们投了他们是件好事也说不定。”
这是胸毛大汉那桌的一个丑陋中年出言,此人半边脸有青色胎痣,手边是一杆银光闪闪的判官笔,分量不浅。
江湖中人,普遍求名利,他们自然也是希望能有一番成就,至于小连云寨是贼,那也无关紧要。
“这位兄台此言差矣,你们虽是江湖中人,但也有王法束缚,岂可投身贼人,浪费自己一番本事?我看还是相助官府扑杀贼人,说不定能借此谋得正经身份,要么从军,要么进官府,再不济到神捕门也比落草要强上百倍。”
那似乎商贾的男人无视了妻子递给自己担忧的眼神,起身高昂道。
这人身材不算高大,长相不算出众,体质也是偏弱,完全一副普通人的样子,居然有胆子插话,还反驳那几人,可称得上胆大包天。
那几桌江湖人勃然大怒,尤其是丑陋中年,眼里闪过一丝嗜血之意,右手一抚,判官笔入手,就要血溅当场。
江湖人大多无法无天,他能说出刚刚那番加入小连云寨之语,显然更是个中翘楚,在场众人都以为那商贾中年要遭。
就在这当口,酒馆外踏踏踏的响起马蹄声,还有声声恢恢的嚎叫声,来人显然不少。 外面的异动让酒馆内的人纷纷站起,几桌江湖人亮出刀剑利器,颇为警惕的看向外面,那马蹄声声如雨,必然是大队人马,而且最近建康县外常有马贼横行,不得不防。
至于那商贾中年看到丑陋中年嗜血的看向自己,毫无惧色,眉眼中反而刚烈的回瞪回去。
这不像是一个玲珑八面的商人,更像是一个通读经史子集,心内无所畏惧的读书人。
噼啪一声脆响,酒馆外的大门被人踢开,卷进一阵冷风和雪花,同时一队人大跨步而入,身上穿着暗色皮裘,刀剑在手,匪气十足。
“哈哈,刚刚听到有个愣头青说我小连云寨是匪徒,站出来亮亮成色,看看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和我们作对?”
为首的大汉是个头顶光秃秃的魁梧中年,踏步而来,如猛虎巡山,身后跟着的汉子各个神情剽悍,满脸桀骜。
“原来是小连云寨的张广顺,怎么,现在建康县已经成了你们一群贼匪得的老巢,任你们横行?”
那中年瞥了眼大汉,声音威严,让张广顺和他身后的马贼们吃了一惊,此人是何来历,能认识他?
那几桌江湖人也是诧异的看了眼中年,还是平平无奇,没什么功夫在身,唯有一身威严可算不凡。
就在中年说完,一抹银光在室内闪过,那胎痣丑陋男手中的判官笔转了个圈,银光闪闪,一笔探出,仿佛大家挥毫而出,点向中年的咽喉处,显然是要取他的性命。
“现在小连云寨的张广顺在此,他是张广元的义弟,讨好他加入小连云寨乃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那丑脸男也是个人物,原本就想投贼,不过怕被人忽视,随意打发,所以在此想要多联络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去,人多力量大,受到的待遇也必定不一样。
不过现在不同,这商贾本来就与他有言语之仇,现在此人不知死活挑衅张广顺看,正是出手的大好时机。
“二十四路截脉判官笔?火候不错,一身真气约莫与汪通差不太多,素质不差。”
项央双眸张开,仔仔细细的看着胎痣丑脸男出招袭杀那个商贾中年,不过丝毫没有出手阻拦的意思,因为本不需要。
电光火石间,一抹白绫自商贾中年旁边射出,缠绕在银光闪闪的判官笔上,滴溜溜缠绕转圈,气劲澎湃。
须臾间,白绫撤回,判官笔化作四分五裂,而那丑脸男也被一股勃然真气侵入体内,身体横飞,在空中喷出鲜艳红血。
这出招之人不是旁人,正是商贾的妻子,抱着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女孩,出手间气劲凝然,招法飘逸,是个不可小视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