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环[西幻](113)

2025-09-13 评论

  他们相看两厌,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

  让艾摩斯服侍他……

  噫,他既怕艾摩斯暗中行刺,更怕自己忍不住再次拧断他的脖子。

  无论是菲尼瑟斯,还是菲尼尔……行事风格都如此诡异莫测,令人完全无法理解。

  瑞基捏了捏眉心,烦躁地问:“你手里的是什么?魔瑞寇让你送的?他人呢?”

  艾摩斯抬起头,青灰色的眼眸燃烧着愤怒:“你对吾神的态度怎能如此轻慢!”

  他将最后一枚鸽血红袖扣摆好,小心翼翼地端着银盘起身,愤然道:“吾神可是你的父亲,而且对你如此宠爱,你应该给祂应有的尊重,而不是直呼祂的名字!”

  这个邪神狂信徒,简直无法沟通。

  瑞基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这么崇拜喜欢魔瑞寇,干脆让他来当这个儿子算了!

  他叉腰,恶狠狠地说:“艾摩斯,我劝你老实回答问题,不然我就把你的头再揪下来一次!”

  艾摩斯听了,眼周青筋暴起,捏着银盘的手背上青筋突突直跳。

  “……这是吾神命我给你送的新衣服。”他咬牙切齿地开口,“祂说你是祂的儿子,理应穿世上最好的东西。”

  “祂还说:‘这套衣服好看舒服又保暖,而且还有能魔法防护罩,比他身上那除了布料还不错外一无是处的衣服要好多了。’”

  “祂命我‘服侍’您换衣服,”他低哑的声音加重了“服侍”二字的咬音,“说若你不愿意穿——”

  他死死凝视着瑞基,眼神充满压抑扭曲的侵略性,

  “就让我用强的。”

 

 

第77章 敌人变侍从

  “什么?!”

  瑞基瞪着端着银盘、青筋暴起、阴森森盯着自己的狂热教徒头子,额头上也青筋直跳。

  他握紧拳头,怒极反笑道:“用强的?就你?”

  手好痒,他真想把这家伙的头再拧下来一次。

  艾摩斯冷哼一声,却没有继续争吵,“但吾神又说,如果我打伤了您,就让我去死。”

  “而如果我没办法让您穿上,我也得死。”

  “虽然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但这次我不确定吾神是否还愿意将我复活。”

  “所以——”他弯下腰,毕恭毕敬地将衣服高举头顶,公事公办道:“还请殿下您配合。”

  很好,很癫——

  很符合菲尼尔美丽的精神状态。

  瑞基扶额,再次感到深深的无力。

  他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纯一无用处的大栽种,像第五狱波维尔家族那个走丢后又找回的老二。

  那是个正宗的家族宠儿:魔力全靠魔药堆,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干啥啥不行。但奈何家主宠他,于是他不但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还特别喜欢杀戮——开心也杀,不开心也杀,要不是那家伙体弱多病精力有限,估计第五狱都城的所有魔族都不够他杀着玩的。

  然而他不是。

  他没办法像波维尔老二那样理所当然地仗着父亲的宠爱为所欲为,把任何让自己不顺心的人用权势碾死——

  他做不到。

  不但如此,他还没办法在对方向自己放低姿态后,依然坚持杀死他,即便他知道菲尼尔根本不会在意艾摩斯的死活。

  瑞基磨了磨牙,眼里闪过一丝烦躁。

  说到底,艾摩斯也没有能杀死他,反而是自己真的在落叶村砍掉了他的头。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之间的账已经算清了。

  他看着卑微的艾摩斯,愤恨地咬牙——

  好烦!!

  “哼——拿来吧你!”他从他手中一把抢过银盘,恶狠狠的说:“用不着你死,我穿就是了!”

  艾摩斯有些惊讶地抬起头。

  瑞古勒斯撒旦森竟然没有刁难他,或者直接动手杀了他?

  他死死盯着抢过银盘、然后放在床上、拿起衣服准备换装的黑发青年,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虽然自己一直在人界,但对魔界的事迹传闻也略有耳闻。

  相传,魔王撒旦之子瑞古勒斯撒旦森嚣张跋扈、暴戾桀骜,而且痴恋自己的养弟,丝毫不顾世俗伦理,丧心病狂至极。

  傲慢,专断独行,不把地位低的人当人看,任性自大,挥霍无度,视平民如蝼蚁,一句话就能决定他人生死,从不为自己的任性承担后果——

  瑞古勒斯撒旦森这种人,正是他最憎恶的存在:天生好命的贵族纨绔。

  艾摩斯舌尖抵住后槽牙,眼神渐渐阴沉。

  和尊贵的撒旦森殿下不同,他是个孤儿。

  或者说,他是个贵族私生子——杂种。

  他的母亲是个低贱的澡堂女工,在当地领主巡视时引诱了那个贵族,怀上了他。然而天真愚蠢的她并不知道,她的领主大人最厌恶私生子的存在。于是当她上门勒索时,连那个男人的面都没能见到就被丢进了深井。

  幸而被草药婆救起,保住了性命,也保住了腹中这个孽种。

  他的母亲从小打骂他,骂他是贱种,是该死的扫把星。她咒骂他,说他是被梅西耶厌弃的坏种,恶魔撒旦派来折磨她的杂种。

  贱种,坏种,杂种……在母亲口中,他什么都是,却唯独不是人。

  他母亲恨他,但最终并没有杀死他,而是骂骂咧咧地将他拉扯养大。

  他恨她,但又不得不与她相依为命。

  他这一生,恨过许多人:他恨他的母亲,恨光明神梅西耶,恨魔王撒旦……

  但最恨的,是他的父亲——

  那个到处玩弄女人,睡完就杀、那个高高在上,支配着他们这些贱民生死的贵族。

  可他恨他,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

  因为即便他努力习武、成为当地最强的打手,甚至剿灭了盘踞在山洞里的豺狼人又如何?

  他还是太渺小了,他和自己的贱母连活着都难,又怎么能扳倒那个住在华丽城堡里的刽子手?

  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鸿沟,如天堑般不可逾越。

  直到那天,天空骤然撕裂,紫色的裂缝如神之眼般张开。

  英灵先锋军踏平了贵族的城堡,只因他私藏了一个国王的血脉。

  那一天,华丽的城堡化为废墟,碎石缝隙间,猩红的血液缓缓渗出,如蜿蜒的溪流,如跳动的血脉,在地面汇成斑斑血泊。

  这是他第一次发现——原来那些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贵族老爷们,他们的血竟也和自己这些贱民一样,是同样的鲜红色。

  而同一天,他仰望着天空中的神之眼,找到了自己的信仰,找到了此生的救赎。

  想到这里,艾摩斯低着头上前,轻轻拿起衬衣:“……殿下,我来服侍你更衣。”

  当他得知菲尼尔就是真神魔瑞寇的分身,而瑞古勒斯撒旦森——那个魔族王子,竟然是真神的儿子后,他几近崩溃。

  回想起自己在教会时对菲尼尔的无礼,他无地自容,愧疚得恨不得立刻吊死。

  奇迹神教接纳了卑贱的他,真神赐予了他第二次生命,而他竟然对祂如此无礼——他死一万次都不足以赎罪。

  然而菲尼尔并没有用酷刑惩罚他的冒犯。

  祂只是轻描淡写地让他来服侍祂的儿子,瑞古勒斯撒旦森。

  说实话,他并不情愿。

  因为他厌恶瑞古勒斯撒旦森。

  这种声名狼藉的纨绔,除了幸运的出身和漂亮皮囊外一无是处的废物,根本不配成为神的儿子。

  如此卑劣的品性,如此堕落的灵魂,凭什么能享受神的血脉?凭什么能得到真神的宠爱?

  他恨,好恨啊!

  手不受控制地颤抖,然而理智还在,他拼命控制着自己——这可是真神亲手挑选的衣服,千万不能捏皱。

  只是这抓心挠肺的恨意必须找个出口发泄。

  “……你在磨牙?”

  清澈的男声从头顶传来,艾摩斯猛地抬头。

  黑发王子刚褪去上衣,正赤裸着上身看他。红色衬衣挂在流畅的小臂上,那双宝石般的眼眸满含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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